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王氏看曲清幽似乎相信了這小子的話,趕緊道:“侄兒媳婦,你莫聽他亂說,這小子沒有一天乾過好事,你去打聽打聽,左鄰右舍可有說過他一句好的?”
“嬸子也別著急,既然大家都是親戚,這事情我撒手不理也說不過去。”曲清幽道,“高大娘,去把老夫人請來,當然還有一眾的長輩。”
王氏看曲清幽把這事鬧大了,心裡急得慌,偏偏丈夫又去祭拜了,遂狠狠地瞪了一眼那個惹事的小子,這小子盡是一肚子的壞水。
那小子也嘴角含笑地回敬王氏,看這女人還怎麽欺負他。
穆老夫人等人就坐後,曲清幽把來龍去脈說清楚了,然後道:“這事情,現在嬸子與那孩子都一人一套說詞,孫兒媳婦也難分辯誰對誰錯?現在把老祖母及各位長輩請來,看看可有人認識這孩子的?”
其中一個與穆老夫人年紀差不多的長輩道:“這孩子我認識,是日字輩的,名字叫羅昆,爹娘都不在了,怪可憐的。”
王氏趕緊道:“我說的沒錯吧,我與外子好心收留,誰知這孩子卻倒打一把。”
那個長輩聞言就閉嘴了,不過一臉的神情倒是頗有幾分不屑王氏的行為,但又不好說出來得罪親戚。
穆老夫人一看也知道這王氏是虐待這羅昆了,但是她卻不開口,國公府的親戚多了去,況且哪家會沒幾門窮親戚?身為定國公府的當家主母,就得學會調停這些個矛盾,她端起茶碗狀似鎮定地喝茶,不過一雙鷹眼卻瞄著曲清幽看。
曲清幽沉吟了一會兒,然後才道:“嬸子收留其實也沒錯,算得一片好心。”
羅昆頓時看著曲清幽的目光滿是失望,沒想到這定國公府主事的人也是個昏庸的人。他回頭肯定要被王氏打個半死,妹妹可能又要餓個一兩天了。可恨,他居然把希望放在這麽一群人身上。
曲清幽看著羅昆臉上漸盛的怒氣與王氏一臉的得意相。又接著說:“但是這擔子對於嬸子來說似乎過重。定國公府既然是羅氏宗親的一員,況且公爹還是族長,這種事情自然要管。羅昆還是暫留在府裡,等公爹回來再想法子安置一番。”
王氏一聽傻眼了,這兄妹倆對於她而言哪會負擔過重?他們的爹留給他們就有不少值錢的東西,還不提那房產和鋪子呢,遂開口道:“侄兒媳婦,這不合規矩啊,我們已經是他最近的親戚了,按理是我們收留為妥的,要不然外人會說我們連親兄弟的孩子也不理。”
“我願意留在國公府裡。”羅昆急忙道,就怕曲清幽會反悔,“還有我妹子。”
曲清幽笑道:“嬸子,既然這是羅昆的意思,我們何不按孩子的意思行事呢。”
眾長輩見定國公府公然管理這個事,也是紛紛交頭接耳,看來國公府也沒大小眼,看不起那些個沒錢沒勢的窮親戚。
王氏的一雙鼠目轉了轉,一臉的著急,硬是想不到好主意,遂脫口而出,“你們國公府不外乎是看上我兄弟留下來給他們兄妹的財產,才會這麽好心。”
穆老夫人一聽這話把茶碗一摔,“羅閃家的,你這是什麽意思?”
“嬸子,我們定國公府雖不敢說能多有錢,但是也不缺那些個銀兩,又何來覬覦親戚家的財產,這就算是你的心思也不應該栽到我們國公府的頭上。”曲清幽滿臉寒霜地道。
外頭一些探頭探耳的親戚也紛紛議論,說這王氏真是癡傻了,誰不知道定國公府做為本家可是富得流油,逢年過節的也會接濟親戚,哪還會貪那麽一點點的財產。
王氏知道自己說錯了,忙朝穆老夫人賠不是,也不再提羅昆的事情,然後看向曲清幽道:“侄兒媳婦莫氣惱,都是我這張臭嘴說錯了話。”
穆老夫人道:“我的曾孫若有個閃失,我可惟你是問。”
王氏一聽更著急,誰不知道這二奶奶現在是寶貴得很,她也是一時情急說錯了話。
“嬸子也不用這樣賠不是,畢竟是親戚,我也只是希望盡一分力。”曲清幽道。
“那是,那是。”王氏忙應道。
下午之時,羅昆把自己的妹妹也找來,兄妹倆就窩在廚房裡大吃大喝。
穆老夫人與曲清幽看了一眼,穆老夫人道:“這孩子確實可憐,只是我們這樣強出頭,孫兒媳婦認為這個事情該如何處置為妥?那個王氏可是出了名的大嘴巴,她一嚷嚷,我們本來的好心就會被親戚傳為別有用心。”
曲清幽看著穆老夫人狀似一臉的擔心,但是那雙鷹眼她太熟悉了,這老太太是心中早有決斷的,但仍是免不了要考驗她。遂道:“這事情我確有些想法,但還沒想成熟,要不老祖母再寬我兩天,如何?”
穆老夫人笑道:“可別太傷神了,傷了我的寶貝曾孫我可不依的。”
曲清幽笑道:“老祖母放心,怎麽會呢?”
晚上,羅昊一回來自然聽培煙提及了這個事,掀簾進去,見妻子正在朝兩個孩子問話,遂道:“這就是昆堂弟與堂妹?”
曲清幽一看丈夫回來了,忙站起道:“可不就是,我覺得兄妹倆都怪可憐的。”
羅昊趕緊扶她坐下,“坐著就好,起來幹嘛?”
羅昆打量著羅昊,這個男人他知道,親戚裡多有傳聞。又看了看曲清幽,這個女人原來才十七歲,比他大兩歲,怎麽看起來比他高那麽多?他心裡多少有點不是滋味。
“就是他們兄妹倆。”
羅昆帶著妹妹趕緊行禮。
羅昊問了些瑣事,然後讓周嬤嬤領他們出去,安置在別處,把妻子抱在懷裡道:“你打算怎麽處理這個事?”
“閎宇,我倒有個想法,不過我想先與你提一提,所以才沒有對老祖母說。”曲清幽道,“我問了問他們一些關於族裡的瑣事,其實羅氏宗族裡像他們這樣的孩子也不少,不過多數是被近親的親戚收留。我覺得不如國公府出資,給他們建一個住所,在及冠之前都可以收留他們,至於那些父母留有遺產的,把那遺產交由宗族裡的長輩共同保管,等他們及冠有行為能力之後一一歸還,其間也指定一些族人管理,把帳目公開受宗族互相監督,這樣一來就沒人會說我們是貪他們那點蠅頭小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