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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時代開始的影視穿越》第101章 這個作家,好有才華
  第101章 這個作家,好有才華

  白秀珠找了一個人替她打牌,隨後迫不及待的湊到了八妹的身前,兩人一起看報紙。

  或許是覺得四周搓麻將的聲音太過庸俗,又有些吵鬧,白秀珠提出,兩人去花園裡,一邊賞花蕩秋千,一邊欣賞佳作。

  作為北洋政府下的頂級豪門,金府內部非常豪華,深宅大院,不僅有各種名貴的西洋沙發、古董字畫等等,還有大片的花園、草地、假山,猶如園林一般,此時白秀珠和八妹金梅麗小手牽著小手,來到了金府後花園中。

  此時正值上午,陽光明媚,燦爛的陽光透過樹縫,照射在草地上,留下一片片斑駁的光影。

  後花園中一片翠綠,地上鋪著一層層的綠草,四周種滿各種高大的樹木,更不用說各種藤蔓、鮮花點綴其中,怎一看去,猶如置身森林之中,就連四周的空氣都變得甜美許多。

  兩個女孩在這片清新的園林之中玩鬧了一會兒之後,便來到一處秋千處,兩人並排坐在一起,一邊蕩著秋千,一邊看著報紙上的小說,《啼笑因緣》。

  這本書,講述的是一個男人,和三個女人的故事。

  男主,是一個書生,青年才俊,而三個女主,則身份各不相同。

  一個,是江湖賣藝的女子,沈鳳喜。

  一個,是部長千金,何麗娜。

  最後一個,是能文能武的完美女俠,關秀姑。

  白秀珠的身份,與其中的何麗娜,有些相似,兩人都出生名門,家庭豪富,家中也有一個做高官的親人,因此白秀珠更為感同身受,每次看到何麗娜出場時,看的尤為仔細。

  男主與何麗娜初遇時,相互之間並沒有產生感情,反而彼此有些厭惡。

  男主厭惡何麗娜生活放蕩奢華,每天遊走在各種交際場所,一年光買衣服,都要花數萬大洋。

  而何麗娜,從小深受西方文化影響,浪漫縱情,對於自己喜歡的人,大膽追求,不管不顧,而男主身上的傳統而又保守的氣息,令她不爽。

  但是命運就是這麽奇妙,後來,何麗娜竟然愛上了男主。

  至於原因,書中有一段很經典的解釋:
  “一個人的性情都是這樣,常和老實的人在一處,見了活潑些的,便覺聰明可喜。但是常和活潑的人在一處,見了忠實些的,又覺得溫存可親了。”

  何麗娜的身邊,追求者不少,但是這些人,大多都是一些好色之徒,遊手好閑的富家公子,庸俗無趣的很,她早就厭倦了,而當勤儉自律的男主,闖入她的視線時,她漸漸被對方身上少見的氣質吸引住了,以至於慢慢愛上了,最終無可自拔。

  白秀珠看到這裡,小說便戛然而止,她歎息一聲,怔怔的看著眼前的青草地,默默不語。

  她發現,她也有些喜歡男主的氣質。

  因為男主的品性,與她所見過的紈絝少爺,大不相同,是個真正有本事的,相比之下,她的金燕西哥哥,更像是一個繡花枕頭,外貌英俊瀟灑,可是沒有一點事業心,整天遊手好閑,飛鷹走狗,不乾正事。

  恍神中,她心裡突然冒出一個念頭,“這個世界上,有像男主這樣的青年才俊存在嗎?年輕有為,專注事業,才識過人……”

  突然,一道閃光打在她的臉上,嚇了她一大跳,她抬頭一看,原來是她一直想念的金燕西哥哥。

  這家夥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回來了,此時正手裡拿著一個相機,剛剛給她們拍了一張照片。

  此時的相機,技術與後世無法相比,有很強烈的閃光,非常刺眼。

  金燕西穿著一身白色西裝,臉上掛著燦爛的笑容,看起來英俊瀟灑,風流倜儻。

  在賣相上,他遠勝丁鵬。

  八妹見是七哥,不由意外道:“七哥,你怎麽在這裡?”

