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小小姐的反擊(32)
作為女藝人,不,是作為一個人,最害怕的就是脫發,脫發對顏值產生的影響不可估量。
無論男女。
當然,脫發對於女藝人的影響尤為嚴重,甚至是毀滅性的。
沒有人可以接受一夜之間脫掉一半的頭髮,尤其是愛美的女藝人。
鬱霓裳呆呆的看著鏡子中的自己,尖叫後崩潰大哭,“我的頭髮,我的頭髮!!!”
原本最在意資源的鬱霓裳如今正抱著手機查脫發,各種網絡推薦的,針對脫發有效的產品瘋狂下單。
不止如此,她暗戳戳的開始查帝都知名的私人醫院,想要通過藥物以最短的時間重新得到一頭烏黑濃密的秀發。
可無論哪家醫院都要先檢查,再治療。
鬱霓裳哪兒敢讓人知道自己脫的快要禿了呢?
即便是保密性極強的私人醫院她依舊不放心,生怕自己脫發的照片被拍下來放到網絡。
幾經猶豫,她最終還是拒絕去醫院,轉而將全部希望寄托在各種防脫生發產品。
同時,下單定了國內最昂貴的假發,想靠此瞞天過海。
脫發且假發尚未到手的鬱霓裳再也不敢出門,自然不知道娛樂圈風雲變幻。
首當其衝的便是她的經紀人跳槽成為別人的經紀人,屬於她的資源被瓜分一個空。其次,廠商紛紛發來消息要換掉代言人鬱霓裳。
最關鍵當然是夏正元榮耀回歸。
夏正元從未想到過自己還會回來,而且是以如此高調的姿態被老總親自邀請回來,迎接他的則是同事們的熱情與笑臉。
當夏正元坐在寬敞明亮的辦公室內,宛若做夢。
“老夏,怎麽樣,這裡還喜不喜歡?”不久前剛剛回到藝人總監職位的汪競春風滿面的敲門進來,關心道:這是我親自給你挑的。雖然不如你以前的辦公室用著順手,但這裡面積大,而且風景好,可以眺望帝都,不錯吧。”
“這裡確實風景更好。”夏正元看向汪競:“謝謝。”
“咱們兩個之間客氣什麽。”汪競擺擺手,聊了兩句便步入正題,詢問夏正元要不要其他藝人。
夏正元搖頭:“不了吧,我隻想帶好喬喬,其他的藝人我怕自己沒精力。”
汪競眼光一閃,笑容越發燦爛:“這話沒錯,是要帶好喬喬,咱們公司現在有幾個不錯的資源,待會兒我讓助理拿給你,你讓喬喬看看喜歡哪個就留下哪個。”
“多謝,我會告訴喬喬的。”
汪競心滿意足的離開夏正元辦公室後,助理急匆匆的跑過來好奇的問:“汪總監,你問夏經紀關於喬沅曦的事情了嗎?”
汪競詫異的看向助理,“問這幹嘛?”
助理一愣:“啊,不是都在傳……”
汪競擺擺手,打斷助理的話:“這種事情有什麽好問的,趕緊好好去工作,去去。”
打發走好事的助理後,汪競卻忍不住笑了起來。
只看夏正元的態度就知道,他肯定知道。想想之前自己找夏正元訴苦,他似乎就暗示過自己,只是當時的自己沒有放在心上。
萬萬沒想到,喬沅曦親爹這麽厲害!
哈哈,喬沅曦得道,他們這些雞犬也要跟著升天咯。
想到自己為夏正元與喬沅曦提供的便利,汪競高興的甚至哼起了歌!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在周家與刁總知道喬沅曦生父是誰的消息後,圈內陸陸續續的聽到風聲,消息漸漸蔓延開來。
大人物聽到容家後皆面露震驚,更不要提小人物。
除此之外,自有一波人是驚恐萬分。
他們便是曾與喬沅曦作對,或落井下石的公司與藝人。
其中包括星耀娛樂,鳳凰影業,啦啦啦視頻三家公司。
他們都與喬沅曦有沉珂舊怨,曾仗著的大公司欺負喬沅曦。
如今喬沅曦有了父母靠山,換做他們夜不能寐,火急火燎的想通過辦法與喬沅曦見面化解矛盾,其中鳳凰影業的老總甚至親自帶著重禮去學校見喬沅曦。
喬沅曦當時很明確的表示,拒接見面。
容念聽說後眼睛一亮,催促容永去問小小姐要怎麽對付鳳凰影業。
容永卻說:“小小姐說了,不用管那家公司。”
“憑什麽?!”容念一聽便急了,火急火燎的去找小小姐,想勸她改主意。
小客廳內,周末放假的喬沅曦正在看書。
聽完容念的建議後,她隻說事情是翟友為做的,不想牽連公司。
容念焦急的看向小小姐:“可是如果不是鳳凰影業在後面煽風點火,啦啦啦也不會陷害您!”
“我知道。”喬沅曦抬頭看向容念笑著說:“無論如何,這位翟總也算大義滅親,翟友為惡有惡報不是嗎?”
“他們給你帶來的麻煩可是貨真價實!”容念憤憤不平,事情她查的一清二楚,姓翟的這女人根本不是好東西!
如果不是她的放任與偏袒,小小姐當時也不會那麽慘,想想就生氣!
喬沅曦笑著搖頭,她知道容家的報復就是破產,可她不希望鳳凰破產。
一家公司破產老板的生活不一定會受到嚴重的影響,甚至可能東山再起,但公司內的員工卻可能因為失業而家庭崩潰。
前段時間,喬沅曦曾在宿舍無意間看了一部關於家庭的電影,其中便有關於就業的內容。通過電影,她深刻的感受到工作對於一個普通家庭的重要,她不希望有人因為她而失業,因為她的報復而家庭受到影響。
容念卻隻覺得小小姐太過善良,但小小姐不松口,她也沒辦法。
就在容念垂頭喪氣的要離開的時候,喬沅曦喊住她:“鳳凰影業不是一個具有未來發展潛力的影視公司,對嗎?”
容念一愣,笑容燦爛道:“對!”
啦啦啦公司同樣通過朋友想與喬沅曦見面,喬沅曦依舊拒絕。
她依舊不打算報復啦啦啦,但也同意認為啦啦啦不是一個具有未來發展潛力的好公司。
所以,容永要做的就是阻止兩家公司發展壯大。
這大概就是死罪能免,活罪難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