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給小憐寫詩,小憐的震驚和欣喜
小憐心靈手腳,手腳又勤快,有了她在府上之後,丁鵬覺得,整個府上都被打理的井井有條,乾淨衛生,讓人看一眼,心裡說不出的開心。
看著小憐那張,經過了一番精心打扮,看起來秀麗無比的俏臉,丁鵬的心裡開始盤算了起來:“按理說,我如今已經把小憐收入了府上,這樣一來,應該算是改變了她的命運吧?怎麽獎勵卻遲遲未來呢?”
“出現這種狀況,只能說明一點,那便是還沒有真正改變她的命運。”
“難道說,想要徹底阻隔她與柳春江的孽緣,便需要直接收了她?”
“如果把她徹底變成我的人,那樣一來,她和柳春江,便算是徹底沒戲了,這樣,應該算是徹底改變了她的命運吧?”
說實話,小憐性子溫婉,柔美,同樣,長的還十分亮眼,尤其當她經過一番精心打扮之後,顏值極高,與古裝的蔣勤勤有的一拚,要說丁鵬見了不喜歡,那是騙人的。
丁鵬穿越到這個世界,就是來享受生活的,順便刷一刷【命運能量】,增強自身實力。
這麽好的一個俏丫鬟,而且還就在自己身邊,如果不要,真是說不過去。
最重要的是,收了她,還能獲得大量的獎勵,這何樂而不為呢?
人生短暫,不過寥寥幾十個秋,一晃便過去了,還是應該珍惜年輕時光,及時行樂,愉快的生活,否則,時不我待,一切便都成了枉然。
以他如今這副精壯絕倫的體魄,以及富可敵國的財力,能夠讓她過上極為幸福的生活,她跟著自己,也算是一個好歸宿了。
想通了這些,丁鵬看著小憐時,便多了一份心思。
他不是一個喜歡強人所難之人,因此,他不會用自己的特權,強迫小憐,跟著他。
其實,以他如今的地位,想要強行收了小憐,簡直輕而易舉。
她不過是一個卑賤的仆人,根本毫無反抗的權利。
但是,丁鵬不會這麽做。
強扭的瓜不甜,丁鵬喜歡大家你情我願的在一起,這樣才會幸福和諧。
至於用什麽方法俘獲美人的芳心呢?
這個,得從對方的需求和喜好入手。
小憐是什麽性格,有些什麽喜好?
小憐性子溫婉,但是外柔內剛,是一個很有主見的女孩,因此,想要用花言巧語哄騙她,是絕對行不通的。
以為靠幾句甜言蜜語,便能把她哄到手,這絕無可能。
她出生貧寒,從小便居人籬下,被父母賣給別人做丫鬟,看透了人情冷暖,加上她還讀過不少詩書,在見識上,更是非尋常丫頭可比。
有閱歷,同樣又有知識,這樣相輔相成之下,再加上她聰明的性子,她對於這世界認識的非常通透,這在與她聊天時,丁鵬已經發現了。
一個外表溫柔,內心理智的女孩,這便是丁鵬對小憐性格評價。
想要讓這樣的女孩動心,除非是在她為難無助的時候,給她雪中送炭,給她幫助,否則,她是很難動心的。
其實,想要俘獲小憐的芳心,是有前車之鑒的,那便是參考柳春江。
在劇中,在柳春江一步步的追求下,他是活的了小憐的芳心的。
雖然他們兩人之間是一場孽緣,最終以柳春江吐血身亡,小憐出家的悲慘結局結束,但是不可否讓,在此之間,他們彼此之間是相愛的。
小憐為什麽會愛上柳春江呢?
