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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警界傳說》第172章 謹防騙子的花招
  第172章 謹防騙子的花招

  秦舒培的確是很興奮,按照林子君的建議,他帶人去查了三月到九月的服刑人員檔案,足足有好幾百人,要不是管教幹部幫忙,不知道得多長時間才能扒拉完。

  秦舒培主動又加了個過濾條件,五十歲以上的不看了,搬輪胎是個體力活,很少有團夥願意接納歲數大的人進去。

  這個條件林子君也是認可的,之前分析的時候忘記了這條,實屬失誤。團夥人數、年齡結構、作案手段等都是案情分析的基本要素,確實不應該忘了的。

  幸虧秦舒培沒有忽略這個條件,不然的話,估計記下來的得有百十口人,工作量可就大的多了。

  通過篩選,最終只有二十一人符合條件被秦舒培記了下來。沒意外的話,這些人裡,一定有參與作案的人。

  二十一個人,這個范圍簡直是太小了。

  林子君接過秦舒培記錄的名單看了起來。

  丁某,三十二歲,傷害罪,判三年,五月一日釋放,京都市羅運區三裡屯人,身高一米七二。

  王某某,三十八歲,強奸罪,判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釋放,東林省冰石市冰下區尹家集鎮小尹村人,案發前已在京都市務工十余年,身高一米六八。

  萇某某,二十九歲,搶劫罪,判六年,六月十日釋放,黑江省龍陽市林丹縣鐵門鎮街南村人,案發前在京都市大豐物流公司務工四年,身高一米七三。

  ……

  ……

  看完這些名單,林子君對秦舒培說:“這裡頭有幾個我覺得也可以去掉,范圍還可以進一步縮小。”

  “還能再減?”秦舒培覺得很意外。

  “嗯,我看了名單,覺得可以再去掉五個強奸犯、一個強製猥褻犯、四個詐騙犯,前兩類是連其他犯罪分子都看不起的,詐騙犯就不用多說了吧。”林子君很篤定地說,這也是前世的時候,一篇關於團夥犯罪的調研文章裡提到過的,包括林子君在內的同行門都是很認可的。

  秦舒培聽完,稍稍想了也下便興奮地說道:“對啊,誰願意跟騙子玩啊,那些人說話可沒人敢信,團夥成員間缺乏必要的信任度可不行。”

  秦舒培大為佩服,這都是經驗之談啊,《刑警技戰術》書裡可沒提到這個,不知道是忽略了還是剛總結出來的。

  林子君當然不會藏私,當時寫書時是真沒想起來,前世辦過、看過、聽說過的辦案經驗多了去了,哪能都想起來?總要有個過程。

  二十一再去掉十個,就剩十一個人了,這麽點工作量,就不值一提了。

  這種事兒,林子君是真沒興趣了,按秦舒培的說法,這是粗活。

  這個秦舒培,呵呵,粗活,真是個有趣的提法,林子君笑在了心裡。

  “秦所,我想請個假。”從門外進來個三十五、六歲的中年人。

  “哦?我還準備讓你去排查案件嫌疑人呢,說吧,啥事?”秦舒培說道。

  “我爸打電話來,說我媽被人騙了,說是有個大公司來搞什麽招商會,還安排午餐呢,我媽被朋友忽悠去了,我想去看看。”中年人有點著急。

  “被騙了?那得報案啊,哪個轄區的?”秦舒培問道。

  “就是我們轄區的,在耀華國際酒店搞的活動。”中年人連忙說道。

  秦舒培看了眼林子君,不好意思地說:“林處,本來想陪你吃飯呢,看來沒時間了,你先在這兒吃飯,我陪老黃去一趟,看看構成案件不。”

  “沒事兒,不用客氣,反正也沒事,我和你們一塊兒去吧。”林子君是真沒事,請過假了不用去上班,媳婦上班中午又不回來,正經的閑人一個。

  “那感情好啊,求之不得呢。”秦舒培笑著說,心想,這個林處一點架子也沒有,還這麽熱心,真不錯。

  三人開著車,到了耀華國際酒店,門前停著上百輛腳蹬三輪車,這是老年人最愛的交通工具,看來人應該不少。

  一進酒店,右手邊餐廳裡的熱鬧瞬間就感染到了三人。

  餐廳裡至少有三四百人,分坐了三四十桌,舞台上還有一幫老年人在跳扇子舞,估計是老年大學的隊伍。

  老黃找了幾圈,總算看到老人家了,趕緊小跑過去,林子君和秦舒培也連忙跟了過去。

  “媽,您怎麽來這兒了?”老黃扶住母親,問道。

  “又是你爸說的吧,他怎麽就不能見我賺錢?!”老人家意見還挺大。

  “媽,這是騙人的,你怎麽就不記得教訓呢?買了那麽多亂七八糟的電飯鍋、高壓鍋、保健椅、按摩床什麽的,這回還來!”老黃的口氣裡明顯帶著責怪。

  林子君見狀,怕老黃惹得老人家生氣,連忙接上問道:“阿姨,我們是老黃的同事,您能跟我們說說這個招商大會是怎麽回事嗎?”

  老人家看了林子君一眼,說道:“人家這是正經大公司,來招商的,投入一萬,每天分紅五十元,一期十個月,到時候可以退錢也可以追加投資。這是我老同學介紹的,還能有假?她都做了一個多月了,每天能拿兩百塊錢呢。”

  林子君一聽就明白怎麽回事了,前世的時候,這種事兒太多了。

  開始的時候,騙子的確會每天返錢給投資人,但是不出三個月,騙子摟的錢多了,便會突然失聯,錢自然也沒了。

  受害人拿著手續到警察機關報案的話,警察機關看了手續,卻無法立案。因為合同上明明寫著公司為了發展國家鼓勵的產業,向借款人某某某借到現金多少錢,日息多少,並承諾借款到期日去留兩便。

  這樣一來的話,合同便成了借款合同,成了借貸關系。

  沒還錢也沒付息?有辦法啊,到法院起訴,經歷漫長的審判程序,最終肯定是判大公司敗訴,讓大公司限期給錢。

  不給錢啊,再申請法院強製執行唄。結果,是永遠執行不了,公司早已注銷了。就算起訴的時候申請了財產保全也沒用。

  這個時候,關於非法集資的定義剛剛提出來,概念還有些模糊,很不好處理。而到了後期,騙子越發狡猾,上當的人只能到法院訴訟。逼急了最多賠錢,還是不構成犯罪。

  好在,老黃的母親沒帶多少錢,隻交了五百塊錢的押金,約定第二天補齊一萬塊錢。

  秦舒培歎了口氣,讓老黃把他母親帶回去了。

  這種事兒,林子君也沒辦法,只要人家不中斷付息,就是正常的借貸。誰敢斷言說人家是騙子?

   二更來了,一會兒還要出去一趟,怕是難有時間碼字了,很高興看到朋友們給力的支持!謝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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