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二姐,你是看上那個大作家了?
夜晚,玲姐和方家三女回家之後,一邊收拾著東西,一邊相互閑聊著。
就像男人聚在一起,大多總會談到女人一樣,她們四個聊著聊著,便聊到了剛剛認識的那個大作家,丁鵬的身上。
“也不知道這位大作家是怎麽想的,一個月賺十萬港幣,這麽有錢,為什麽還要擠在簡陋的公屋裡呢?”方婷疑惑道。
方芳很早就出門打工,對於如今香港的形勢,更為了解,她一撇嘴,說道:“你以為住公屋很容易嗎?我們可是申請了七八年,才輪到我們的,然而他剛到香港,便申請到了公屋,你知道這說明什麽嗎?”
方婷是大學生,常年在學校學習,對於社會上的黑暗,了解不多,思想更為單純,她疑惑道:“說明什麽?”
“說明,他肯定走了捷徑,給公屋處的人,塞錢了,而且還塞了不少的錢。”
方芳混跡社會多年,對於這些暗箱操作,耳濡目染的,早就聽過不少了。
“我想,他應該是剛來香港,隻想先找一個住的地方,之後,等他結婚的時候,肯定會買房搬出去的。”
方婷點了點頭,同意道:“以他的能力,應該很快便能賺到買房的錢,而且他長得不差,斯斯文文的,不論是找女朋友,還是老婆,應該都很容易。”
方芳噘著嘴,抱怨道:“是啊,一個優質男,誰要是能嫁給他,以後一定有福氣了。不像我們,一直窩在這個小地方,吃不好,住不好,就連上個廁所,都還要跟別人搶,剛剛,樓上那個死三八一直蹲在廁所裡,也不知道搞什麽鬼,害的我等了好久,差點尿褲子裡了!”
方芳沒有讀過什麽書,很小便出去打工,說話帶著一股市井氣。
相比之下,方婷和方敏,就要斯文文靜許多了。
方婷看向方芳,突然用手肘碰了一下對方,漂亮的臉蛋上曖昧一笑,道:“二姐,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想要嫁給他,做一個住大房子,有車接送,傭人伺候的富太太?”
方芳眼睛一亮,笑道:“當然想了,哪個女生不想嫁一個這樣的好人家,你不想嗎?”
“我?”方婷抬頭想了想,道:“我喜歡威猛霸氣一點的男人,可以在我遇到危險的時候,挺身而出,冒著生命危險保護我,丁大哥雖然看起來還不錯,但是太文弱了,斯斯文文的,沒有什麽男子氣概。”
方婷喜歡像丁孝蟹那樣,臨危不亂,霸氣十足的黑老大。
“小敏,你呢?你對剛剛認識的那位大作家,印象怎麽樣?”方婷問道。
小女生之間就是喜歡這樣,閑聊各種八卦,尤其是八卦男人。
方敏雙眼透著單純,她靦腆一笑,說道:“我覺得他像一個大哥哥一樣,說話又溫和又有禮貌,而且很懂得照顧人,跟他在一起,有種被保護的感覺。”
“要是大哥也能像他一樣就好了。”
方敏口中的大哥,指的自然就是方家長子,方展博了。
方展博也是一個可憐人。
在他很小的時候,他眼睜睜看著自己的父親,被丁蟹活活打死,從此家道中落。
玲姐一個女人,不知道該怎麽照顧方家這四個小孩,便把年幼的方展博送到一個修電器的師傅家,學習技術。
但是她哪裡想到,這個修電器的師傅,是個暴脾氣,動輒鞭打方展博,把方展博打的死去活來。
原本就受了刺激的方展博,變的越發自閉了。
這麽多年來,方展博很少回家,尤其是這幾年,他甚至從未踏入過家門,玲姐和方家三女,都不知道他在哪裡,究竟還是不是活在世上。
聽見方展博這個名字,方芳便氣不打一處來,她一臉氣憤的抱怨道:“別提這個人了,直接當他死了算了。一個大男人,出去這麽多年,一分錢都沒有帶回家過,我們過的這麽辛苦,他也不聞不問,他這個做大哥的,有什麽用!”
玲姐走了過來,製止道:“好了,別說了,他畢竟是你大哥。”
方敏似乎有些想念她這個沒見過幾面的大哥,喃喃說道:“也不知道大哥現在過的怎麽樣,在乾些什麽?”
方婷接話道:“我在學校看報紙的時候,上面說,現在很多年輕人都選擇出海捕魚,說是挺賺錢的,說不定我們的大哥正在做船員,出海捕魚,已經存了不少錢呢。”
方芳對她這個大哥很有成見,滿腹怨念,她嘴角一撇,冷冷說道:“做船員就做船員吧,最好一輩子住在船上,永遠別回來,反正這個家,有他沒他,沒有什麽兩樣!”
說完,有些氣惱的回房間睡覺去了,連東西都懶得收拾了。
玲姐歎息一聲,她看了一下時間,見已經很晚了,便對著方婷方敏說道:“都去睡吧,我們兩天之後才搬家,有的是時間收拾這些東西。”
方婷和方敏對視一眼,乖巧的點了點頭,回房間睡覺去了。
由於經濟困難,她們四個人,龜縮在一個房間裡,睡著兩張上下鋪。
夜漸漸深了,但是四個女孩卻都睜著眼睛,呆呆的看著窗外,沒有睡意……
燦爛的陽光照射在丁鵬的臉上,有些刺眼,他眯著眼睛,逐漸醒了過來,此時,他發現已經日照三竿了。
活動了一下身體,隨後起床洗漱,收拾好了之後,他去樓下的小吃店,買了一些豆漿包子回到屋子裡吃。
邊吃,他邊想著今日的安排。
首先,得去買一個大哥大。
沒有電話,以後想要聯系個什麽人,可不方便。
還有空調、電視、冰箱、洗衣機,這些家電,也得陸續買回來了。
吃完早餐後,他出去逛了一圈,在百貨商場,查看了一下物價。
一台大哥大,一萬多塊港幣。
至於其他的,如冰箱、彩電、洗衣機等,都是上千甚至數千不等。
而一台電腦的價格,最貴的達到了20萬港幣,他根本就買不起。
丁鵬買東西有個習慣,那就是不喜歡買便宜貨,因為便宜沒好貨。
他一般選擇價格適中的。
這些家用電器,如冰箱、彩電、洗衣機,空調,加上座機、衣服鞋子一些雜七雜八的,還帶上一個大哥大,丁鵬一共用了差不多六萬多港幣。
這些東西,或許在富人看來,並不算什麽,但是在公屋房內,已經算是高檔貨色,稀奇貨了。
買完了這些,丁鵬身上竟是只剩下了一萬港幣,真是花錢如流水。
他得趕緊搞錢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