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還不會被捏死吧?
周所長對案件由刑大辦理完全沒有任何意見,這種涉及二三十人持刀鬥毆的案件,派出所很難消化。
只需要打打下手就將這件事情處理完,也是很愉快的事情。
隨後,幾輛警車和救護車相繼趕到,地上那些人分別塞了進去。
再然後,這些車輛發出節奏不一的警報聲,迅速撤出了現場。
當然,刑大的人留了下來,他們還需要進行現場勘查。
現場的血跡、凶器,哪怕是用過的凳子、掃帚,都需要逐一登記,然後提回刑大。
另外,對現場圍觀群眾進行登記,從中選出一些作為證人,以便後期詢問證人筆錄。
王子瑜還留在現場,一方面他要負責現場指揮,另一方面他還得等慕遠回來。
……
安樂,姓安名樂,今年18歲,他父母給他取這個名字,就是希望他一輩子平平安安,快快樂樂。
不過安樂這小子自從平安快樂地活過了十二歲後,就開始浪了起來。
抽煙,是最開始染上的壞習慣,然後與一群更浪的社會人開始了在各個底線上瘋狂試探,各種作死……
或許是他父母給他取得名字太好,就算這樣,他居然還平平安安地活到了18歲,並且他自認為活的很快樂。
哪怕剛剛經歷了一場激烈的生死搏殺,他甚至認為那才是男人應該有的生活。
可現在,安樂就覺得自己一點都不快樂了,他甚至討厭現在的自己。
當時怎麽就慫了呢?那麽多人熱血拚殺都不曾慫,怎麽看到警察手中的槍就慫了?
明明只有一把槍啊!就算那警察是神槍手,一槍解決一個,也不能把他們全給放倒不是?更何況,他手上也沒刀,應該不會被警察重點照顧。
但事實卻是,他慫了,躲在後面偷偷溜了。
以後怎麽還有臉去見那些兄弟?
腦子裡這樣想著,腳下卻是絲毫沒停,只不過他確實跑得累了,想快也快不了。
好在他都已經離開現場10多分鍾了,跑了七八百米遠,他覺得不太可能被追上。
突然,他停下了腳步。
不是他自己想停,而是跑不了了。
胸前的領口緊緊嘞著他的喉嚨,後背的涼風嗖嗖地灌進來……
當然不是因為秋衣穿反了,而是後背衣服被人給提了起來。
你要問他怎麽知道自己被提起來了?這特麽還不簡單,雙腿離地了,智商……he~pei,雙腿都離地了,又不是他自己跳起來的,除了被人提起來,還有其他可能嗎?
安樂驚恐地尖叫著,盡管沒能發出聲音。但他的身體還是拚命地轉動了一下。
然後,他看到了另一個人,一個與他一同溜走的人。他不知道這人的名字,因為這人是另一方的,但他可以很肯定地說,這人確實就是那與自己一同跑掉的人。
可現在,這人同樣被擰著,就站在地上,乖巧無比。
同時,他看到了提著他的這個人。
“好了!齊了。”慕遠嘀咕了一句,道,“回去吧。”
安樂突然掙扎起來,他覺得自己只要掙脫了,就還有逃走的希望。
可他卻沒注意到,慕遠另一隻手提著的那人看向他時的眼神,憐憫中帶著嘲諷……
下一秒,安樂便感覺擰著自己後領的手松開了,整個人朝地面落下。
他還沒來得及激動,一隻溫暖的鐵鉗猛然間夾在了自己的頸部,劇烈的疼痛感瞬間傳入大腦,同時,腦部血液被阻斷產生的眩暈感讓他整個人像是被抽了筋一樣,一點力都沒有。
腳倒是落地了,可他也沒勁跑……
而且他還感覺自己的頭越來越暈,仿佛生命力在逐漸流逝。
這一刻,他慌了。
自己該不會被捏死吧?這麽慘的嗎?
