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誰能證明?
萬教導帶著隊伍終於衝到了最裡面。
慕遠也看到了現場的情況。
一個三十來歲的男子,正抱著一個嗷嗷哭的小女孩,小女孩大約五六歲的樣子。
另一邊則是一個四十來歲的婦女,懷裡有一隻小狗,柯基犬。
此時這柯基犬也同樣嗷嗷叫著,一雙狗眼淚汪汪的,很可憐。
剛才的爭執也主要發生在這男子和婦女之間。
這男子身材比較高大,但爭吵這種事情明顯是與體型無關的。在與這婦女爭執時,氣場上便輸了三分。
另外有兩位警察站在陣營分明的兩群人之間,可惜雙方完全無視了他們的存在,盡管警察一直讓他們冷靜,可這兩群人哪能冷靜下來,唾沫橫飛、指點江山……
距離徹底爆發群毆,就只差一根導火索了。
“各位,你們先冷靜一下。”萬教導大聲道。
萬教導的聲音很具有穿透力,頓時將周圍人的吵鬧聲壓了下去,原本正在忘情爭執的人也將目光看向了新到的十多個警察。
似乎……大家一下子冷靜了許多。
可見人多也是有人多的好處的,之前兩個人,誰認得你是警察啊?就算你配了槍,敢開嗎?
趁著空檔,萬教導看向那男子:“小夥子,你女兒被狗咬傷了是吧?”
“就是那死狗咬的。”男子滿臉憤怒,道,“在小區裡遛狗居然不栓狗繩,素質太差了。”
“什麽叫素質差?你素質才差呢。”那抱狗婦女旁邊站著一位20來歲的姑娘,聽了這話後立刻鬧起來。
男子瞪眼道:“我怎麽素質差了?”
那姑娘不屑地道:“一個大男人,與一隻小狗狗斤斤計較,還把我家金寶踢傷了,難道這還叫有素質?”
男子:“……你這什麽混帳話?你家的狗咬了我女兒,我還不能把它踢開了?”
男子旁邊還站著另外一個男的,年齡相仿,也跟著說道:“踢開都是輕的,要我說,直接一棍子打死得了。”
眼看著爭吵又要激化,萬教導打著手勢道:“停!停!我說小夥子,你現在最要緊的,是把你女兒帶到醫院去消毒、打狂犬疫苗。在這裡吵吵有什麽意義?”
那男子一聽這話,更怒了,道:“我本來就準備帶我女兒去打疫苗,但咬我女兒的狗是這女人家的,這疫苗的錢她總得付了吧?可她倒好,居然拒絕跟我們一起去醫院。這位警官你評評理,天下有沒有這道理。”
“我憑什麽要給你?你還踢了我家金寶呢,我還要帶它去寵物醫院。照你這邏輯,我家金寶的醫藥費你也得賠。”
“你……”男子怒道,“這位警官,你聽聽,這是人話嗎?”
“好了,別爭了。”萬教導道,“白敏,他們都登記了沒有?”
“沒有。”最先到場的派出所民警白敏委屈地應了一句,“剛才吵得太厲害。”
“先登記!”萬教導乾脆利落地說道,語氣不容半點質疑。
趁著登記的檔口,萬教導一臉嚴肅地看著兩方人,道:“按照《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同時第七十九條還規定,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根據我市寵物犬管理相關規定,在公共場所攜帶寵物犬,必須用狗繩約束。李女士,你未盡到管理責任,因此必須對受害者予以賠償。”
李女士便是抱狗的那位中年婦女,在聽到萬教導一番有理有據的陳述之後,她的氣勢不由得弱了幾分。
不管再胡攪蠻纏的人,面對有章可循的法律規定,內心都存有天然的敬畏,特別是在警察面前。
不過李女士也沒有就此認栽,反而嚷道:“我也沒說我不賠啊!我家狗狗咬了人,賠償是理所當然的。可他把我家金寶踢傷了,難道就不應該賠?”
萬教導斬釘截鐵地說道:“你家狗狗傷害這小女孩在先,這位金先生驅趕狗在後,他的驅趕是為了避免自己女兒受到更嚴重的傷害,這確實不需要賠償。”
“我不服!”李女士旁邊的女子大聲道,“肯定是這小丫頭故意招惹了我家狗狗,才引得我家狗狗咬人。他們也應該承擔相應責任。而且,就算你要驅趕,趕走就行了唄,憑什麽踢它?還踢得這麽狠?這明顯是報復。”
那位抱著女兒的金先生憤然道:“我就走在我女兒後面,親眼看到你家的狗衝過來咬了我女兒。”
“誰能證明?”女子冷笑道。
“我!”
女子不屑地仰了仰頭:“那我還能證明是你家丫頭先招惹了我家的狗狗呢。誰信啊?”
“你這是不準備講理了是吧?”金先生憤然道。
女子理直氣壯地說道:“我只是要一個公平!”
“你TM的什麽話?拿一條狗和我女兒要公平?你……”男子說著就要憤然衝上去。
萬教導和站在一旁的羅河立刻伸手將他攔住。
“怎麽?你還想打人不成?”那女子大聲道,“警察同志,你們可得保護我的安全。”
然而,她說這話時,臉上絲毫沒有即將挨打的驚恐,反而帶著淡淡的傲然和有恃無恐,甚至可以理解為是在故意挑釁。
慕遠在一旁看得拳頭有些發癢,這世上怎麽有這樣的人呢?
以前他也只是在網上見過,可現實中,這卻是頭一遭。
萬教導臉色平靜,目光看向白敏,問道:“當時有沒有其他人在場?”
白敏搖了搖頭,臉上那無奈表情已經說明了一切。
萬教導很頭疼,他知道,眼前這件事情看起來不大,但卻很棘手。
忽然,慕遠上前兩步,道:“金先生,請問你確定你女兒沒有主動招惹對方的狗?”
“沒有。”
“那你是在這條狗正咬你女兒的時候把它踢開的嗎?”
“當然!”金先生有些不耐煩了,他覺得這完全是沒有意義的提問。
慕遠盡量平複著自己的情緒,看向那年輕女子,道:“這位女士,如果金先生是在你家的狗咬向小女孩的時候踢走它的,你要求他賠償明顯是不合理的。”
周圍的人看著他,像是看一個智障。
這話本身是沒毛病,剛才萬教導也說過類似的話。
可正因為剛才萬教導說過,人們才覺得他腦子有些鐵。
便是一同前來的派出所同事,內心也都對他的這番解釋並不看好,明顯是浪費時間嘛。
“呦呵,警察小哥哥,你就憑著對方一句話就認定他說的是事實?你們什麽關系啊?他該不是你什麽親戚吧?”年輕女子冷笑道,“要不我打電話讓電視台過來曝曝光啊?對了,現在不流行電視台了,現在是自媒體時代。喂喂喂,街坊領居們,你們倒是看看,警察就是這樣秉公執法的,都錄下來……”
她不僅這樣說了,還自顧自地拿出手機,準備拍照。
萬教導有些急了,這件事情本沒什麽,可如果斷章取義地傳到網上,那可真是有理也說不清了。
就在他頭疼著怎麽才能有效杜絕事態進一步擴大的時候,慕遠卻顯得很淡定。
只見他微微一笑,擺出了自認為最帥的姿勢,心平氣和地說道:“我是不是聽信對方的一面之詞,一會兒就清楚了。”
說完,慕遠朝著旁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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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