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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大導演》第46章 第一筆大收入
  第46章 第一筆大收入
  第二天,當劉青還在為媒體上關於朝陽組合不利的報道而皺眉發愁的時候,楊銳打電話告訴他,寧晟專門為這些天的報道寫了倆首新歌,公司決定先錄製這倆首歌,再做一張單曲髮型,一邊維持人氣,一邊為後邊的正式專輯發行預熱。

  劉銳在電話裡,沒有說,這個電話是寧晟讓他打的,而劉青則是直接認為寧晟對自己那天的事情不滿,所以才會有了動作也不告訴他。

  不過劉青這些天被那些廠商的人恭維的心氣有些高,心裡不知道何時,已經有了與之前截然不同的想法。

  朝陽組合是自己一手帶出來的,這些小毛孩子,不能一味的給他們好臉色,要讓他們知道尊敬自己這個經紀人,否則日後等他們更紅了,自己這個經紀人豈不是成了跑腿應聲的跟屁蟲了嗎?

  他劉青的辛辛苦苦終於熬到現在,可不是為了給人做跑腿的應聲蟲,而是為了做一個手握大權,受人尊敬,被人崇拜的成功經濟人。

  而且他還有一個明確的目標,那就是圈子裡鼎鼎有名的經紀人秦風歌,一個手下握有三個一線,五個二線,以及與許多公司高層平等對話的大人物,那是一個可以一句話封殺一個一線歌手的強大人物,劉青每天晚上都幻想著哪一天,自己可以成為像秦風歌一樣的經紀人。

  所以,在接了楊銳的電話之後,劉青只是淡淡說了幾句,然後便掛了。

  昨天他打電話請教處理此事的辦法,結果那些所謂的朋友轉來轉去,也沒說出什麽行之有效的辦法,倒是不少人勸他說,哪個藝人沒有一點負面新聞,沒有一點爭議,如今朝陽組合人氣正在不斷提升,這點小問題根本不用太在意。

  原本劉青聽了這話是很不爽的,自己可是要像秦風歌一樣成為最成功的經紀人之一的,豈能像你們一樣隨便,馬虎大意的對待自己的藝人,然而,此時一夜過去,又聽了楊銳的電話,再看著新聞裡關於朝陽組合的新聞也並沒有像之前寧晟打人事件一開始時的那樣一片譴責,似乎大家並沒有將青少年逃課打架的責任隨便的綁到朝陽組合和寧晟身上,這讓他覺得,似乎自己真的有些太重視了。

  既然那個寧晟寫了歌來應對此事,他還是專心去談代言廣告吧,自己的收入可是與之息息相關啊。

  雖然答應了寧晟,要看看寧晟的作品再做決定,但是當第二天寧晟拿出倆首新歌的詞曲後,高松還是吃驚的差點將手裡的茶杯掉了。

  然而當他將倆首歌詞曲看過之後,更是一拍桌子,當場決定道“我們今天就排練這倆首新歌,出單曲的事情,我去跟公司談。”

  這倆首歌,正是上一世非常經典的倆首關於夢想的勵志歌曲,一首是張雨生的《我的未來不是夢》,一首是楊培安的《我相信》。

  不過寧晟寫出來的是獨唱的,還需要高松這個真正的專業人士來改成適合朝陽組合三人的。

  有了完整的主旋律和歌詞,在高松這樣的高手手中,不過一個上午便將倆首歌都改好,拿到詞曲的三人都很是高興。

  尤其是楊銳,因為他嗓音好,負責高音,而這倆首歌的調子本身就高亢,所以最適合他,高-潮副歌部分也主要以他為主,寧晟和丁軒則是輔助。

  因為是寧晟特意為這倆天的一些關於青少年的學習以及夢想而寫的,再加上他們專輯錄製工作也很重,所以在公司同意之後,大家都在錄音棚裡加班加點的錄製。

  為此,寧晟第二天上課都少有的犯困了。不過在大家全力以赴的努力下,倆首新歌倒是在短短的三天時間裡順利完成了,然後高松親自帶著倆首歌去京都了。

  朝陽組合三人剛剛休息了半天,又被劉青召集起來,然後一臉驕傲得意的將幾份文件扔在他們面前。

  “這是我這些天沒日沒夜的工作成果,”劉青坐到寧晟他們的對面,雙手交叉放在桌上,笑著說道“這裡一共五份代言,是我從十幾個代言廣告裡精挑細選出來的。”

  “這個是蒙牛的一個乳製品酸酸乳,與你們挺適合的,一年四十萬代言費,你們只需要拍幾個平面廣告,在拍個小短片就行。”

  “這個是芬達汽水,一年三十五萬,也是拍幾個簡單簡單的廣告就行。”

  “這個是康師傅方便麵新推出的一款酸辣味道的產品,一年三十萬,還有這個-——”

  寧晟三人各自拿起一一份合約隨意的看了看,不過他們三人可沒有耐心一條一條的細看,這些事情自然有劉青來負責,寧晟三人對於這事情其實早就期盼了很久了。

  做明星,除了光芒四射,風光無限外,來錢快也是大家喜歡的重要原因。

  即使家裡經濟挺好的楊銳,此時聽到劉青說出的那幾十萬,幾十萬的數字,依舊感覺熱血沸騰的,寧晟和丁軒就更是激動的,恨不得趕緊簽約,然後立即拿到屬於自己的拿一份錢。

  劉青看著寧晟三人難以遮掩的激動興奮,他自己則是一副鎮定自若,好似滿不在乎的樣子,然而,實際上在與那些廠商談判的時候,他心裡比寧晟三人還激動。

  做了這麽多年的經濟人,他簽約過的最大一份代言合同不過是一萬塊的合約,而如今不過短短不到半個月的時間裡,他每次談的時候,都是十萬以上的“大合同”,要不是他畢竟經歷過不少歲月,多少能壓得住心情,還真說不定在那些人面前就失態了。

  然而即使如此,其實劉青還是在談的時候,有些放不開,雖然心裡他享受被那些企業奉承的好話,但是在正式談判的時候,他還是沒有徹底放下過去那個無人搭理的小經紀人心裡。

  不敢要價,談判的過程有些軟弱,很容易就讓那些談判老手掌握底線,輕易就就他拿下。

  說是他自己挑選的企業,不過是將價格最高的,企業最大的選出了五家而已。

  寧晟三人對代言費的事情不懂,而劉青更是第一次帶朝陽組合這樣的新人人氣組合,對於價格也是掌握不了,雖然從同行那裡打聽到了大致的代言費用在三十萬到五十萬之間,但是在談判中卻根本不是人家的對手。

  最後的價格,也基本是各個商家原本為朝陽組合給出的最低線,不過,對於寧晟他們來說,這幾份合約,已經是非常滿意了,尤其是隨著陸續簽約後,各人收到了自己的第一筆大款項收入,真是天天見面都是露著小臉。就連劉青而已同樣如此,他作為經紀人是有百分之十的分成的,這幾天的收入,比他前些年好幾年的收入都多,這又如何讓他不高興的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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