其實,她和柳春江之間的愛情,與冷清秋和金燕西之間的愛情,非常相似。
都是灰姑娘遇上了出身高門的權貴之子的故事。
類似於現代的一些霸道總裁愛上我之類的文章。
概括起來,其實就是高富帥愛上貧民女的故事。
成功男,有權有勢,年少多金,而後愛上了窮逼的女主,百般追求女主,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這也側面表明,女孩,都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夠十分有本事,在這個社會,混的很好,有權有勢,給她一個優渥的生活環境。
這一點,丁鵬全部都有。
他年少多金,能夠讓小憐過上公主一般的生活。
其次,柳春江是很有才華的,他與酒囊飯袋一般的金鳳舉,截然不同。
柳春江是留學英國的醫學學士,在醫學方面,頗有造詣。
同時,他文質彬彬,渾身書卷氣,讀過不少書籍。
這與酷愛讀書的小憐,興趣愛好極為相似。
這也是他們兩人,彼此吸引的一個很重要的一個點。
綜上所述,小憐,喜歡有才華,有本事,年少有為的青年才俊。
而這一點,丁鵬完全符合。
因此,想要俘獲她的芳心,對於丁鵬而言,其實不過是時間問題。
再加上她如今已經是他身邊的丫鬟了,近水樓台先得月,他們彼此之間,經常相處在一起,孤男寡女的,又都是年輕人,正是對愛情無比渴望的年齡,難免會擦出一些愛的火花出來。
因此,丁鵬胸有成竹,他並不著急。
在小憐的伺候下,丁鵬洗漱完畢,穿戴整齊了之後,他便叫著小憐一起,去屋內吃晚飯。
晚飯非常豐盛,看的丁鵬食指大動,胃口大開,他坐下,正準備大吃一頓時,卻發現小憐站在一旁,一動不動。
他對著小憐招了招手,道:“小憐,怎麽不過來吃飯?”
小憐笑著回道:“少爺,您是主人,我是仆人,哪裡有仆人跟著老爺一起吃飯的道理,如果讓少奶奶知道了,她非打死我不可。”
小憐口中的少奶奶,指的便是她之前的主人,吳佩芳。
在金府,門規森嚴,仆人是絕對不允許跟主人同桌吃飯的,尊卑有別的思想,在這個舊社會,依舊很嚴重。
丁鵬才不管這些,他站起身,拉起小憐的小手,讓她坐在了自己的身邊,隨後他說道:“在這裡,我說了算,你也是我府上的人,她雖然是金府的大少奶奶,難道還管到我這裡來了?在我這裡,與金府不同,沒有什麽主人仆人之類的分別。更何況,小憐,我從來沒有把你當仆人看待,在我心裡,你更像是我的一個朋友,陪我一同讀書寫字,照顧我生活的朋友!以後,仆人主人這樣的話,不要再說了,不然我就不高興了,知道嗎?”
丁鵬的態度,讓小憐意外之余,還有些感動,心裡覺得一陣暖意。
她怎麽都沒有想到,丁鵬竟然是把她當朋友一般看待的,根本沒有把她當做下人。
這樣的話語,她活到現在,還是第一次聽到。
她心中不由暗道:“丁少爺這麽有本事的一個人,有權有勢,年輕有為的,年紀輕輕,乾出了那麽多大事,沒想到性格,竟是這麽溫和和善,一點權貴者的架子都沒有!”
頓時,她對丁鵬的好感度,蹭蹭的直往上漲,心裡感動不已。
“謝謝丁少爺,”小憐坐在丁鵬身旁,柔聲說道。
丁鵬微微一笑,道:“叫什麽丁少爺,多生分,以後我們便是一家人了,你就叫我丁大哥吧。”
“來,吃菜。”
丁鵬給小憐的碗裡,夾了一塊麻婆豆腐,這道菜,是小憐最喜歡吃的。
因為看了無數遍《金粉世家》的原因,他對於裡面每個人物,都非常了解。
而且,因為是旁觀者的原因,他甚至比裡面的人物自己,都更加了解他們自己。
小憐的所有喜好,比如喜歡吃什麽,喜歡玩什麽,丁鵬都一清二楚。
他連續給小憐夾了幾道菜,都是小憐最喜歡吃的,夾玩之後,他笑道:“也不知道你喜歡吃什麽,我便隨便夾了一些……”
小憐連連點頭道:“這些都是我最喜歡吃的,謝謝丁少……丁大哥。”
兩人一邊吃飯,一邊閑聊了起來。
因為丁鵬對小憐十分了解,他每每說出的話,都常常擊中小憐內心,說到了她的心坎上,到了最後,小憐隻覺得,跟這位丁大哥相處,實在是太愉快了,越聊越是投機。
兩人從吃食,一直聊到了詩文上,小憐看過所有關於丁鵬的詩文,她說道:“丁大哥,你所寫的詩文中,我最喜歡的還是那首《雨巷》,寫的太美了,真是難以想象,丁大哥平日裡,究竟是怎麽寫出這些美好的詩篇的?”
