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與方家女孩們的第一次搭訕
丁鵬彬彬有禮的走上前去,對著方家三女問道:“請問,我想要去清水灣,是在這裡坐公交嗎?”
隨後他又補充道:“不好意思,我第一次來香港,對這裡不太熟悉。”
三個女孩都是善良之人,就算是最強勢的方芳,也不過是抱怨她哥哥的不作為,倒也沒有什麽壞心思。
聽說丁鵬是第一次來香港,方芳和方婷都很熱情的笑道:“是的,我們就是去清水灣的,到時候你跟著我們一起上車就行了。”
至於方敏,她原本就膽小怯懦,看見陌生人,便會臉紅,更不用說搭話了。
此時她靜靜的拉著兩個姐姐的小手,偷眼看著丁鵬,眼神單純如水。
這個時候的人,相對而言,沒有後世那麽冷漠,那麽具有防備心,對待陌生人,姑娘們還是很熱心的。
丁鵬微笑點頭道:“謝謝你們。”
這禮貌的態度,引起了三個女孩的好感,方婷和方芳笑道:“不客氣。”
這時,一輛大巴車奔馳而來,速度很快,丁鵬看見,有一些乘客甚至開始嘔吐了。
三個女孩看見這輛大巴車,不由歡呼起來,蹦蹦跳跳的揮手道:“玲姐,玲姐。”
羅慧玲終於出場了。
大巴車驟然停車,車內的乘客抱怨道:“怎麽開車的,開這麽快,哎呀,受不了了,我要下車。”
乘客陸陸續續全部下車了,有些甚至蹲在地上嘔吐。
唉,玲姐為了能夠賺到更多的錢,供養方家兩個女孩讀書,她的車速,開的一直都很快。
這行為,並不可取,卻也另有苦衷。
玲姐下了大巴車,此時的她戴著白色的遮陽帽,穿著一身白色的T恤衫,白色運動褲,造型有些時髦。
她容貌清秀,皮膚有些微黑,這是常年外出工作的結果。
但是她身材苗條,前身飽滿,雖然已經三十一歲了,但是卻猶如少女一般清純開朗,別有一番滋味。
玲姐雖然名義上是方進新的未婚妻,但其實,到現在為止,她依舊是個未經人事的少女,這麽多年以來,她單身養育方家幾個兒女,至今未婚。
“什麽事啊?這麽大老遠的跑過來找我。”玲姐看著三個方家女孩,笑容滿面的說道。
她們現在租住在條件惡劣的九龍區,離這裡很遠,三個女孩跑過來,肯定是有什麽要緊事找她。
方婷揮舞著手中的一個信封,笑道:“玲姐,我們的公屋批下來了,是樓房,兩室一廳,還帶電梯的,還有獨立衛生間!”
此時的方婷同樣穿著白色的T恤,她留著一頭長發,容貌清純絕美,讓人看一眼,便會感到驚豔。
眼前這四個女孩,在容貌上,她是最美的。
至少在丁鵬看來,是這樣。
“真的嗎?那真是太好了,快讓我看看。”玲姐接過信封,打開一看,裡面裝著一張批準公屋的文件,果然是真的。
她們申請這套公屋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了,可是一直都沒有批下來,她們原本以為沒機會了,沒想到,今天竟然批準了下來。
這下好了,她們終於可以擺脫現在住著的,那個沒有廁所,房間狹小,連腿都邁不開的,猶如豬籠一般的破房間了。
四個女孩抱在一起,開心的像一個個孩子一樣,蹦蹦跳跳的,非常活潑。
此時的她們,就像是盛開的花兒一般,嬌豔燦爛,看一眼,都讓人愉悅。
丁鵬能夠從她們一張張笑臉上,感受到她們內心的喜悅,他自己也替她們開心。
不過是一套簡陋的兩室一廳的公屋而已,便讓她們開心成這樣,人有的時候,真是很容易滿足。
這也可以從側面看出,這些年來,這些女孩過的,該是有多苦,多不容易。
丁鵬看著那張文件,暗歎一口氣。
他感歎,自己晚來了一步,一個大好的機會,就這樣從手中溜走了。
如果他能夠提前弄到那十萬港幣的稿費,然後花點錢,幫助她們申請到公屋,這四個女孩,一定會對他感激不已的,到時候,一起約飯,請客,來往,便會變得非常容易。
進而,他便打入她們中間,和她們混熟了之後,便能夠輕易給她們改變命運了。
不過,丁鵬也並不覺得可惜,因為,機會還有很多。
只要他做了她們的鄰居,總有機會和她們搭上話,進而熟絡起來。
他現在最應該做的,便是強大自身的實力,以便應付接下來,丁家那幾個黑社會兔崽子的騷擾。
“剛好我這趟車的終點便是在清水灣,你們坐我的公交車,我們先去看看房子吧?”玲姐說道。
三個女孩連連點頭,相繼上了車,細心的方婷似乎想到了什麽,她轉過頭來,對著丁鵬說道:“先生,上來吧,這就是去清水灣的車。”
丁鵬道了聲謝謝,跟著幾個女孩,上了公交車。
玲姐疑惑的看了一眼丁鵬,方敏挽著玲姐的胳膊,在她耳邊小聲解釋了幾句。
知道丁鵬是剛來香港的,玲姐友善的笑道:“小夥子,你是要去清水灣哪裡?我對附近很熟的,有不知道的,你可以問我。”
丁鵬笑道:“謝謝,我是去清水灣附近的公屋。”
“哇,太巧了,我們也是去那裡呢。”
玲姐換了一張路線牌,呼溜一聲,公交車飛馳向前。
此時,車上除了他們幾個以外,沒有任何乘客。
三個女孩坐在一起,丁鵬則非常坦然的坐在了她們的旁邊。
方芳似乎很活潑,很喜歡跟人打交道,她看著丁鵬,笑著問道:“你是住在清水灣的公屋嗎?還是在附近上班?”
丁鵬想了想,回道:“應該說,我既住在那裡,也在那裡工作。我是一個小說作者,一般都會在屋子裡創作。”
男人,要適時的顯露出自己的優點長處,這樣才能吸引到女孩的目光。
聽說丁鵬竟然是一個作家,不僅是方芳,就連一旁的方婷和方敏,都一下子全都看向了丁鵬,似乎產生了一絲興趣。
女人,永遠喜歡有才華的男人,自古以來,從未變過。
“原來是一個文化人,大作家啊!”方芳笑道。
為了照顧幾個妹妹,方芳很小便出來打工了,沒有念過什麽書,對於她而言,能夠寫小說的,都是有文化的人。
丁鵬謙遜一笑,“不是不是,我不過是一個靠寫小說糊口的作者而已,並不是什麽作家,我還不夠格。”
謙遜的男人總是容易引起女孩的好感,更何況,這個男人,還這麽的有才華。
方婷是大學生,聽說對方竟然是寫小說的,她不由好奇的問道:“你是寫什麽小說的?哪個類型?”
丁鵬面色平靜,微微一笑道:“剛剛我給《明報》投了一本穿越歷史武俠小說,叫做《尋秦記》,應該要不了幾天,便能刊登了,如果姑娘感興趣的話,可以去看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