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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有坦克》第29章 組建班底
  第29章 組建班底
  (感謝書友:挖洗拍狼、飛飛天啊哥、老牛努力工作、屬豬的小陽的打賞支持!)

  PS:有書友問了金針菇的事,金針菇,這是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的菌類食物。

  今日狀態非常差,下午又有事情耽擱了,今天就只有一更了,抱歉!
  ……

  “阿承,過來把汗擦擦,穿上衣服,別受涼了。”

  李初拿了一方毛巾扔給了楊承,向他說:“你替姐夫跑趟腿,去村子裡,找李漢,李大哥,你跟他說,讓他把村子裡,能出來做工的人,都一起叫到這裡來。”

  “嗯,好。”

  楊承擦了身上的汗水,穿好衣服後,就往李村去了。

  李初洗漱完後,將廳堂屋子裡,那張四方桌搬了出來,擺在院子外的空地上。

  阿秀煮好了粥,給李初端來,他就站在桌邊,顧不得熱滾滾的,幾口就下肚了。

  楊康今天被李初抓了壯丁,被拉到了桌子邊,讓他坐著,然後在桌上,鋪開了一張大紙,裁剪成十多張A3那麽大的紙張,疊好放在桌子上。

  李初知道自己的毛筆字醜陋不堪,就不丟人了。

  讓楊康來幫他代寫,寫什麽呢,寫合同!

  李初念,楊康寫。

  別看這家夥現在才12歲,可這一手毛筆字,可比李初強多了,起碼端端正正,規規矩矩,讓人一眼就能認出。

  合同內容倒簡單,無非就是簽訂勞動務工合同之類。

  讓那邊寫的同時,李初也將宣傳單從定製空間中放了出來。

  這是李初昨兒一夜的勞動成果,將整個宣傳單全部內容製作完成,然後交由定製系統負責定製印刷切割。

  考慮到以後要更換版面,李初這一批,定製的數量不是很多,一共也才五萬張。

  每兩千五百張為一個堆包,每一個堆包有30厘米厚,長寬是A3的尺寸寬度,一共是二十個堆包,被李初擺放在了四方桌的後面。

  沒過多久,楊承就回來了。

  後面跟著李漢一群人。

  聽到有工活要幹了,個個都非常激動,聽說所有空閑能出來做工的人都可以來,整個村子都是沸騰了。

  有工上?
  各家各戶,都找上了李漢,都想讓自己去。

  李漢也弄不懂李初的意思,既然李初說讓能做工的人都叫來,他索性將大家都來了過去,反正到時候要多少人,全聽小初的。

  即使一些沒被選上,反正村裡離這也才幾步遠。

  李初看了一下李漢帶來的人,看人頭數估計有四十多個。

  差不多了。

  李初讓李漢將這群人排成三排站好。

  看著這歪歪斜斜的,李初也不指望這群農民出身的,第一次就站的非常整齊。今天,只不過是個測試和篩選,具體能不能達成聘用,還得看他們各人。

  “廢話我就不多說了,我這邊需要人手,數量還不少,大家都是鄉裡鄉親的,李初我有好事,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你們,希望你們不要讓我失望。”

  李初說著,從四方桌上,拿起了兩張合同紙。

  將寫有內容的一面翻過來,給他們看了一眼,然後道:
  “我這裡,現在有兩份工種,你們等下自我斟酌,能做那一份。

  第一種,暫時為七天,這七天中,你們每天要過來幫忙,每天要做的事情很簡單,就是去派發宣傳單,至於宣傳單為何物,你們可以理解為帖子,只要你們認為對方是商人,或者是有錢的人家,你們就可以向他們遞上帖子。

  到時候分幾路,一路往南邊去葉縣,一路北上去襄城縣,剩下一路在鎮子兩頭。

  這七天中,你們每人每日的工錢,為五十文。”

  五十文!
  李初還是一如既往的慷慨,大家聽了後,頓時對第一種活有了個初步的了解,不是重活,也不是特別跑腿的活,非常的輕松,平常間,這種活能有個二十三文就不錯了。

  李初開了五十文,而且還是長達七日,也就是說七天下來,就能賺到三百五十文。

  好事啊,大家夥盤算一番後,紛紛忍不住激動。

  好久沒接到連續七日的工活了,這次一定要好好的乾,給家裡帶點銀錢回來。

  “至於這第二種麽?”

