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離開蜀地
我特麽,這不但好色,連性別都不管不顧。
我是男滴,我是男滴,你這麽抱著我做啥,我沒某方面的不良喜好啊!不過這個小兵抱住李治,李治倒是覺得奇怪,這人身上怎麽還挺香的?
李治差些當場發飆動手,忽然聽了一句。
“九第,兕子,見到你們太好了!”
是個女子聲音,李治此時才認真看了看這個兵士,這面容,也太俊秀了。
呃,男扮女裝,李治此時再傻也分辨出來了。這位應該就是清河公主,清河公主嫁的就是駙馬程懷亮。不過這位皇姐也是,幹嘛穿一身普通兵士軍裝,害得自己差些動手。
“皇姐,你這一身,我差些沒認出來,都準備動手了。”
“幸虧皇兄沒動手,不過皇兄你的眼力也太差了,兕子第一眼就認出這是皇姐了。”
兕子又摟住了清河公主,李治只能尷尬撓頭,沒辦法啊,自己真是第一次見清河公主。
他哪裡知道程駙馬前來,將公主也帶來了,還穿了一身兵士盔甲跟著程駙馬來的。
兕子和清河公主抱了一陣,清河公主又看了一眼李治。
“九第,許久不見你,怎麽這麽黑了?”
“咳咳,皇姐,我哪有黑了,是皇姐變白了。”
李治看清河公主這身裝束,如何也是不習慣。
“皇姐,駙馬,現在已經很晚了,我讓侍女為皇姐和駙馬安排住處,兩位今夜在劍門關委屈一晚。”
此時深更半夜,某人也確實困的不行,哎,趕緊安頓下這兩位,自己也好休息。
李治叫了春桃,就讓她帶駙馬公主去休息。
本來清河公主還想和弟弟妹妹說些話,被程懷亮拉著。駙馬喚了一聲春桃,春桃帶路,兩人就走了。
李治打著哈欠,趕緊回了住處,哎,堅持不住了。
人前強打精神,其實早累的快虛脫了。
第二日,李治終於一覺醒來,伸了一個大大懶腰,精神恢復,又是滿血復活一天。
外面此時蜀軍已經退出關外,駙馬帶著五百輕騎前出蜀地接兩位殿下回長安,自然本地軍隊不必再護送了。
李治吃罷早飯,外面早已經準備就緒,駙馬帶著清河公主過來,此時清河公主早已經換了女兒裝束。
李治見了,心裡只有一個想法,自己母后生的,果真是眾多公主中最好看的幾個。
哎,沒辦法,誰讓是母后生的,基因強大啊!
兕子此時也已經過來,清河公主見了兕子懷中一個黑白相間,毛茸茸的小動物,一下子眼睛就亮了,趕緊走了兕子身邊。
“兕子,這是什麽?”
“皇姐抱抱,小豆子可乖了。”
兕子舉著小國寶兩隻毛茸茸爪子,遞給清河公主,清河公主自然歡喜抱過。
最近小國寶可真沒少被女人抱,女人緣簡直好的暴崩,此時清河公主抱著,小家夥也是一點不心怯,兩隻小爪子抱著清河公主,毛茸茸腦袋早塞了清河公主懷裡。
看的李治鬱悶不已,以前總聽別人說人不如狗,其實李治覺得,自己堂堂一個皇子,還不如一隻熊貓呢!
看看,皇姐這懷裡,自己都不敢隨便蹭,小家夥那蹭的一個歡。
李治忽然看了看兕子。
“兕子,你剛才叫它什麽?”
李治指著小國寶。
“小豆子啊!怎麽了皇兄?”
“趕緊改了!”
兕子摸不著頭腦,怎麽了,小豆子不好聽麽?為啥要改?
那裡清河公主抱著小國寶,已經笑了起來,看著自己皇妹。
“兕子,你知道城陽嫁進杜家的事吧?”
“皇姐嫁進杜家,兕子自然知道,怎麽了皇姐?”
“城陽也給杜荷起了一個小名,就叫小肚子。肚皮的肚。”
“啊!那我改,我改,不然皇姐知道了,還不說我,以後就叫它皇兄,你給小家夥起個名字,兕子一下子想不到好的了。”
“小胖子!”
“好難聽,不要。”
“那叫小球球。”
“皇兄,能不能起個好聽點的。”
“那叫團團吧?”
兕子想了想,點了點頭,點了一下小國寶圓圓的腦袋。
“以後你就叫團團了!”
兩位公主今日歡歡喜喜湊到一塊,要過劍閣蜀道了,李治又要開始深刻體會李白那首詩了。
蜀道難,難於上青天。
六月中,天上月圓,李治站在五丈原前,看著外面綿延的山川河月,過了褒斜道,這一趟蜀中之行就已經徹底結束了。
此時再回望去往蜀中的道路,李治只能感歎,好難走啊!
這一趟蜀中之行,對於李治,收獲最大的,自然是兕子體內的毒被排除出體內,雖然林詩軒也說,這次對兕子,雖然毒已經排除,但是對她身體傷害依然很大。
不過總的來說,兕子不用像以前歷史一般,早早離世,已經是最大的好消息。
以兕子和自己的親近,以後皇權有變,兕子也會站在自己這邊。作為父皇最寵愛的女兒,李治從不會將兕子的作用看小,也許有些事情,兕子處理起來,比起別人,要合適許多。
除了兕子,李治最大的收獲自然是自己的弓馬騎射功夫,雖然小姨娘也說短期之內還是追不上弓馬功夫最好的幾位皇兄,不過對於文武考的武考,父皇平常的考教,李治也已經不用太擔心了。
以前的李治,只會遛馬,此時騎行一日,也是絲毫沒有問題。以後就算隨軍長途奔襲,李治也相信,自己不會丟皇室的臉面,不會丟隴西李氏的臉面。
更大的長進卻還是弓術,用小姨娘的話說,李治在弓術這一方面的悟性,就隻比自己差一丟丟,當時小姨娘大拇指和食指等了一個好小的縫隙。
李治覺得,這是小姨娘的肯定,其實這些日子,李治也能感受到自己在弓術上的進步。
昨日,李治可是親手射殺了一隻狂奔的野兔,當時,將這位第一次射殺到活物的晉王,可是高興壞了。
畢竟對於李治,這還是第一次自己親手射獵到活物,意義非同一般。
提著那隻野兔耳朵時,李治甚至覺得,這一路的辛累,都是值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