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迪高·阿維拉
“太好了!”風暴法師將手中的羽毛筆丟在一邊,拿起兩枚元素核心和5顆火元素水晶,補充道:“還需要幾顆魔力水晶,還有20金幣的法器製作手續費,先交50金幣吧,沒用完會退回的。”
說完抱起材料,丟下一句話,風風火火的離開了,“50金幣直接交給接待員。”
將剩余的幾顆火元素水晶收拾好,卡爾離開房間,來到前台,在交了50金幣的費用,接過女法師遞過來的委托打造憑證,沿著圓形的樓梯回到一樓,不緊不慢的離開法師協會。
時間已經來到7月,太陽高掛天空,即便背靠洛丹米爾湖,天氣也開始變得燥熱,卡爾在路上走了幾分鍾臉上已經出現汗水,又到了每年沒法穿法袍的3個月,這個世界沒有空調,也沒有民用風扇。
卡爾認準方向,向商業區走去。
達拉然依山傍水,風水陽宅講究山聚氣、水聚財,陰陽平衡。
作為一個穿越者,卡爾用現代風水學的眼光來看,達拉然的風水並不好,依山傍水是好事,但是水的位置是有講究的,倫丹米爾湖在城市的背後,這可是凶兆,也難怪難逃被惡魔大君捏爆的命運。
半小時後,黎明之劍,治安所大隊長鄧恩的辦公室。
卡爾敲門進入。
史密斯坐在鄧恩的位置,旁邊是堆積如山的資料,史密斯愁眉苦臉的在寫著什麽。
“鄧恩呢?”卡爾大搖大擺的坐在史密斯桌子前的椅子上,詢問。
“使命召喚行動的收尾工作,”史密斯停下手中的工作,摘下眼鏡,揉了揉眼睛,“有什麽事情嗎?”
“我來監獄看望一個人,迪高·阿維拉先生,”卡爾有些同情黎明之劍的人,鄧恩和史密斯這兩個家夥有著永遠也做不完的工作,每次自己來黎明之劍,這他們不是在查閱資料就是出去行動。
“順道過來看看,能不能把上次的施法材料費用報了。”
史密斯拿出一個錢袋,數了數,拿出5枚金幣後,丟給卡爾,接著說:“15金幣施法材料。”
接過錢袋,卡爾數也沒數塞進口袋,拍賣會之後他的資產達到了驚人的450金幣,交了50金幣的製作法器,又拿到15金幣的施法材料費用,目前他的金幣415金幣。
和史密斯打了聲招呼告別。
離開鄧恩的辦公室後,卡爾並沒有離開黎明之劍,而是左轉來到監獄門口,向守衛交納2銀幣的探視費用後,進入黎明之劍監獄。
黎明之劍監獄和卡爾上次來有一些變化,木質的牢房的原木被剝皮,白色的木頭被刷了一層半透明的防火膠,上次被五火球俱樂部炸掉的牆壁被重新修好,但是有著明顯的修砌痕跡。
在牢房的最裡面一間,卡爾見到了此行的目標,迪高·阿維拉。
迪高·阿維拉還有另一個身份,就是卡爾租房子的主人,二層別墅的主人。
卡爾現在富得流油,此行的目的是拜訪監獄中的房東,嘗試將二層別墅買下來。
房東先生有些淒慘,上次的魔法事故成功的獻祭掉了他的頭髮、眉毛、胡須和渾身上下全部的毛發。
半個月時間過去了,一層貼著頭皮的短發已經重新出現在他的頭上,只是眉毛沒有長出來讓他看起來有些怪異,身上穿著的犯人的衣服散發著奇怪的味道,坐在牢房的角落發呆。
“迪高·阿維拉先生,”卡爾蹲下身對房東先生喊。
房東逐漸有了反應,從一個發呆的雕像變回了人類,轉頭看清來人,又快速的將頭別過去,怒氣衝衝的說:“我不想見你!”
“我是來幫你的,”卡爾提高音量,確保牢房角落的房東先生能夠聽清楚,開口詢問:“其他人呢?怎麽只剩下你自己了?”
“卡爾先生。”
聲音從卡爾的身後傳來,一名監獄守衛拿著一把椅子放在卡爾的身邊,接著說:“請坐。”
“謝謝!”
“不客氣,治安所2大隊1小隊和2小隊能夠完成任務多虧您的幫忙。”
見卡爾沒有放棄的打算,房東隻好站起來,來到牢房的門口,從地上抱起一把雜草,丟在牢房的門口重新坐下。
“其他人都交了罰款了!”房東狠狠瞪了卡爾一眼。
這讓卡爾有些莫名其妙,為什麽房東對他有這麽大的敵意,難道因為帶頭luo奔?可是卡爾自己才是絕對C位,在報紙中房東只是個無名小卒,連名字的都沒有提的那種。
“房東先生,你為什麽對我有這麽大的敵意,”卡爾禮貌的詢問。
“破壞監獄,luo奔,越獄!哪個不是你帶頭乾的,結果最後你能逍遙法外,我們在監獄替你受罪!”房東忍不住大聲喊。
隔壁牢房的犯人紛紛的轉過頭,對房東開始大肆嘲笑。
“法師不容侵犯!”卡爾眉毛一皺,開始施法:
“雙重法師之手!”
兩個牢房各有一名犯人被法術擊飛狠狠的撞到牆上,發出兩聲慘叫。
“多重施法!”房東有些震驚,搖了搖頭,“難怪你能逍遙法外。”
卡爾耐心的向房東解釋:“和多重施法沒有關系,我們被抓進來的原因是因為違反了法師協會濫用魔法的規定,破壞監獄是我們一起乾的,我也交罰款,luo奔和越獄我並沒有要求你們和我一起跑,是你們跟著跑出來的。”
“而且我也被你們擺了一道,在接任務的時候沒有向我說明沒有向法師協會提前申請,聚眾研究魔法,到現在任務獎勵的10金幣還沒給我。”
“唉,”房東歎了口氣,接著說:“我只是感覺到不公平,你確實沒有欠我什麽。”
“本以為出去的朋友會回來救我,沒想到這群不講義氣的家夥就這麽把我丟在這裡不管。”
房東露出黯然的神色,面色憔悴,看得出來朋友的背叛,理念幻滅,暗黑監獄中沉悶的生活,讓這個才三十幾歲的男人在短短的十幾天仿佛蒼老十幾歲,再也沒有第一次見面的意氣風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