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風波乍起
雖然在茅房碰面有點不倫不類,但這個時候,凌府的茅房處,無疑是最安全的。
那裡,夏青早已翹首以待的等候著。
“二小姐,東西拿到了。”夏青謹慎的四下望了望,將一張疊起來的紙張塞到寧子衿的手裡。
紅妝站在外面,替兩人把風。
寧子衿打開一看,勾唇一笑,如月下古井般的眸子泛著瀲灩的柔光,射折出森森的寒意。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簡短的兩句詩經,卻透著情意綿綿的味道。
流暢的行書,筆鋒強勁有力,一看就知道出自男子之手。
這一手好字,正是出自孟如風之手,吟詩作對只是幌子,孟如風最終的目的,就是要將寫上詩經的紙條放在寧子衿的身上,一待被人搜出,寧子衿與他情素暗生就會坐實了。
說好聽點叫兩情相悅,說白了就是不知廉恥,小小年紀竟然就會跟男子私通。
若這事成真,許氏怕是不知要樂成什麽樣了,這可不就是當初她一直想做卻沒做成的事情嗎?
如此一來,孟如風要求娶寧子衿,幾乎就不會費什麽吹灰之力。
然他不知道,這一切恰恰是寧子衿自己挖的一個坑,讓孟如風往裡跳……
“紙筆拿了嗎?”寧子衿問。
夏青點頭,將寧子衿要的紙筆遞給她。
因為時間緊迫,而且這裡又是凌府,行事多有不便,夏青亦是費了很大的力氣才拿到一張紙與筆。
寧子衿讓夏青轉身,半彎著腰,然後將紙平攤在她的背上,落筆,書寫。
“好了!”
她拿起紙,吹幹了上面的墨跡,交到夏青手裡:“把這個交給寧子姍,按我之前教你的說。”
夏青看了一眼,立即露出驚愕的神情。
雖然她不是學富五車,但卻是認得字的,而且也看出來紙上的字跡,竟與孟如風的如出一轍。
夏青霍然抬頭,怔怔的看著寧子衿,眼中盛滿疑惑。
寧子衿卻不打算解釋,臉上漫過一絲冰冷的笑意,道:“此地不宜久留,我先走,你隨後跟上。”
就算她說了,也沒人相信。
曾經的她將孟如風視為生命,喜歡他喜歡的一切,努力追隨著他的腳步,所以她會學他寫字,學他畫畫,以至於到最後一模一樣,叫人分辯不出哪個出自孟如風之手,哪個出自她之手。
孟如風不是很喜歡寧玉纖嗎?不是為了她不惜置自己於死地嗎?
這一次,她會好好撮合撮合他們的。
寧子衿一回到坐位上,坐她右側的一名少女便關切的問道:“寧二小姐,您沒事吧?”
“多謝趙小姐關系,我還好。”寧子衿溫婉一笑,帶著一抹窘意,顯得很不好意思似的。
趙小姐是雲城知府的女兒,平日裡與凌楚瑤關系最好,因此,她是緊挨著凌楚瑤而坐的。
寧子衿幽冷的光芒往凌楚瑤那邊瞥了一眼,很快又收了回來。
她神色慌張的看了看桌子上的眾人,見沒人往她這邊看時,暗暗挪動了下身子,靠近寧玉纖:“大姐……”
寧玉纖側頭,不解的看著寧子衿。
寧子衿眸光下垂,示意寧玉纖低頭看。
“這是?”當寧玉纖看到寧子衿遞過來的一張紙時,心裡不知為何跳漏了一拍,平白生出一絲緊張。
寧子衿對寧玉纖招招手,示意她把耳朵湊過來,低聲道:“我剛剛碰到了一位公子,他說他姓孟,托我把這張紙交給你。”
聲音壓的很低,寧玉纖以為只有自己一個人聽到這句話,卻不料寧子衿的那番話,也叫那位趙小姐聽去了。
一聽姓孟的公子,寧玉纖的手驀然一抖,她驚喜交加的接過紙條,眼底抑製不住的激動,就差沒有歡呼出來。
她小心翼翼的將紙條打開,當看到上面詩經時,一張小臉頓時飛上兩朵紅雲,嬌赫的模樣看起來美不勝收。
寧玉纖看完便忙折好,小心翼翼的塞進了袖子裡,心裡的湧起陣陣的甜蜜,連秀眉都忍不住上揚。
而寧子衿跟寧玉纖說話的同時,另一邊的夏青,正跟寧子姍匯悄悄的咬著耳朵,於是也沒有發現寧子衿跟寧玉纖的互動。
“凌小姐,那寧二小姐不知塞了張什麽紙條給寧大小姐,聽說是姓孟的公子給的……”
寧子衿的耳邊,隱隱約約傳來趙筱陌跟凌楚瑤的對話。
她端起茶杯,喝茶的瞬間,掩去唇邊的嘲諷,以如今凌楚瑤跟寧玉纖的過節,不管能得到什麽樣的結果,凌楚瑤都是不會放過任何一個機會的。
果然,當趙筱陌的話一說完,凌楚瑤便對著心腹丫環翡翠招手,然後在翡翠耳邊吩咐了幾句。
接著,便見翡翠往一旁站著的凌府丫環走去,從她端著的托盤中取過一隻酒瓶,然後一一為在坐的小姐們斟滿。
“這是我府上自釀的果子酒,清甜可口,沒有後勁,喝在嘴裡有淡淡的果香,好喝極了,大家一起償償。”
凌楚瑤笑顏蔓蔓的為眾人介紹著。
“真的很好喝,一點也沒有酒的辛辣。”
“是啊是啊,入口微甜,果然是佳品。”
“我還是第一次喝到這麽好喝的果子酒,今日真是沾了凌小姐的光才有這口服。”
“誰說不是,也就這都督府上才能喝到這樣的美味,當真是香甜可口的很。”
“……”
一時間,眾人的恭維聲此起彼伏。
凌楚瑤端著酒杯,臉上洋溢著得意的笑容,顯然對這果子酒帶來的反應很滿意。
寧子衿聽著眾人的評價,心裡不由得生出一絲好奇,這果子酒還是頭一回聽過,雖然都是些討好的話,但是眾人眼中流露出來的驚歎卻不是假的,貌似真的很好喝,一時間,她也有些期待品償一口。
好不容易等到翡翠端著酒杯替寧玉纖斟酒,馬上就要輪到自己,卻見那翡翠不小心碰到了寧玉纖的手臂,一壺的酒就這麽灑在了寧玉纖的身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