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孩子丟了
白慕歌問道:“是哪戶人家?”
那婦人道:“就是咱們京城,縱橫街街尾的李員外家。”
李員外?
白慕歌微微愣了一下,該不會就是給自己送飯的那位李小姐的父親?這麽巧?
白慕歌:“他們有沒有說,要買你們家孩子做什麽?”
婦人道:“說是那李員外,只有一個女兒,覺得民婦那兒子十分投緣,想要收做義子,還說讓民婦放心,孩子去了他們家,那就是享福的。只是要把孩子買走,就要簽死契,以後要民婦和夫君,都當做沒有生過這個孩子,就算是見面了,也不能再相認了,民婦才沒有同意。”
白慕歌問:“你兒子多大了?”
婦人哭著道:“已經十歲了。”
白慕歌沉吟了片刻:“十歲?”
這倒是奇了。
尋常情況下,選擇收養一個孩子,大部分的情況下,應該都會選擇,只有三五歲的孩子,這種時候孩子大多沒有太大的記憶力,也不擔心說接到家中了之後養不熟。
會去買十歲以上的孩子回來,也是比較少見的。
白慕歌又問:“那李員外,見過你們的孩子嗎?”
婦人道:“民婦也不知道,是不是見過!李員外從來就沒跟民婦打過照面,來民婦家中的,也就是李員外家裡的仆人,所以民婦並不清楚別的,大人,您說會不會就是他們家乾的?”
白慕歌直言道:“此事的確透著幾分蹊蹺,但是沒有證據之前,本官也無法給你準確的答案。來人,傳李員外,和他們家去孫家談了買賣孩子的仆人,前來問話。”
錢信:“是!”
錢信一出門,白慕歌也深思起來,看著師爺也是一臉古怪,她也問出了心中疑慮:“師爺,這京城買賣一個孩子,當是多少銀子?”
這古代,買賣孩子是合法的。
因為許多家庭養不起孩子,就直接把孩子給賣了,去旁人家中做奴仆,只是有的簽活契,有的簽死契,甚至還有的就直接把孩子賣到青樓,這樣的也是有的,只是李員外家中開出的價格,實在是令白慕歌覺得詭異。
師爺道:“尋常就是幾兩銀子,十幾兩銀子的事吧,死契就會賣得高一些,但也高不到哪裡去。窮到要賣孩子的家庭,都是十分困難,一口飯都吃不上的,也希望孩子去了貴人家裡做了仆人,能吃飽,不必繼續在家中挨餓,所以價格都很低。就是把閨女買到青樓,要價會高一些,可左右也不過三五十兩銀子。”
白慕歌慢聲道:“所以說,李員外家中,開出來的價格,其實是有古怪的。”
她就說,買個孩子,這麽會需要一萬兩這麽多。
她這個京兆府尹,一個月都只有一百兩俸祿,而煊晉皇朝對官員的待遇,還算得上是非常好的,但是這個狗剩的一張死契,就接近白慕歌在這個位置上,乾活十年八年了,這不是有點扯淡麽?
跪在下頭的丈夫,這個時候也開口道:“其實小人當時也是覺得古怪,就是再寶貝自己的孩子,小人心裡也明白,一個孩子哪裡有賣出這種價格的?所以小人也不是很放心。”
白慕歌問了一句:“你們夫婦之前,聽到這樣的價格,沒有動心過嗎?”
夫婦兩個人,對視了一眼。
那丈夫直言道:“自……自然是動心過的,大人,一萬兩銀子,小人這輩子想都不敢想,只是這婆娘舍不得賣,小人又覺得這事兒怕是有古怪。後頭又想著,自己家中經營著一個賣菜的攤位,一家人倒也還活得下去,就算了。”
婦人道:“大人,民婦也是猶豫過的,民婦想著要是能出這樣的價錢買孩子,狗剩在他們家,豈不是過著大少爺的生活?比跟我們夫妻快活多了,何況這一萬兩銀子,放在誰的身上會不心動。但是民婦還是舍不得……”
白慕歌聽了,點了點頭:“行,等著李員外來吧!你二人叫什麽名字?”
是不是對一萬兩銀子心動,是白慕歌特意問的,以證明這對夫妻的證詞,是不是有問題,因為這個價格,尋常人大多都是會心動的,如果他們說一點心動都不曾,那白慕歌反而要重新思考這個案子,是不是另有隱情了。
作為京兆府尹,她當然不能偏聽偏信,一切都要有十分客觀理智的判斷。
那男子道:“小人孫傳偉,小人的賤內,名為潘月娥。”
白慕歌點頭。
一眾人一起等了半晌。
李員外和他們家的仆人,終於被帶來了。
李員外的身上,穿著一身錦衣,想來家境的確是十分優渥,到了這跟前跪下之後,李員外便恭敬地開口道:“大人,小人到了!”
他家的仆人,也隨著他一起跪著。
李員外是一副精明商人的長相,留著兩撇小胡子,隨著他說話,胡子還在一動一動,看起來有幾分滑稽,倒不像是什麽惡人,而且眼下還是一副十分配合查案的樣子。
但是白慕歌深知,人不可貌相的道理,所以臉色依舊十分嚴肅。
她一拍驚堂木,開口道:“李員外,報上名號!”
李員外道:“小人名為李建林,這是小人家的仆人,李其。”
白慕歌道:“你應該知道,本官叫你來,是為了什麽了!”
李建林道:“衙役說,還要傳去孫家談買孩子的李其一起來,小人便問了一嘴,知曉孫家的孩子丟了。大人,小人知道您傳小人來,是因為懷疑小人,但是小人發誓,這件事情真的跟小人一點關系都沒有,孫家說了不賣之後,小人就沒有再糾纏了。還請大人明鑒!”
潘月娥這個時候,卻是非常生氣地指著李建林,怒道:“肯定是你見著我們不賣孩子,所以直接讓人給偷走了,你把孩子還來,你還來!”
說著,潘月娥就要起身,去廝打李員外。
白慕歌立刻道:“肅靜!潘月娥,本官知道你丟了孩子,十分心急,但是眼下並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孩子是李員外指使人偷走的,你眼下廝打他,這會讓你自己吃上官司!”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