  白秀珠則滿臉都是驚喜,笑的非常燦爛,此時的她,一顆真心都放在眼前這個男人身上,愛的死去活來的。

  她喜悅道:“嚇了我一跳,你什麽時候來的?”

  金燕西抱著相機,隨口道:“剛來的。一來便看見你們兩個情同姐妹,笑嘻嘻的,在聊什麽呢,這麽開心?”

  八妹把報紙上的文章遞給了金燕西,說道:“我們在聊這個小說呢,《啼笑因緣》,最近最火的小說。”

  金燕西拿起報紙,隨意看了一眼,嘴裡念道:“丁鵬?這個名字很陌生啊,是最近剛出來的小說家嗎?”

  說到丁鵬,八妹立即來了精神,說道:“七哥,你竟然不知道他嗎?最近關於他的討論,可是傳的沸沸揚揚,有不少文壇名家,都曾經點評過他呢。”

  “哦?這麽有名?他都寫過什麽小說?怎麽以前從來沒有聽說過?”金燕西好奇道。

  白秀珠也露出一臉好奇。

  她平日裡,喜歡宅在家裡看書,聽歌,或者去電影院看電影,很少關注時政,自然也不會買報紙了。

  因此對於丁鵬這個人,她也是第一次才聽說。

  八妹見兩人都沒有聽說過丁鵬,不由把那首《雨巷》從頭到尾,念了一遍:
  撐著油紙傘,獨自
  彷徨在悠長、悠長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著
  一個丁香一樣的
  結著愁怨的姑娘
  ……

  金燕西點了點頭,道:“倒是有幾分婉約派的氣質,寫的很好。”

  他雖然是個紈絝子弟,不學無術,但是畢竟出自總理家庭,耳濡目染之下,基本的文學素養還是有的。

  他不會寫詩,但是品鑒一番,還是不成問題的。

  白秀珠那雙秀美的眼眸一陣失神,隨後點頭道:“的確寫的很好,很美,很感人,也很浪漫。對了,八妹,他還寫過什麽,你可以推薦給我看看嗎?這麽有才華的作家,我怎麽以前沒有發現過?”

  八妹笑道:“他是前一段時間剛出來的,一共也只寫了兩首詩,和這本小說,不過數量雖少,卻每一個都是頂尖的,聽說,他是剛留洋回國的洋學生呢,不過才二十歲左右,妥妥的青年才俊……”

  這些消息,以金總理八女兒的身份,想要打聽到,簡直輕而易舉,八妹豆蔻年華,正處在追星的年齡,尤其崇拜才華橫溢的人,當第一次聽了丁鵬做的詩,寫的小說之後,她驚為天人,特意去《新聞報》,打聽了對方的一切信息。

  金燕西明顯對這些文壇的事,興趣缺缺,他笑道:“你們先在這裡玩兒著,我去把照片洗出來,看把你們兩個美人拍的怎麽樣,好不好看。”

  白秀珠好不容易見到自己的心上人,怎麽可能就這麽讓對方溜走,她連忙跟了上去,道:“我陪你一起去吧,我想看看,你把我拍成什麽樣子了,如果不好看,我便立即把它撕了,不準傳出去。”

  白秀珠明明是想要金燕西多陪陪她,卻找了這麽一個蹩腳的理由。

  金燕西無所謂,一聳肩,道:“走吧。”

  或許男人就是這樣,擺在眼前的,不懂得珍惜,卻一門心思,看著別人鍋裡的。

  白秀珠對他的好感,他金燕西怎麽可能看不出來,但是經過這麽長時間的相處之後,他已經漸漸有些厭煩這個嬌生慣養的嬌嬌女了,根本提不起任何興趣。

  兩人走在路上,白秀珠問道:“最近幾天去哪裡了?我都有好幾天沒有看見你了。”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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