第527章 科舉之路(4)
李府剛剛死了少爺,整個府上都慌作一團,李縣令更是震怒,他就這麽一個兒子,平常是養的嬌縱了些,但也絕對輪不到別人殺了,立刻下令捉拿殺死李燁的人,但是沒有任何的信息,也無從查起。
不過去下人稟報,燁兒前兩天帶回來的那個民女,已經不見了,不管她與此事有沒有關系,也一定要把她捉回來。
李縣令剛下了命令,讓衙役把秦宛瑤抓回來,就聽見下人說有人堵在李府門口。
他聽聞此事,更是氣怒,本來就剛剛死了兒子,現在還有人來觸他的霉頭,那不是找死嗎?
“是何人在此喧嘩!”
李縣令一出現,眾人就跪拜下來,在這個等級制度嚴明的時代,普通百姓就是沒有任何的尊嚴。
言綾沒有跪下,開玩笑,她會給一個縣令下跪?
沒有真香。
不僅是她沒下跪,還拉著秦宛瑤一起站著,眼含怒氣的望著李縣令。
“大膽刁民,見到縣令還不下跪!”
言綾:“現在不是在公堂,我為何要下跪?根據我大歷朝的律例,三品以下官員未在辦公期間,百姓無需跪拜,就算是三品以上的官員,若是未著官服,百姓也不必跪拜。”
如果看到官員就要跪的話,那這全天下的百姓都得一直跪著。
“李縣令這不是在公堂,也為著官服,為何我等要跪拜!”
李縣令氣極:“猖狂,爾等刁民給我好好教訓!”
在這崇山縣他就是天,他就是王,他看誰敢反抗,大歷朝律例又如何,天高皇帝遠,誰能管得到這裡。
言綾直指他:“李昌民,你貪汙枉法,魚肉鄉裡,縱容李燁強搶民女,殺人越貨,今又藐視大歷朝律例,你該當何罪!”
“哈哈,什麽狗屁,在這裡你跟我講什麽大歷朝律例,來啊給我打,狠狠的打!”
李縣令對於言綾講的話毫不在意,在這崇山縣還沒有敢反抗他。
“李縣令好大的膽子!”
突然出現的聲音,吸引了李縣令的目光,他望向緩緩停下的馬車,大聲道:“什麽人?”
馬車簾子被挑開,露出一張中年國字臉,那人不怒自威,氣憤地看著李縣令:“我是什麽人?可入不了李縣令的臉。”
李縣令:“你到底是誰?再不說就給我狠狠的打。”
一旁的侍衛,拿出官牌。
“大膽,竟敢對欽差大人無禮!”
李縣令雙腿一哆嗦:“欽……欽差大人……”
周全閣:“不過一縣令,竟敢藐視大歷朝律例,拿下,本欽差要親自審問!”
周全閣是吏部左侍郎,得皇上看中,化欽差巡查南方一代,主要是查查看有沒有貪汙舞弊,看看百姓民生。
這次是微服暗訪,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有欽差巡查。
李縣令自然也是不知的,不過人群中,現在秦宛瑤還沒死,一切都還算風平浪靜,欽差在崇山縣也是匆匆看了一遍就離開了。
原劇情中,原主知道秦宛瑤死了,是打算去隔壁縣狀告李縣令的,他聽說欽差大人在隔壁縣,可是還沒等他狀告,身體就不行了。
言綾算算日子,大概就是今天了,便帶著秦宛瑤來碰運氣,不然也不好應付村民。
不過就算今天欽差大人不出現,言綾也不會讓他們陷於危險。
“威……武……”
升堂了,不過這次上面坐的卻不是縣令,而是欽差大臣,下面跪的是縣令。
“李昌民,你可知罪!”
李縣令跪在冰涼的地上,心裡滿是怨懟,但是臉上卻一把鼻涕一把淚,可憐兮兮道:“大人,下官冤枉啊!”
“你有何冤枉,剛剛那些話本官可是親耳聽見。”
李縣令:“請大人見諒,我兒李燁今日暴斃,下官難免心生煩躁,所以言語多有不妥,但是那人所說之罪狀都是無中生有。”
周全閣:“李燁如何死的?”
“我兒心地善良,時常幫助貧苦百姓,可能就是因此他才得罪了那些潑皮無賴,被人暗殺了。”
言綾翻了個白眼,這可真能吹,就李燁也能吹成這樣,還真是睜著眼睛說瞎話。
周圍圍觀的百姓也是發出唏噓聲,這是實在忍不住,李燁就是個殘暴至極的紈絝,李縣令也吹的太過分了。
周全閣:“這是為何,觀周圍百姓的神情,事情不像是你所說的。”
“求大人做主,還我兒一個公道!”李縣令聰明的不再糾纏在這個問題上,而是直接讓欽差大臣幫他抓住殺死李燁的凶手。
周全閣:“剛剛與李昌民對峙之人是何人。站出來。”
言綾走了出來,卻依舊沒有跪拜。
“大膽刁民,為何還不跪拜。”
言綾睜著眼睛說瞎話:“腿疼,大夫說我這膝蓋不能跪下,若是跪下那就是粉碎性骨折。”
眾人:……
還沒聽過這麽嚴重的病症,而且言綾看起來好好的,也不像是身體有什麽毛病的樣子。
總感覺是敷衍之舉,但是周全閣也不好在眾人面前逼迫也給他下跪,人家都說了跪了腿就沒有了,他也不能一點人情都不講。
“那你便不用下跪,可用椅子?”周全閣也就是隨便問問。
可沒想到有些人就是臉皮比較厚,言綾:“好啊。”
周全閣:……
“給他搬張椅子。”
言綾舒坦地躺在椅子上,再看了眼跪在堂下的李縣令,眼中的得意一目了然。
“你!”
言綾:“李縣令是羨慕,還是嫉妒、恨啊?”
“哼!”
言綾笑了笑,也不在理他。
周全閣:“你剛剛說李縣令貪汙枉法,魚肉鄉裡,縱容李燁強搶民女,殺人越貨……這些可是真的?”
言綾正色道:“草民所言,句句屬實。”
“可有人證物證,你知道汙蔑朝廷命官是什麽後果嗎?”
“李昌民欺壓百姓數年,崇山縣的百姓苦不堪言,草民可詳細說出一些案件,大人可派人查明。”
周全閣:“你說。”
“大歷四十八年,臘月初五,李昌民收取賄賂一千兩,大歷四十九年,六月十八……”
一樁樁,一件件……
周全閣越聽越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