丁鵬笑道:“寫詩,是一件急不得的事情,有時候,一個瞬間,便有了靈感,便能繪製出一篇好詩,如果沒有靈感,那便什麽都寫不出來了。”
“就像現在,在看見我們家小憐之後,我的腦海裡,突然冒出了一首新詩,是寫你的,小憐,要不要聽聽?”
“寫我的?”小憐柔美的雙眼瞪得大大的,她看著丁鵬,有些難以相信,對方僅僅看了她一眼,便有了靈感。
而且,還會寫我的。
小憐心裡頓時生出了濃厚的興趣,她很想知道,這首寫她的,究竟是怎樣的一首詩。
於是,她俏麗的臉蛋上,帶著有些好奇,又有些急切的神情看著丁鵬,問道:“丁大哥,我想聽,快念念吧。”
丁鵬胸有成竹,清了一下嗓子,娓娓道來:
最是那一低頭的溫柔,
像一朵水蓮不勝涼風的嬌羞,
……
這是一首著名的現代詩,既然是現代詩,自然,在這民國時期,還沒有被寫出來。
聽著這一首優美的情詩,小憐俏麗的臉蛋不由自主變的紅彤彤的,帶著一絲嬌羞。
這首詩太美了,美的小憐內心砰砰直跳,隻覺得,這首詩,比那首《雨巷》不遜多讓。
丁大哥真是太有才華了!
這麽美妙的詩篇,他竟仿佛是張口便來!
這才華,真是無人能及了。
難怪八小姐,還有白家的那位小姐,都在談論他,稱讚他的才華,對他所寫的詩文讚不絕口呢,丁大哥的確才華橫溢,才高八鬥。
而且,他剛剛說,這首詩是寫我的?
‘最是那一低頭的溫柔’,難道,是他剛剛看見我低頭吃飯的樣子,覺得很美,很溫柔,所以他才來了靈感,寫了這麽一句詩嗎?
這是稱讚我溫柔啊。
想到這裡,小憐原本如紅蘋果一般的俏臉,變得更加通紅了。
她有些羞怯,又有些欣喜。
沒有哪個女孩,不喜歡別人誇讚她漂亮的。
更何況,還是這麽高級的誇讚,直接寫成了一首美妙的詩歌!
‘像一朵水蓮不勝涼風的嬌羞’,這句話,是在誇讚我像水蓮一般,純潔無瑕嗎?
不勝涼風的嬌羞,哎呀,這個丁大哥,寫這麽肉麻的詩句,真是……
此時的小憐,完全沉浸在丁鵬所營造的浪漫美妙的詩篇的氛圍中,無法自拔。
她一會兒羞澀,一會兒歡喜,俏麗的臉蛋上,表情非常豐富。
她喃喃自語的念著這首詩,越念越是喜歡這首詩,或許,是因為,這首詩是專門寫她的吧。
也不知道在內心默念了多少遍,小憐此時也無心吃飯了,她有些央求的看著丁鵬,說道:“丁大哥,我想要把這首詩抄下來,拿回去慢慢看,可不可以?”
丁鵬點了點頭,說道:“先吃完飯吧,等吃完了飯,你跟我去書房,我給你紙筆。”
小憐開心的直點頭。
她沒有什麽別的愛好,就喜歡各種浪漫的詩文。
這一點,她和冷清秋,和白秀珠,都有驚人的相似。
不比後世,這個年代的大家小姐,都喜歡窩在家裡看書,這便是為什麽,張恨水先生的小說,銷量會那麽好的原因,都被那些大家小姐買去了。
兩人吃完了飯菜之後,簡單收拾了一下,隨後,丁鵬便帶著小憐,去了他的書房。
書房內有香爐,裡面不僅暖和,還香氣撲鼻,環境非常雅致。
丁鵬讓小憐坐在了他的身邊,一邊給她紙筆,讓她抄寫詩句,一邊說道:“小憐,我準備去請幾個老媽子過來,幫著做家務,你以後便不需要自己乾活了,吩咐她們去做便行了,你以後的任務,便是在書房,陪著我寫作。你是讀過詩書的,去幹那些粗活,實在是太屈才了,不如在書房,幫著我寫書。”
小憐不疑有他,點頭道:“好的,丁大哥。”
其實,相比起那些粗活,她更喜歡讀書寫詩,她其實算是一個標準的文藝女青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