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後記
因為這篇是古代文,有些方面需要說明一下:
一,本書不是歷史文,只是一篇以歷史為背景的言情文。
書中取宋仁宗即位的一段年間、一些史實和一些歷史人物作背景,但全文故事實為架空,經不起歷史方面的考究與推敲,此外,文中提及的個別史實,有些細節會與歷史上真正發生的時間不同。
二,書中提到的中衛郎一職實際上是到宋徽宗時才置設,但因為我喜歡這個武官官職名,所以拿來用了。
三,宋朝稱呼年輕女子為“小娘子”,即使達官貴人家的女兒也不叫“小姐”。當其時凡是做妓女的都得登記入籍,別稱“小籍”,所以和“小籍”同音的“小姐”是個賤稱,一直到元末明朝,“小姐”才普遍作為官家女兒的尊稱。
不過為了順應大家對於古代言情文的閱讀習慣,書中對女子還是皆以“小姐”相稱,特此說明。
四,宋朝男女風氣仍相當開放,譬如元宵節會,相國寺丟紙團約人,過年時遊夜等,是到明朝理學興起之後才對女性進行極大的道德束縛。
五,書中不少古代用詞,譬如真珠鋪子、交引鋪子,非為“珍珠”、“交易”等的錯別字,而是當其時開封城裡使用的各種稱謂。
又如,宋朝的閹人不叫“宦官、太監”,而多為內臣、內侍之稱,閹人仆婢等的自稱也不叫“奴才”,而多為“小的”,皇宮裡的醫師也不叫禦醫,而稱醫官,凡此種種,不一一列舉。
六,因為只是一個言情故事,所以在一些細枝末節上也不會太過於嚴謹講究,譬如古代皇室賞給臣子的賜品,本書中有白世非把太后賞的笛子轉贈給尚墜之類的虛構情節。
綜上所述,本書僅是一個虛構的言情故事,與真正的史實頗有出入,故而請勿把書中情節等同於歷史看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