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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飛鳳仵》569.第569章 前無古人(三更)
  第569章 前無古人(三更)

  大約不會再有人看到這樣場面,整整一個洛陽城的人,聚在一起正兒八經討論一件事。

  就算是差的十萬八千裡的人,也會湊上來幫忙分析。

  楊正和目瞪口呆地看著眼前這個場景。

  宋寧和宋元時以及幾個捕快,拿著筆墨在記錄大家的聊天,整理時間線。

  還有遠處可能知情的人要說話卻擠不過來,有專門的人吆喝,百姓立刻讓出一條道,讓那人順利走過來。

  終於有人喊道:“我在拐角碰到那個人了,穿著一件個黑色的鬥篷,鬥篷上有毛,個子特別高,走路的時候身上還有香氣。”

  “穿鬥篷的男人?我也看到了,他上刀子胡同了。”

  剛才那個說守夜的男子也站起來道:“要是這個人,那我也記得,我當時還覺得他古裡古怪,大男人穿個鬥篷還戴著帽子。”

  “那衣服料子好,緞子的布料還滾著金邊。”

  楊蘇氏道:“大人,讓我家婆子回去將鬥篷取來行嗎?”

  “好!”宋寧頷首,楊家的婆子去了。

  那邊接力推算時間線的人還在說,有人道:“那天、那天楊大爺在我們客棧落腳的,當時是子時六刻,小人還問他,怎麽不回家。他說楊家太太身體不好,回去又會驚擾她,就隨便尋個地兒睡一覺罷了。因為楊大爺常來包房間住,我們也不奇怪。”

  “小人回家拿去年十年帳冊,上面有當時楊大爺來住房的登錄!”

  小夥計跑著回去了。

  楊家的婆子先到的,隻取了一件鬥篷,她一抖開,那個守夜的男字就道:“對,和這件一樣,滾金邊。”

  三位見過鬥篷的人都說是。

  廖王氏也應和道:“初九的夜裡,我看到的應該也是這樣的鬥篷。

  “初九的夜裡,怎還有初九夜裡的事?”這個時候已經不用宋寧引導了,自然有人主動去追問。

  廖王氏這個時候也不講究臉面護楊正和的事了。廖苗氏在嫁她兒子的時候,就已經和楊正和搞在一起,而楊正和還做媒,將廖苗氏說給她兒子,這幾年兩個人還做姘頭給她兒子戴綠帽子不守婦道!她恨不得楊正和立刻死。

  於是,她將初九夜裡,她起夜聽到動靜出來看到的情形說了一遍:“……對方隔壁還亮著燈在打馬吊,我家院子裡有光線,所以,我看到了那個人手裡拿著鬥篷。”

  她說完,立刻有個先前沒有說話的人,接住了話頭。

  “初九的夜裡?初九的夜裡我真真兒碰到了楊正和,我打三更從那邊過,頂頭碰上。我還奇怪他半夜從哪裡來的。”

  宋寧問他:“你認識楊正和?”

  “回大人的話,小人打更十六年,這邊南城的所有人基本上都認識或者面熟,而如楊家兩位公子這樣的人物,更是能熟悉的。”那人回道。

  宋寧頷首,又繼續問大家:“現在梳理了當天夜裡,楊正和的行動路線和時間線,只等小夥計來最後確定了。”

  她話落,客棧的小夥計回來了,早早翻到了十一的晚上帳本,果然記錄了。

  楊正和是半年結帳的包院,所以他每次來都要記帳。

  宋寧看了一眼楊正和,他雖是站著,可額頭有汗!

  “有勞大家了。關於楊正和時間線現在很清楚了。我這裡有供詞,請各位方才說話的人,在上面依次摁下手印。”

  眾人排隊摁著手印,宋寧繼續說下一個話題,她站在門口,問道:“廖苗氏被殺後,她房間裡丟失了財物。”

  當時審錢少恩時沒有找到,錢少恩自然也說不出個一二三,所以案件的卷宗上就是空白的。

  “卷宗上登記的有,銀簪四隻,金簪六支,珠花兩個,珍珠以及金耳釘兩副,玉手鐲一隻銀手鐲一隻。”宋寧道,“依楊正和的財力,不會要這些東西,所以,這些東西他很有可能丟掉。”

  “有沒有人撿到?只要站出來承認這件事,本官將不追究旁的責任!”

  寬敞卻擁擠的街上,無數人鬧哄哄地在說話,討論著這個案子,猜測著楊正和從廖苗氏家中離開到客棧,他走的路線裡會路過哪些地方,又有哪些地方適合丟棄或藏匿東西。

  足足聊了一盞茶的時間,依舊沒有結果。

  宋寧凝眉,翻著剛才得到的所有人證詞,宋元時道:“就算找不到髒物,也夠定罪了。”

  宋寧正要說話,忽然在她的身後,有人道:“我知道在哪裡!”