  李初將另外一份合同拿了出來,說道:“第二種,保鏢。”

  “如果你們不懂保鏢是什麽意思的話,你們可以理解為,一些地主家的私兵,家丁!”

  ……

  私兵?

  一瞬間大家都安靜了,呆呆的看著李初。

  這個實在出乎大家的意料。

  兵,這是一個很敏感的字眼,大家夥都不知道該如何回答了,有的人看向李漢,平常李漢都是大家夥的主心骨,想看看李漢怎麽回答。

  有的人則看向李初,沒想到之前還浪蕩不堪的初哥兒,如今竟然要招募私兵。

  作為這群人的主心骨,李漢一句話也沒有說,只是靜靜的等待李初的下文。

  “月俸四貫。”

  嘩……

  瞬間議論紛紛,四貫月俸,四貫啊!
  李漢也在這一刻間動容了,四貫,還是月俸?
  他緊緊的捏住了拳頭,不過沒有立即表態,他看出,李初還有話說。

  “一日三頓飯,全管,每頓都有肉!”

  什麽?
  嘩……

  人群中好多人都急了,單是四貫月俸就已經讓人眼熱了,這還包三頓飯,還頓頓有肉,就是那些地主家,也及不上這兒一半啊!

  有不少人蠢蠢欲動,甚至都想直接同李初說,答應,答應答應。

  “不僅是吃食,包括穿,住在內,全部負責,你們所有人,都住在我這邊,而你們的所需要做的,就是效忠我,聽我的吩咐,聽我的命令,去做任何事情,那怕去送命!

  當然,不會真要讓你們主動去送死,但是在執行我的命令吩咐時死亡,你們的後世,我給辦,你們的兒女,父母,我來養,並且再發放五十兩的死亡補償。

  你們也先別急著答應,我醜話可說在前頭。

  這保鏢的月俸,可不是那麽好拿的,你們要想清楚了,一旦加入就不能再退縮,否則到時候別怪小初我翻臉不認人。”

  沉默了。

  所有人在這一刻都沉默了。

  這是一個艱難的選擇,一般情況下,只有走投無路的時候,才會選擇這麽一條路,可他們都是附近村中的百姓,還有家庭,盡管福利待遇非常讓人眼熱,可真要是讓他們選……

  “我想知道,做這個保鏢之後,我們的父母兒女,以後怎麽辦?”

  李漢開口了,也問出大家最為關心的一個內容。

  “放心,以後每個月,都會有固定的假期,可以讓你們回家看望父母妻兒,而且,平日間也允許你們臨時請假回去,或者你們妻兒過來看望你們。

  並且,我現在的情況,你們基本上沒什麽特殊要事,是不用離開小鎮,只需要負責保護我的安全就可。”

  “好,我加入。”

  李漢第一個站了出來,對著李初就拜倒喊:“東家!”

  ……

  最終,四十多個村民中,連同李漢在內,只有十個人選擇當私兵,剩下的都是選擇做那份七天的臨時工。

  也許是私兵兩個字太敏感。

  又或許是很危險,很不自由,或者說掉份兒。

  各有各的選擇,李初並不在意。

  從今天開始,這十人,就是李初的第一批班底了。

  李初看了下,這九人中,不少都是那天在幫李初安裝水車的人,估計是跟李漢走的很近,或者關系特別好,李漢選擇加入,他們也跟著選擇加入。

  李初讓李漢,暫時為這九人的頭領。

  然後就是合同了。

  楊康已經書寫了的十多份,李初讓他們一一簽署。

  只有保鏢才簽署合同,那些七天的臨時工,李初沒有跟他們簽,畢竟,這以後是要負責李初院子裡所有人的身家性命,馬虎不得,總得要做一些防備。

  這邊搞定之後,李初就讓大家一起將這些宣傳單搬到鎮子裡去。

  又派了兩個人,讓阿秀帶著去襄城采購食材,一是保護,而是幫忙提貨,畢竟這一路上不算遠也不算近,東西也比較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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