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殺戮之都3
只剩半邊身子的偷襲者根本活不了多長時間。
熊喵拿回自己的玄鐵重劍,說道:“一般來說,在新人保護期內,新人一旦尋找動手,是不是意味著新人保護期自動解除?”
每個世界都有每個世界的準則,熊喵可不確定這裡是不是一樣。
她單純的問一下而已,是不是無關緊要。
黑紗少女回道:“是的,如果是新人主動挑釁動手,自然是要解除新人保護期。不過在新人保護期內被人偷襲,你還手殺了偷襲者,新人保護期依舊還在,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需要新人保護期。”
熊喵點了點頭,拿起比她大兩倍的玄鐵重劍指著周圍的人說道:“還有誰?”
看著這架勢,很難想象一個好看可愛的女孩兒和一把玄鐵重劍聯系在一起,可事實就發生在眼前,卻毫無違和感。
圍觀的人看著她,眼中都流露著的,不知恐懼的神色還是其他。
熊喵這麽做無非是兩個字。
立威!
歷來,新人到一個混亂之地,首先第一件事情要立威,而熊喵在殺戮之都上登場,就不能默默無聞,至少要做一件令殺戮之都矚目的事情,讓人記住她。
剛好有人敢來偷襲她,砸掉偷襲者的半邊身子,就是立威的第一步,現在她自己自動解除新人保護期,就看等一下還有誰不怕死的上來動手,讓她把這個威給立下去。
因為在這座殺戮之都,根本不需要自己刻意去控制,殺意也會不斷的奔湧而上。似乎只有通過殺戮,才能釋放自己內心中積蓄的戾氣。
周圍的人隱藏在暗處的人忍住了想要動手的念頭,看著有出頭鳥一頭撞沒了半邊身子,也就克制住自己沒有人動手,要動手也不是這個時候。
見沒人動手,熊喵放下了玄鐵重劍,對黑紗少女說道:“繼續帶到我到地獄殺戮場。”
黑紗少女輕點了點頭:“走前面就是地獄殺戮場了,殺戮之都的核心所在。”
地獄殺戮場的外觀建築呈現為一個不標準的錐形,下方面積最大,越向上會隨之收窄,依舊是黑色建築,散發著壓抑的氣息。
不等熊喵問,黑紗少女跟她說明進入地獄殺戮場的門票:“觀戰的資格是貢獻一杯血腥瑪麗。可以是你自己的,也可以是別人的。只要你不覺得疲倦,進去以後可以一直看。比賽是在不斷進行的。只要有人報名,湊齊十人,就可以開始一場。”
熊喵明白了,對周圍的人說道:“誰來幫我弄杯血腥瑪麗,剩下的歸你。”
熊喵話一出,立馬就有人出來幫手了,從那已經死亡的偷襲者身上拿了一杯血腥瑪麗送到熊喵面前後,開心的去榨取偷襲者的剩余價值了,之所以剛才沒有動手,就怕她知道後會對他們動手。
拿到一杯血腥瑪麗,黑紗少女帶著熊喵走進地獄殺戮場。
入門的時候,熊喵拿著的那杯血腥瑪麗被倒入了一個巨大的容器之中。
地獄殺戮場內部,比外面看上去還要簡陋,沒有任何隔離,外圍是一圈圈的看台向上延伸,下面這是一片直徑上百平米的巨大空場。
此時,觀戰的人並不算很多,諾大的場地隻坐了兩三成。
場地內,一聲聲慘叫正不斷響起,一共十個人都是為了生存而搏鬥,從他們站在這裡開始,就注定只有一人能夠活下去,他們要做的就是拚了命殺掉其他九人!成為那活下去的一人。
血腥程度和鬥魂場內的生死戰比起來,鬥魂場上小巫見大巫了。
沒有魂技帶來的炫酷,這十人手段盡出,倒也算得上精彩血腥,器武魂的魂師不停的揮舞著手中的武器攻向對手,獸武魂的魂師則是武魂附體,用自己的身體去格擋著對手的攻擊並反擊,戰鬥開始沒多久,便是鮮血四濺,流血不止。
戰鬥模式基本上都是先是九人聯手把他們當中最強的幹了,要是他們不選擇聯手的話,肯定會被逐一擊破,他們誰也沒有活下去的機會。
所以,幾乎每一場下來都是先九打一。
一場比賽下來後,熊喵把自己的號碼牌交給了黑紗少女:“姐姐,幫我報名下一場比賽。”
“那個,您不需要過了新手保護期再報名嗎?在新人保護期內參加比賽,一樣會接觸新人保護期的。”黑紗少女好像提醒著,一路走來她挺喜歡這位被殺神送來的孩子,看起來也不過十三四歲,這麽小就到殺戮之都來歷練來了。
“不用了。”熊喵簡單說道。
“那好,祝您好運。”黑紗少女不能阻止熊喵,這樣一來會壞了殺戮之都的規矩,隻好幫她去報名。
很快黑紗少女回來了,由於有人報名比她還早,她要等到這一場打完,下一場才輪到她。
熊喵並不介意再多等一會兒,隨便找了一個看台上坐了下來。
很快,熊喵能感受到,周圍很多人,不管男的女,他們的目光都時不時的投她的身上。
作為一個新人,乾乾淨淨的,細皮嫩肉的,人畜無害的,還帶著一把比她本人還要大的重劍作為武器,這能不吸引人才怪。
和外面人一樣沒有人覺得這一幕突兀,反倒覺得毫無違和感。
隨後,在主持人的招呼下,念完本場參賽者的序號,十個參加了這場殺戮比賽的人員紛紛跳上了台,主持人跟著觀眾們瘋狂歡呼了起來。
熊喵看著台下的殺戮,若有所思。
每一場殺戮場,十個人中就要死九人,每天都有的話,每天最少都要死九人,照這麽計算,一天九個,一年下來就有近三千人在殺戮場上死去,更別說在殺戮場外每天要死多少人。
一年要死這麽多的魂師,難以想象這麽多的魂師到底從何而來,鬥羅大陸上有這麽多的魂師嗎?殺戮之都還介紹已經存在了上千年,千年裡不知道死了這麽多的魂師,算下來這數量實在龐大啊。
“管他呢,三個月內打完百場就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