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入鄉隨俗
楊屹帶著林鳳回到祖物的時候,已是清晨。
按照爺爺所說,楊家是最先來到埋骨星的開拓者之一。當時的埋骨星不但有著豐富的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也很不錯,而且殖民者寥寥無幾。為了鼓勵對外開拓,聯邦當局推行“先到先得”的佔有權,因此數千年前,森丘市還是一座人口不到一千的小城鎮的時候,楊家是遠近聞名的大地主。只是在隨後數千年裡,楊家因為人丁凋零日漸衰落,到楊屹這一代更是淪落為平民。傳到他手上的,除了那些說出去都嫌丟臉的故事,只有這棟位於郊外,破敗得不堪入目的祖屋。
嚴格說來,這棟祖物根本不是遺產,而是負資產。
在埋骨星,只要房屋有人居住,每年都得按照政府評估的價值交納物業稅,對很多家庭來說這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祖屋很大,是一棟有前院與後花園的別墅。
用爺爺的話來說,這裡是楊家在埋骨星的立足之地,數十代人在此誕生,他們有義務把楊家的香火傳承下去。
只是,楊屹並不這麽認為。
雖然到他這一代,楊家已是百代單傳,但是所謂的故居,只不過是一座沒有生命,也沒有情感的房屋。如果不是爺爺堅持,而且楊家還由他說了算,恐怕在參軍之前,楊屹就處理掉這座別墅了。別的不說,只要申請廢置,每年能少交上萬的物業稅,用這筆錢足夠在市中心租一套供爺孫量居住的公寓。
大門沒有上鎖,別墅裡空蕩蕩的。
雖然沒有怎麽變樣,但是進去後,楊屹一眼就看了出來,過去半年裡,爺爺的日子過得並不怎麽樣。別的不說,堆滿大廳一角的空酒瓶就是最好的證明。雖然喝酒是爺爺平生唯一的愛好,但是楊屹在的時候,因為經常嘮叨幾句,所以有所節製。楊屹參軍之後,沒人在耳邊嘮叨,也就沒了管束。
嗅到空氣中的酒味,楊屹暗自歎了口氣。
林鳳有點尷尬,覺得買酒送給楊屹的爺爺是個錯誤決定。
“我上去看看,你別亂走,家裡有點亂……”
“什麽人,竟敢擅闖民宅?”
沒等楊屹走開,樓上傳來了呵斥聲,不過話語含糊不清,既像沒睡醒,也像喝醉之後的樣子。
隨後,一個人搖搖晃晃的從樓道裡走了下來。
見此情形,楊屹更加頭大了。
此人身高在一米九左右,比楊屹還高了半個腦袋,除了一頭白發,沒有半點像是數百歲的老年人。身材算不上魁梧,也不顯瘦弱。要說有什麽特點的話,那就是與楊屹神似,一眼就能看出與楊屹的關系。
正是楊屹的爺爺楊承志。
“老家夥,難得起這麽早,昨晚又喝多了?”
“小東西,原來是你,我還意味進賊了呢。”
爺孫倆見面就沒好話,看得林鳳是一愣一愣的,不知道他們是不是爺孫,或許上輩子是仇人。
這時候,楊承志的目光落到了林鳳身上,一副品頭論足的樣子。
“老家夥,你看什麽呢?”
“這個小美人……”
“你未來的孫媳婦。”
楊承志又是一愣,隨即哈哈大笑起來。
林鳳更加不好意思了,雖然楊承志的目光讓她覺得很不舒服,但是她能夠感覺到,楊承志沒有惡意。
“小東西,別的沒學到,把你爺爺年輕時泡妞的本事學了個十足。”
楊屹翻了下白眼,林鳳更是埋下了腦袋。現在,她總算明白,楊屹張嘴就胡說八道的功夫是從哪裡學來的了。
“老家夥,就這麽站著,也不招呼一下?”
