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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日月》第54章 長兄如父
  第54章 長兄如父

  第五十三章長兄如父

  “你說什麽?那佃戶叫王什麽?”還沒等張潛做出決定,任全猛地坐了起來,不顧一陣陣眩暈,急切地追問。

  “王毛伯啊,管家春天佃給他地的時候,在帳冊上報備過的。”張貴被問得滿頭霧水,遲疑著低聲解釋。

  “居然是他!”任全抬手捂住自己的額頭,軟軟地將腦袋垂到了胸前,“他居然已經淪落到租地種的份上。怪不得我今天聽到金錘就覺得耳熟。該打,崔管家耳朵聾,居然不知道誰是王毛伯。還讓他給家裡當佃戶。這一錘子,我算是挨的一點兒都不冤!”

  “任管家,任管家你怎麽了?那個叫王毛伯的佃戶,很有來頭麽?”張潛的反應已經足夠快了,卻直到話音落下,才終於衝到近前,一把扶住任全的身體,“你不會記錯了吧?趕緊躺下,快躺下,別為這件事了操心了!放心,我自有分寸。如果是你的熟人,我可以看在你面子上放他們一馬!”

  “壞了,任管事被打傻了!”張貴終於恍然大悟,看向任全的目光充滿了同情。

  任家雖然不是豪門巨宦,但也是長安一帶赫赫有名的大戶。任全做為少郎君任琮的心腹家將,還是官府上落了戶籍的自由身,地位和前程都遠遠強於普通人。甭說尋常家丁見了他,需要仰臉兒提前施禮。就算在莊子裡說一不二的崔管家,在莊子沒改姓為張之前,見了他都得隔著老遠就主動打招呼。

  而如此“地位顯赫”的任大管事,居然挨了佃戶子弟的一鐵錘,非但不想報仇,還覺得打得應該,他不是被打傻了,又是什麽緣由?

  據謠傳在前往西域的路上,有專門拍花子的奴隸販子,見到落單的旅人,就一棍子打在後腦杓上。等那旅人養好了傷,便會變得又傻又呆,無論被賣到什麽地方做奴隸,都想不起來自己是誰,也不會再想著逃走。

  “東主,我沒事兒!”在張貴同情的目光裡,任全掙扎著向張潛拱手,“這個王毛伯,我不熟,只是以前聽過他們兄弟倆的事情。他父親是高句麗人,做過大唐遊擊將軍,實授果毅都尉,擅使金錘。但很早以前就戰死了。給他們兄弟倆留下了五百畝地,一份散職,一個小莊子……”

  因為頭暈的緣故,任全將話說得很慢,偶爾還會顛三倒四。但基本邏輯,卻還能保持清楚。所以,張潛聽了幾句之後,總算弄清楚了他先前所說,今夜吃鐵錘吃得不冤枉的理由。

  原來,那位王毛伯和此刻被捆在樹上的不速之客,是一對兒親兄弟。他們倆的父親是高句麗人,因為作戰悍勇,落了大唐戶籍,官拜果毅都尉,還有著遊擊將軍的散職,算得上春風得意。然而,在十六七年前的一次邊塞之戰中,這位王都尉卻不幸以身殉了國。(散職,相當於軍銜。)

  那時還是武後當政,朝廷下旨善待烈士子弟。所以,官府就特意將王家兄弟,好好慰勉了一番,還給了王毛伯一個驍騎尉的勳職。而他們的父親在身後,也給他們兄弟倆留下了一座有五百畝良田的莊子。(注2:勳職,官員晉升的一種指標。策勳十二轉,就指的這種。)

  如果兄弟倆都努力上進的話,這輩子即便都不出仕當官兒,也能舒舒服服地做一輩子小地主兒。只可惜,王將軍去世的時候,王家老二才六歲。而王家老大王毛伯,又當兄長,又當父親,難免手忙腳亂。

  結果,長著長著,王家老二王毛仲,就長成了一個遠近聞名的敗家子,人送綽號王大槌。揮金如土不說,還喜歡跟其他紈絝子弟結伴出遊,四處惹是生非。

  長安城裡惹事,很容易惹大。在王毛仲十七歲那年,這群紈絝子弟,終於捅破了天。在野外打獵燒肉之時,一把火燒到了未央宮的柳樹。(未央宮在唐代也是皇家園林)

  而武則天當時已經年邁,正是疑心病最重的時候。暴怒之下,立即派出了禦林軍拿人。結果,一群紈絝子弟們迅速落網,全部要被秋後斬首示眾。

  眼看著自家弟弟尚未成年,就要身首異處。那王毛伯大急,找到父親生前的上司和同僚幫忙,不惜代價上下打點,又冒死去長安城裡敲了登聞鼓,向有司陳述他父親當年的戰績,才終於讓朝廷網開一面,將王毛仲以及其他幾名從犯的死罪,變成了臉上刺青後,官賣為奴。

  “屬下就是那時候,聽說的此人。當時周圍朋友們都感慨,說所謂長兄如父,不外如此。”按著額頭將來龍去脈說完了,任全繼續連聲歎息,“卻沒想到,王毛伯為了救他的弟弟,連襲蔭的勳職都舍了出去,更沒想到,那王家竟然破敗到如此地步,王毛伯居然要靠佃田來種,才能養家糊口!而崔管家居然孤陋寡聞,連王毛仲的名字都沒聽說過,還做出登門逼債的蠢事來!”

