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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小妖》第3章 第二張 雞毛山過往
  第3章 第二張 雞毛山過往
  莫老爹作為雞毛村現存唯一一個讀過書識得字的人,最擔心唯一的女兒莫小妖成為雞毛村史上第一個嫁不好的姑娘。

  前面說了,雞毛村出美人,這美可不光是臉蛋美。姑娘十幾歲開始抽條,不僅是長起了個頭兒,還像春天的桃花苞一般,白白的臉頰透著桃花的粉,苗條卻不孱弱。獨莫小妖是個異類,個頭兒長起來了,卻像夏天的青竹一般細瘦高挑,上下一般粗細,半點起伏也無。混在一幫鄉間小夥兒中稱兄道弟,人見人道一聲“好少年”!
  站在過來人的角度,尤其一個過來的男人的角度,莫老爹覺得女兒的前途有點堪憂。莫大嬸站在女人的角度覺得,這樣竹竿一般的身形恐怕連婆婆都要嫌棄,怕不好生養。所以夫妻二人很是傷神。不好嫁,大不了放下面子多出點嫁妝,討不得丈夫婆婆的歡心,日子恐不好過。偏家中人丁單薄,連個兄弟子侄都沒有,受了氣也無娘家兄弟給出頭。莫老爹看著年歲日長的女兒,愁腸百轉千回,直到門外一隊身著墨色綢衣的伏日教采買弟子經過,茅塞頓開。

  算起來,伏日教來這雞毛山安營扎寨也有幾年了。這幾年中自然免不了幾次攻伐仇殺,不像之前的幾家,這伏日教相當強橫,任來者潮水般一波又一波,他自巋然不動,穩坐如山,可見其實力不俗。

  莫老爹的打算就是,讓女兒入門,習得一身好武藝。這樣一來,哪怕將來嫁了人,父母看顧不到,也不至於隨便給人欺負打壓。若能從同門中擇一位眼光獨到有別於世俗且無父無母的奇男子,那自然是更好!

  雞毛山坐落於連綿群山之中,山勢高絕,難以攀登,站在山腳下仰頭望去,直聳入雲,只有晴的不能再晴的大好天氣,才能隱約看見上面青灰的山坡和山坡上旁逸斜出的什麽樹。很多年前有出過村的村民回來說:“這山直不楞登的一根,就像根雞毛。”雞毛山由此得名,連帶山腳下的偏僻小村也叫了雞毛村。

  後來有去了縣城的村民回來,直指村民太過粗鄙:“什麽雞毛山?人家叫玉筆峰!”

  村民稍作比較,似乎玉筆峰更好聽一些,文雅一些,便自覺改了口,但雞毛村的名字卻留下了。

  就算改了名字,玉筆峰也是荒山一座,不過比別的山高些,陡些,且這特點並不格外招人愛,直到十來年前,莫小妖還在地上摸爬滾打的時候,來了一幫人。

  這些人個個人高馬大,身著花公雞一般五顏六色的彩衣,腰間別著刀槍棍棒,在山腳下辟出大片地方,蓋起了屋舍。或是本著兔子不吃窩邊草的原則,不曾恣擾過戰戰兢兢的雞毛村居民,反而率先去了村長家拜會,希望鄰裡之間和睦相處,互通有無。直白點就是供應他們糧食蔬菜,他們出銀子。

  雞毛村不大,能耕種的土地也不多,但山坡上收拾收拾還能種些菜蔬果腹,又有山泉來灌溉,蔬菜長得好,賣給他們得來的銀子倒比山下種地得來的還多,是一筆合算的買賣。是以這些人身著五顏六色的怪異袍服也可以忽略,到手的實惠才是真的。

  好景不長,來了一幫女道士。女道士灰白道袍,長劍在手,威風凜凜。一陣廝殺過後,趕跑了蓋房子的“花公雞”,堂而皇之住下了。

  有了第一次的經驗,村民們不那麽害怕。但這幫女道士卻不那麽和善,不僅不來村長家拜會,反而派了兩個小道童,把村長叫過去交代事宜。雖則照樣收購村民的菜蔬,出手卻不夠大方,還時有拖欠,惹來村民少許不滿。

  不到半年,山那邊的鄰居再次易主,這第三任鄰居看上去陰森可怖,通身黑衣,還用黑巾遮面。村長幾乎忍不住要勸大家搬家了。卻不想東西還沒收拾完,那邊就來了許多人馬攔路,不許搬!
  村長惶惶,不知如何是好。對方丟出一袋銀子,責令村長組織村民定時送去新鮮菜蔬肉食,不可偷懶!
  原來也是買吃的!
  村長放心了,看對方出手大方,銀子從來都是預付。心放下之後,村長眼珠一轉,坐地起價,且還談成了。不畏艱險為村民謀福利,自此更得村民愛戴。雞毛村不到半年就富裕起來。

  然而福兮禍所倚,好日子不久,出手大方的“黑衣幫”被一群道士滅了。此時莫小妖已經知事,記住了他們的名字——清虛教。

  清虛教有男有女,來村裡買東西也給錢,就是不如他們的上家大方,討價還價的厲害,還動不動拿眼睛瞪人。若不是怕他們掌中握的長劍,簡直不想賣給他們了。莫小妖就數次在將要賣給他們的菜蔬上吐口水以泄不滿。

  就是這樣摳唆又不講道理的門派,縣裡的衙役居然還說他們是正經門派,是修仙俠士,不可怠慢。簡直莫名其妙,顛倒黑白!
  後來,清虛教被現在的伏日教打跑了。

  本著一好一壞的兩次經驗輪回,村長猜測這次又該好過幾個月了,不待人家來找,親自上門商討蔬菜供應事宜。果然賓主盡歡,帶回了相當可觀的一筆預付款。至於多少他要拔一些雁毛,村民大度不計較。

  隻沒想到,這伏日教就此扎根,幾次有人來拔都無功而返,這鄰居倒是做長久了。長久到,村民可以去伏日教不怎麽隱秘的偏門口擺攤賣吃食。教中子弟也有去村裡串門喝酒的。

  這村裡原本有一位致仕的老爺帶著個小兒子隱居,小公子嫌無趣讀不下去,老爺思來想去,從村裡找了個眉清目秀的小童給兒子陪讀,小公子讀不讀的進去無人知曉,那小童卻抓住機會,很是讀進去了幾本書,認得了不少字。後來老爺不知原因帶著孩子搬走了,小童自然留在了村中,正是莫小妖的老爹莫正仁。

  莫正仁識字,經常受村民所托記個帳,寫個信,他又好說話不拿架子,也不要謝禮,成為村裡除村長以外第二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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