“這不是你的家?我還沒睡醒呢,上去睡個回龍覺。廚房裡有吃的,你看著辦,沒事別來打擾我。”
沒等楊屹回答,楊承志就轉身上了樓。
“別見怪,他就這德行。”楊屹很是尷尬,不管怎麽說,林鳳是第一次來他家裡。
“沒事,爺爺是真性情。”
“你可別這麽說,要讓他知道了,屁股得翹上天。”楊屹忍不住苦笑了起來。“不怕你不相信,有的時候我都在懷疑,他是不是我的親爺爺。要不是長得像,我真得懷疑是他揀回來的野孩子。”
話是這麽說,楊屹也沒把林鳳涼著,去廚房準備早飯。
雖然楊家早已中落,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就楊屹所知,在他參軍前,爺爺一直靠變賣家產渡日。
早餐不算豐盛,不過也不是很糟糕。
飯後,楊屹帶著林鳳四處轉了一圈。
別墅很大,前院佔地數百平方米,後花園更是前院的兩倍。只可惜,因為沒人照料,種植的花草早已枯萎。一路下來,林鳳也是暗自心驚。花草會枯萎,但是那些用名貴石料鋪成的小徑,雕工精美的護欄,以及亭台樓閣卻完整的保存了下來。看得出,鼎盛時期的楊家不但富有,還很有品味。
只是花無百日紅,人無百日好。
遠的不說,在第三紀元的五千年裡,中落衰敗的大家族數不勝數。即便是現在如日中天的幾個大家族,追遠也就追溯到千年前的第五次格林尼治戰爭,而興旺強盛數千年的家族簡直是鳳毛麟角。
其實,在經歷了數千年的演變之後,人類聯邦的每一個人都是某個曾經輝煌一時的大家族的後代。拿林鳳來說,雖然現在的林家由其祖父林嘯廷一手打造,但是往前追溯,林家的先祖是人類聯邦的先驅,也就是從“滅世災難”中逃離銀河系,最先來到南阿爾法星系的人類幸存者之一。
至於楊家衰落的原因,林鳳並不感興趣。
也沒必要搞清楚,盛極必衰是誰也無法改變的規律。任何一個大家族在鼎盛之後,都會走下坡路。區別只是,一些大家族能夠中興,一些大家族能夠勉強維系數代,一些大家族會很快消亡。
不管怎麽說,楊家沒有消亡,楊屹的出現更是帶來了中興的希望。
等兩人回到別墅裡面,楊承志已經醒來,正在餐廳裡吃早飯。
“老家夥,挺懂得享受嘛。”
早飯是楊屹做的,只是楊承志在乎的是林鳳買來的那幾瓶酒。大清早就喝上兩杯,被楊承志當成是人生快事。
“小東西,不錯嘛,還有點孝心。”說著,楊承志給楊屹倒上了一杯。
“這是小鳳孝敬您老人家的。”
“是嗎?”楊承志呵呵一笑,朝林鳳點了點頭。與之前相比,他的態度和藹許多,有了長輩的樣子。
林鳳有點尷尬,不知道該說什麽才好。
“說吧,回來有什麽事?”楊承志沒有繞彎子,也是那種直來直去的性格。
楊屹暗自歎了口氣,說道:“也沒什麽事情,只是回來看看。雖然你老人家頑強的生命力足以跟蟑螂媲美,但是沒人陪伴未免會孤單寂寞。說實話,你該找個老伴一起過日子,也好有人管住你。”
“得,我的事,還輪不到你來操心。”
“不讓我操心,你就少喝點。”說著,楊屹奪走了楊承志手上的酒杯。
“小東西,你膽子大了,竟然敢搶我的酒。”
“老家夥,半年不管你,連我都不怕了?”
……
爺孫倆說著就動起手來,不是打架,而是搶酒瓶與酒杯。因為之前已經有所認識,所以林鳳也見怪不驚。只是,林鳳看了出來,楊承志手上的動作並不慢。雖然楊屹沒發力,但是做為戰兵,楊屹的反應本來就比常人快得多。一番爭奪下來,楊屹只是勉強佔了優勢,沒讓楊承志奪走酒瓶。
難道說,楊承志也是戰兵?
林鳳暗自吃驚,也在留心觀察。雖然看不透楊承志,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楊承志沒有原能轉換器。
如果他不是戰兵,反應怎麽會如此迅速?
“行,你小子骨頭硬了,對你爺爺都是如此不尊。”
“老家夥,這是為你好。”
楊承志翻了下白眼,說道:“好不好,我自己清楚。算了,我老了,比不了你們這些年輕人。”
楊屹苦笑著搖了搖頭,把酒瓶放到了桌子上。
“說吧,這次回來要住幾天?別說不走了,我辛苦了十八年,終於把你拉扯成人,安逸日子還沒過夠呢。”
“等下就走。”
楊承志微微一愣,說道:“不多住幾天,有急事?”
楊屹點了點頭,說道:“其實,我這次回來,是為了幾件事情。”
見楊屹神色嚴肅,楊承志的眉頭跳了幾下,隨即對林鳳說道:“這位是……”
“林鳳,我們的大隊長,現在是我的女朋友。”楊屹介紹了林鳳。
“不錯,你小子有眼光。”楊承志呵呵一笑,又說道,“小姑娘,楊家這個樣子,讓你受委屈了。”
“爺爺謙虛了。”林鳳真不知道該怎麽應付。
“當然,入鄉隨俗,既然你來了這裡,就得遵守這裡的習俗。”
林鳳微微一愣,不明白楊承志的意思。
“按照習俗,你在嫁入楊家之後,得為長輩做一頓正餐,表示已經成為這個家庭的一分子。雖然你還沒有跟楊屹結婚,但是既然來了,也就得照習俗來做。再說了,你們什麽時候結婚恐怕誰也說不準。”
楊承志說得一本正經,林鳳卻覺得他說這些是為了把自己支走。
只是,林鳳並不了解埋骨星的習俗,而且楊承志把她支走,也沒有什麽惡意,只是想單獨跟楊屹談談罷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