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看別墅(第1更!)
酒樓這邊再次忙到將近兩點才得了空閑,余五味將酒樓交給員工,帶著新做好的仙菜藍酒地仙果騎著電動車奔醫院去。
等再出來的時候又是一個多小時後了。
余五味也不回酒樓,直接將電動車騎到了距離酒樓不遠的景蘭小區。
景蘭小區是朝仙居酒樓周邊的最大的一個別墅區,而余五味昨天在網上看好的那座別墅就在這個小區裡,已經和賣家約好了今天下午來看房。
來到小區門口,余五味給賣家打了個電話,不到五分鍾就出來一個身著西裝的中年人。
那中年人來到門口之後也不再往出走,只在門口向四周張望。
余五味見他如此便知道這應該就是那個賣家了。
當即走了過去微笑詢問:“請問您可是李先生?”
那李先生聞言下意識地點點頭,開口道:“嗯!沒錯,我是姓李!你……你不會就是來看房的余先生吧?”
李先生上下打量著余五味,有些不敢置信地問道。
余五味聞言立馬點了點頭,開口道:“李先生你好!我就是昨天說好來看房的余五味。”
饒是心有猜測,李先生也被余五味的話震得不輕。
丫的你確定不是在逗我?
看你這樣子渾身上下地攤貨,根本就沒有一個上檔次的服飾。
要說你這是低調奢華有內涵卻全然不對,雖然這世界上有不少名牌外形比較低調是自己不認識的,可你身上的這些還全是我認識的,不過沒有一個是真的。
也就是說你這全身上下目測也就幾百塊錢。
再看你後面騎個純國產電動車,上面還有許多磕碰擦漆,很明顯上兩天才被撞過還沒來得及修理。
就這麽一副一看就是窮逼土包子的人居然來買別墅?
要知道自己這一套別墅可是報價八百萬的啊,你這全身上下除了臉長得好看點皮膚嫩點以外,哪一點都看不出來能拿得出八百萬的樣子。
李先生簡直沒辦法相信,余五味就是那個真心過來買別墅的。
要不是余五味看起來態度十分誠懇認真的樣子,他還以為余五味這是來消遣他的。
“你……你真的是來買別墅的?”李先生驚疑不定地看著余五味,再三確定道。
余五味很認真地點了點頭,開口道:“沒錯,我就是特地來買別墅的。先帶我去看房吧,如果覺得不錯的話我想今天就將手續給辦下來,爭取明後天就能入住。”
李先生見余五味再次點頭,這才點了點有點懵逼的腦袋,開口道:“那裡……裡面請!”
既然眼前這個貌似窮逼的小夥子說要今天辦手續下來,想必應該就是真的了。
即便是假的,也不會浪費多少時間。
他既然說了想今天辦手續的話,到時候他如果拿不出來錢或者暫時想拖,那就直接認定他是騙子或者是來消遣他的,叫門衛趕出去就是了。
他要真的能拿出那八百萬,那更是皆大歡喜啊!
不過一個能一次性拿出八百萬的人怎麽說也得是個千萬富翁吧?
一個千萬富翁居然穿著幾百塊錢的地攤貨騎著國產破電動車,這思想也是夠奇特的。
這年頭真富豪都這麽低調了麽?還是現階段流行這個?
他可不知道余五味之所以還穿這一套地攤貨不是思想奇特,而是他根本沒想起來買名牌。
余五味前幾天才在嘉利德拍賣行得到一千五百萬,這幾天關於前的想法都扎在了菜園子當中了。
就是這兩天搜尋別墅的事情還是看父母要出院了才臨時起意的想法,要不是怕酒樓上天庭的事情出紕漏,他還想不起來買別墅。
再加上平時他忙得很,一天的生活都排得滿滿的,更想不起來去買買名牌享受些什麽。
說穿了就是他倒現在還沒真正意識到自己已經是一個千萬富翁了,還在習慣性地過著以前的生活,反正平常都是這樣,根本就不覺得哪裡違和。
是以他每天就穿著地攤貨騎著電動車就出來了。
余五味跟著余先生走進景蘭小區,隻不到五分鍾就來到了昨天看的別墅跟前。
余五味到此上前仔細打量了一下,點了點頭,表示比較滿意。
近距離到現場來看,這別墅在外觀上和昨天網上掛出來的差不多,比較賞心悅目。
整棟別墅上面分三層,地下還有兩層,前面還有一個籃球場差不多大的小花園,裡面種著一些鮮花,更將這正座別墅妝點的十分絢麗。
再走進別墅裡面一看,一樓是大廳,兩側有樓梯直上二樓。
二樓中空,回廊連接兩側樓梯,能夠居高臨下看向一樓,視野開闊。
二樓正中的天花板上,一盞巨大的水晶吊燈熠熠生輝,給人以視覺上的極大享受。
一樓下面是客房,獨立衛浴,十分便利。
二樓則是主臥了,旁邊還有書房。
現在各個房間還是個空框子,並沒有添置家具,顯然是想讓主人自行安排。
再往上就是三樓了,三樓整體是半露天布局,整個樓頂呈半球形,其中向陽的一半就是鋼化玻璃拚接而成。
余五味在此看到了一些健身設施,很顯然這裡就是健身房了。
之後二人又到了地下看了看。
地下一層是倉庫,是用來儲存各種雜物的。
至於地下二層則是車庫了,車庫不小,停個四五台小轎車還是沒什麽問題的。
余五味一通觀光,心裡感歎,這就是有錢人的生活啊,實在是太享受了。
額,咱現在也是有錢人呢!這棟別墅馬上就是咱自己的了。
“就是它了!”余五味看過之後,對這棟別墅沒有什麽不滿意的,當即拍板決定。
說著看向李先生開口道:“李先生,我對這棟別墅十分滿意,我打算明後天就搬過來,所以我們現在就把過戶手續辦了吧!”
李先生聞言同樣面露喜色,看來這個一身地攤貨看似窮逼的小夥子還真是個低調的小富豪。
果然人不可貌相,幸虧自己並沒有因為他穿的不怎地而將他趕出去,要不然還真不能這麽快把這別墅賣出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