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陽扒拉著李凱,將手搭在李凱的肩上,笑著道:“阿凱,今天是你和聶秋正式交往的好日子,也是咱們考試考得好的一個日子,咱們去慶祝一下吧!”
“對啊對啊!阿凱,今天中午就請咱們吃個飯吧!”王朝磊搭著馬鑫的肩,毫不客氣的開口道:“你們一個個都成雙成對了,按理說,海陽,阿旭,阿凱,你們三個都該請,就當是安慰安慰我和馬鑫這兩個單身。”
李凱笑了,“行了行了,我請,我們就去肯德基吃吧!”
黃豔一聽,高興的道:“好啊好啊!咱們去吃肯德基。”
“肯德基太貴了,我知道一個地方,好吃又便宜。”聶秋拉了拉李凱的手,忙道。他們現在總共有八個人,都是年紀輕輕身體健康的人,一個人要吃飽的話,肯德基裡面一個人也要吃掉一個套餐的,一個漢堡、一個雞腿、薯條和可樂這些自然是必備的,在肯德基裡面,哪能那麽容易吃飽?還是在小飯館去吃,一個素菜炒菜只要幾塊錢,葷菜,炒個肉也才十幾塊錢,飯還隨便吃,自然是到小飯館吃劃算。
不過,聶秋此話一出,王朝磊就笑了出來,“阿凱,你可是有福氣了,你看看,聶秋現在就知道幫你省錢了。”
王朝磊此話一出,聶秋就有些臉紅,她瞪了王朝磊一眼。李凱低下頭笑著看向比自己矮一些的聶秋,然後道:“聶秋,你帶我們去吧!”
聶秋點了點頭,帶著李凱他們到她在幫聶愛芳賣菜的時候經常打包盒飯的地方,飯店很小,只是一個門面,門口擺放著幾個大大的蜂窩煤,上面有幾個大大的鍋,還有一個煤氣灶,一個長得肥肥壯壯的廚師正在那冒著熊熊大火的煤氣灶上面炒菜,顛了幾下杓,起鍋,將鍋裡的菜倒進了一個菜盤子裡,一個小個子中年婦女端了菜,大聲吆喝道:“爆炒腰子勒!那一桌的?”
接著,就聽坐在門面裡面有人回答道:“這裡八號桌。”
接著,端著菜的中年婦女就將菜放在了八號桌上。而在門口炒菜的肥壯大漢,在水龍頭下涮了一下鍋,就開始炒下一個菜了,動作乾淨利落。炒完了菜,裡面就有人來補上。
小飯店之所以叫做小飯店,是因為她真的小,門面裡面,是十個僅能坐四個人面對面的四人桌。
聶秋帶著幾人進去,張海陽就揚聲道:“老板娘,拚桌。”所謂拚桌,就是將兩張桌子拚在一起,他們要坐在一起吃飯。
這裡除了李凱和白雅,大家都是吃過這樣的小飯店的炒菜炒飯的,所以並沒有覺得拘謹,反倒是李凱和白雅,站在有些擁擠的飯店裡,倒顯得拘謹了。
正在給人上菜的婦女笑著應了一聲,走過來,將凳子拉開,三兩下就將兩張小桌子拚在了一起,也擺放好了凳子,八個人一一落座後,老板娘拿了菜單和一個小本子來,笑著對他們道:“要吃什麽,你們看菜單自己點,點好了寫在小本子上。”
聶秋點了點頭,李凱瞠大了眼睛,他也吃過夜市小攤,可是在夜市吃飯都不用將菜寫下來,直接說要吃什麽,就能送上來,大飯店的話,是有專門點菜的服務員的。他還沒有遇到過要自己寫點菜單的呢!
不過,李凱沒驚訝完,那老板娘就忙去了,聶秋和黃豔還有張海陽幾人已經在點菜了,寫下自己要吃的和黃豔要吃的,聶秋看向白雅,“白雅,你要吃點什麽東西?”
白雅想了想,“我……我記得紫金飯店的蛋黃南瓜很好吃,這裡……這裡有沒有蛋黃南瓜?”
聶秋點了點頭,將蛋黃南瓜寫在了本子上,然後一一問了過後,最後才問坐在自己身邊的李凱,“你有什麽喜歡吃的東西嗎?”
李凱想了想,“我聽人家說,螺螄什麽的,小飯店的要比大飯店燒的好吃,咱們要一盤螺螄肉吧!”
聶秋點了點頭,將李凱想要吃的也寫在了小本子上,大家要吃的菜都點了,聶秋又寫了兩個免費的湯在上面,坐在聶秋另一邊的黃豔見了,喊道:“老板娘,菜點好了,點菜單給你。”
給一桌上了菜,老板娘在圍裙上擦了擦手,接過黃豔遞過來的小本子,就遞給了後面廚房,不一會兒,後面廚房配好了菜,給門口的那個肥壯的廚師端了過去,那個廚師炒起來了一個菜,將鍋伸到水龍頭下面涮了一下,然後放在煤氣灶上面開始炒聶秋他們的菜。
菜陸陸續續的上來了,黃豔迫不及待的提上了筷子。
聶秋這邊在吃飯,聶愛芳這邊也在吃飯,因為今天是聶秋拿成績單的日子,聶愛文也很想知道聶秋的成績如何,中午一下班就到大飯店去打包了幾個菜就來到了菜市場。
不過到了菜市場,去沒有見到聶秋,聶愛芳也說聶秋還沒有回來。聶愛文也知道,萬年不變的定律就是放大假之前的大掃除,所以也知道聶秋會晚一些回來,等到了一點,聶愛芳怕菜涼了不好吃了,給聶秋夾了一些放在保溫飯盒裡面,然後將剩下的菜擺放了出來,和聶愛芳一起坐在菜台子後面吃了起來。
菜台子後面放的凳子是在是太小了,聶愛文穿著一身西裝衣西裝褲,坐在小凳子上吃飯,就像是蹲在地上吃飯一樣,這樣的場景有些好笑,就像他當年剛剛來到大城市裡面打工,他雖然說讀了初中,但是在大城市裡面,初中卻是不好找工作的,他用身上不多的錢去買了套西裝,走進了人才市場,參加各種招聘。可是了無音訊,最後他在一個工地上幫忙搬磚,穿著西裝,蹲在工棚裡,吃著工友好心給他打來的飯菜。
他已經……很多年沒有像這樣蹲著吃飯了,可聶愛芳天天蹲在這裡吃飯,想到這裡他有些心疼,抬頭道:“姐……你什麽時候跟秋秋說咱們的事情?”
他知道聶愛芳不會想要在這個城市裡定居,也知道聶愛芳是肯定會回老家的,所以他將開發商送給他的房子賣掉了,繼續住在了公司裡,有時候回到聶秋他們家裡蹭沙發睡。可是……他想要跟聶愛芳在一起。
說粗俗一點,就是睡在一起,做一些愛做的事情。他三十幾歲,聶愛芳也不老,都是正值壯年,和喜歡的人在一起了,是戀人關系了,自然會忍不住想要親近一些,再親近一些……可是白天聶愛芳要擺攤,從早晨五點到晚上七八點,晚上也和聶秋睡在一塊兒,因為租的房子太小,要說讓聶秋一個人睡獨立這樣的借口肯定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