  宋寧回頭,驚訝地看著說話的楊正本。

  四周也安靜下來。

  楊正和看向弟弟,眼中有驚愕。

  “我知道那些首飾在哪裡。”楊正和道,“我不但知道廖苗氏的首飾,我還有蘇青娘留存在竹屋一隻耳環。”

  宋寧揚眉,問道:“在哪?”

  “大人能否看在學生主動供出證物的份上,雖罰可不記過錄檔呢?”楊正和低聲道,“念在學生雖愚蠢,可是為了兄弟情的份上,只求大人不錄檔。”

  大周的考生,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檔案。

  從秀才開始,都想要三代內身家清白方有資格考學為官。

  宋寧看著他,他衝著宋寧磕頭:“學生求大人。”

  “如果本官不同意,你就不拿證物了?”宋寧反問他。

  楊正和搖頭:“學生還是會拿!”

  “行吧,你拿吧。”宋寧道。

  楊正和和家裡的婆子交代:“在茅房的橫梁上,你將箱子拿過來,鑰匙在我身上。”

  婆子回去取箱子。

  “是這樣。學生見過蘇青娘,當時她戴的就是這個耳環,她死後沒幾日我回到洛陽,並在竹屋內發現了這個耳環。”

  楊正本繼續道:“廖苗氏的首飾,是我在我哥書房裡找到的。他的書房裡的書畫後有一個壁櫥,裡面放著他的珍寶,前些日子我將這些東西拿出來,準備投案自首的。”

  楊正和震驚地看著楊正本,指著他罵道:“楊正本,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麽?!”

  “我知道我在做什麽。”楊正本看了他一眼,不再說話了。

  在此刻以前,他一直認為,如果家裡留一個孩子,那一定是留哥哥。哥哥聰明能乾,而他什麽都不會。

  可是現在他改變了觀點,至少,在做人行事上他比他哥哥好。

  他沒有必要替哥哥去死!

  也不想死的不清不白背負罵名,更想好好的清清白白地活著。

  婆子回來了,扛著一個不算大的木頭巷子。

  打開鎖,裡面是果真是廖苗氏丟失首飾。

  “沒有處理,是打算等錢少恩被斬首案子塵埃落定再拿出來處理?”宋寧拿著簪子,起身再一次看向楊正和,“你有一個好弟弟!”

  楊正和冷嗤一聲,咬牙切齒地道:“是,我確實有一個好弟弟!”

  “可惜,你不珍惜。”宋寧道,“你還有一個好妻子,你非但不珍惜還要致她於死地。”

  “可惜了你的好家境,生來含著金湯匙,可你卻並不滿足。”

  “可惜了你的這副好皮囊,斬首的時候不知疤是不是也好看些。”

  楊正和攥著拳頭反問道:“大人認定了能定罪?”

  “不服去申訴,但依本官看,此案穩的很!”宋寧眯了眯眼,走到公案後拍了驚堂木。

  “天權二十一年四月,蘇青娘被殺一案,本官今日在此推翻原判,證王學柱清白無辜!”

  人群傳來欣喜的喧嘩聲。

  “在經由七個證人的證明下,理清了案發前一天以及當夜的嫌疑人楊正和的時間線,證明楊正和的時間線和殺人時間完全吻合。在張村村民張松嶺的供詞中,案發早晨他親眼看到男子棄屍,並在其身後撿到死者銀簪一隻。”

  “由竹林酒館的小廝證明,楊正和在林子走動,並在他指領下挖到死者蘇青娘生前所穿衣物。”

  “其親弟楊正本在竹屋找到死者蘇青娘當日所佩戴的耳環一隻。”

  “綜上,楊正和殺人嫌疑確定。”

  “有關平元二年,廖苗氏被害案,經由六位證人證明,楊正和於案發當夜出現在廖家胡同口,並由其親弟楊正本提供,在他書房裡找到的死者當天失竊的首飾,核對後,確實是個死者所有。”

  “經由比對現場被面留下的腳印和楊正和一致。”

  “經由證人證實凶手所穿鬥篷和目擊證人所看一致。”

  “經由兩位證人確認案發前一夜,見過穿同一件鬥篷的男子出入廖府。”

  “可證,楊正和就是殺害廖苗氏的凶手!”

  宋寧拍驚堂木的,大聲道:“按《周律.刑律.人命》楊正本謀害兩人性命,毒殺結發妻子未遂,並與人通奸等罪名,今判為斬立決!”

  她話落,門口想起一片歡呼聲。

  “你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宋寧望著楊正和道,“史上,大約不會再有哪個案子,有這個案子的證人多,涉及的人之廣。”

  “也沒有全城人一起回憶推理的場面了。”

  楊正和怒道:“宋大人果然好手段!”

   錯別字上午來改,困的不行了先去睡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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