  “什麽長兄如父,他這麽照顧他弟弟,想過他自己的老婆孩子了麽?至於崔管家,先前也不是誰,死乞白賴替他求情來著?”張潛有些理解不了王毛伯的犧牲,沒心沒肺地在肚子裡小聲嘀咕。

  此事如果放在二十一世紀,再把性別換一換,王毛伯肯定在網上被罵做伏地魔。至於他選擇這樣做的緣由,以及一個正常人在社會上無法自立到底該怪誰,罵街的人卻從來沒動腦子去想過。

  然而,張潛既然來了大唐,他也不能顯得自己太另類。於是,便揮了揮手,吩咐張貴去把王毛伯一家帶進來。然後站起身,準備換了衣服之後,出去將今晚的事情,做一個徹底了結。

  “東主,在下之所以說吃了一錘子不冤枉,主要有兩個原因!”那任全卻一心一意替莊子著想,待張貴的身影出了門,立刻掙扎著拉了張潛袍子一把,壓低了聲音補充,“其一,崔管家不該將地佃給王毛仲,既然佃給了,就不該去登門逼債。王家雖然敗了,可王遊擊總有一些上司同僚沒有死絕。崔管家想要殺雞儆猴沒錯,卻真的找錯了人。其二,就是王毛伯這個人,有情有義。換了別的大戶人家,弟弟忽然被官府捉了去,馬上就要被砍腦袋了,還沒牽連到自己,恐怕高興還來不及。即便是救,也頂多虛應故事一下,絕對不會像他這般不惜代價。”

  “嗯,他對他弟弟的確很仗義!”張潛不是很理解任全的意思,隻管順口敷衍。

  “這個王毛仲,既然是大戶人家的奴仆,看打扮還頗受主人器重,東主你肯定不能殺了他。”任全被砸得腦袋發暈,沒看到張潛的臉色,隻管繼續鄭重提議,“放了他呢,又怕他沒完沒了來找麻煩。以屬下之見,此人心中唯一在乎的,恐怕就是他的兄長。否則,剛才也不會寧可被你殺死,也不肯牽連他兄長一家。所以,屬下建議東主你,不如賣王毛伯一個人情,然後,將王毛伯拉進府裡來做個家將或者護院的武師。如此,王毛伯感激您放了他弟弟,做事自然會盡心盡力。而那王毛仲忌憚您對付他兄長,當然也不敢再來招惹您。此外……”

  唯恐張潛不耐煩打斷或者拒絕,換了口氣兒,他迫不及待補充,“東主初來乍到,正缺人脈。那王毛伯雖然落魄到替人種田謀生的地步,其父親留下的人脈卻在,只是以前他這個人心高氣傲,拉不下臉去求別人周濟而已。東主你已經決定免除了他的饑荒,如果再給他個機會讓他自食其力,時間久了,他自然還會跟他父親的故舊們走動往來。屆時,那些人見到您照顧了王毛伯,王毛仲兄弟倆,即便不念您的人情,至少也不會把您當做路人。”

  “這……”沒想到任全考慮得如此長遠,張潛猶豫著點頭,“也罷,就依你。不過,我得先看看,那王毛伯到底是個怎樣的人……“

  一句話沒等說完,院子裡,已經響起了一個尖利的女子哭罵聲,“王二,你個殺千刀的。我們家究竟上輩子欠了你什麽?都被禍害成這般模樣了,你還沒完?!昨晚念著你們兄弟倆多年沒見的情分上,剛剛讓你進了家門。轉頭,你又惹下這麽大的禍來!你兄長他累死累活,支撐著這個家。你侄子起五更爬半夜地讀書,就是為了重振門楣。你可好,當年敗了一次家,害得你兄長連蔭職都給了別人,居然還不夠?居然還要回來再害我們一次?!老天爺啊,你開開眼吧!我們家即便欠這殺千刀的再多,也早就該還清了啊——”

  “行了,咳咳,這是莊主家,咳咳咳,你在外人面前,咳咳,給,給我跟他二叔留點兒顏面!”一個男人的聲音,伴著劇烈的咳嗽,緊跟著傳了過來。字字句句透著祈求和無奈。

  “面子——”女子的哭罵聲,瞬間變得更為淒厲,“他如果要面子,就不該回來找你。更不該回來之後第一天,就又闖禍招災。王二,你看,你看你兄長都病成啥樣子了。你到底有良心沒有,你的良心被狗吃了——”

   第一更。王毛仲不是王忠嗣了,王忠嗣年齡跟李白差不多,書中此時還穿開襠褲呢。王毛仲麽,不說,賣個關子,大夥可以問沒良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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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徒拜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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