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說你的不告而別(2)
後來我答應離婚,結果我答應的時候他把吃飯的筷子都掉了,還是我幫忙撿起來,又去重新給他換。
因為他娶了我,所以他連傭人都省了。
他和他爺爺住在一千平的大房子裡,房子裡只有我們三個,我曾經還慶幸,幸好他沒有和父母弟弟一起生活,不然我會被活活累死。
因為結婚娶我,他才和家裡鬧翻,他父母都知道他在胡鬧,卻都管不住他,最後把他給趕出家門,他就帶著我住在他爺爺那裡。
離婚的時候他問我要什麽,我知道他是想補償三年來以及那晚,但時間是沒法補償的,有些東西失去了也不會再回來,所以我猶豫了。
見我猶豫他提醒我:“你想要的,我給的起的,都可以!”
我不清楚他說那話的意思,是要我跟他要錢麽?
可我對錢不感興趣,也就有了我想要他的那句玩笑話,結果他就愣在了哪裡,一臉嚇壞的樣子。
我隻好把話收了回來,朝著他說:“給錢吧,給點青春損失的錢。”
他張了張嘴,當時的表情很奇怪,又氣又恨,而且還錯中複雜,那也是我見過他最多表情的臉了。
之後他隻好把支票拿了出來,到處找筆給我開支票,一向他的筆放在衣服左上邊的口袋裡,卻找來找去不找哪裡,翻得整個桌上一片凌亂,把錢包等物件也從口袋裡拿了出來。
最後我只能提醒,筆在他的口袋裡。
他問我要多少,我想了想說一百萬。
他先是愣了一下,而後握著筆遲遲不動,我說銀行卡也可以,他就抬頭看我,我指著簽字的地方要他簽字,他便說:“最近周轉不好,等我兩天。”
知道他有錢,卻不知道他不願意給,我也是後來才想明白,他的錢不是什麽人都能給。
後來我訂了一張去北海道的機票,趁著他出門收拾了一下行李,準備去北海道看看。
但那天遇見一個偷護照的,把我的東西都拿走了,害我連飛機都沒上去,只能垂頭喪氣的離開。
後來看了電視才知道,飛機出了事故,我也算撿回了一條命。
我以為我和林致遠再不會相見了,但時隔三年,我們竟會在母校又一次的見了面。
林致遠要我繼續,我卻站在講台上面十幾分鍾沒有反應,直到下課鈴聲響了,整個教室都陷入嘩然。
我張了張嘴不知道說些什麽,林致遠握著筆抬起手拍了兩下,跟著,整個教室的人都為我鼓掌。
此時,林致遠起身站了起來,我看他站起來便有些緊張,但他還是走了過來!
他停下,漆黑的眼眸看了我一會,垂眸將我手裡的歷史書拿走,用我最愛的那支筆翻了兩頁。
“三年不見,沒什麽想對我說麽?”林致遠低著頭,烏黑的劉海遮住了一點光潔的額頭,低沉的聲線極富磁性。
我只能問他:“說什麽?”
他抬頭,深不見底的目光落在我臉上:“說你的不告而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