好在那隻手隻捏了五秒,便放松了許多,血液重新流回大腦,整個人也逐漸恢復清明。
這人啊!很犯賤,一旦清醒過來,第一時間想的就是怎麽跑。
畢竟那手只是很松地搭在自己頸部,只要自己動作夠快,肯定能逃出魔抓。
可惜他身子才剛剛往前一動,那隻手也跟著往內一收。
眩暈中夾雜著疼痛的感覺再次襲來,整個身子無力地向下一蹲,要不是那隻手提著他,估計會因為慣性栽個狗啃屎。
“老實點!”冰冷的聲音從身後傳來,安樂的心都冷了。
不過他沒放棄,還準備繼續掙扎。
認命這個詞說起來容易,但要做起來卻很難。
很快,一個殘酷的現實狠狠地扇了安樂一記耳光:原來認命真的很簡單,不認命才是真難……
五次劇烈的疼痛體驗,直接擊垮了安樂掙扎的意志。
算了,就安靜滴當條鹹魚吧。
……
王子瑜在現場等了近二十分鍾,慕遠還沒返回。
他內心也忍不住懷疑起來。
這小子是不是遇到什麽危險了?他該不會是不小心把嫌疑人玩死了,畏罪潛逃了吧?
一根棍子就能敲斷七隻胳膊六條腿,就剛才跑的那倆,加起來才四隻胳膊四條腿呢,根本不夠他玩的……
從現場的情況來看,一開始被他攻擊的那些人基本上只是進行了痛點攻擊,暫時失去戰鬥力,沒有出現大的傷情——自己與地面摩擦的不算,這說明一開始慕遠是很克制的,可誰能保證這小子能一直克制呢?
要是真沒什麽意外情況,以慕遠的速度,他早應該回來了不是?哪怕是沒抓到人,也應該回來的。
畢竟沒抓到人也是很正常的,對方先跑兩分鍾呢,很容易失去跟蹤目標。
就在王子瑜覺得自己是否應該給慕遠打個電話確認一下的時候,遠處並排走來了兩個人……和一顆腦袋。
前面兩個人不是很熟悉,但那顆腦袋熟悉啊!
不正是慕遠嗎?
之所以形成這樣的視覺效果,主要是因為前面兩人站得太近,緊貼在他們身後的慕遠因為各自高出半個頭,整個腦袋露了出來。
王子瑜此刻是震驚的。
他考慮過慕遠一個人都沒抓著,也考慮過慕遠可能抓一個完整的或者半殘的人回來,甚至考慮過他畏罪潛逃了,但絕對沒想到他居然會把兩人都給抓回來。
抓一個人和抓兩個人完全是兩碼事,而且這兩人根本就沒有沿著同一條路逃竄,你怎麽抓兩個人?
可現在事實擺在眼前,他不信也得信。
“你牛!”王子瑜也不想去問慕遠是怎麽抓的人,他不想受打擊。
不過給個讚美還是可以的。
我讚美你!
慕遠靦腆一笑,道:“還行,主要是這兩人比較老實。”
被慕遠像小雞仔一樣擰在手上的兩人心頭是何等的臥槽!
咱們是社會人兒,能別用老實來形容我嗎?你罵我都可以!但老實這個詞,太侮辱人了。
可他們也隻敢想象一下,甚至整個身體還得做出我確實很老實的姿態……
那種委屈感,讓安樂當場就落淚了。
自己剛滿18歲啊,美好社會就給了自己狠狠的一巴掌。
王子瑜苦笑一聲,他不想去知道這兩人到底是因為本來很老實,還是被慕遠折騰得很老實,那不重要,他只需要知道這兩人確實被抓回來了,而且整個人看起來是完好的。
毫無疑問,這個警情處置得非常完美。
二十多人鬥毆,四個警察將其全部製服,無一漏網!
若要說有什麽瑕疵,那就是自己不該開那槍,回去還得寫份報告。
慕遠將人順手交給兩個在現場的警察手中,抿嘴笑了笑,道:“王中隊,我繼續去遛狗了。”
安樂:我怎麽感覺你是在罵我?
王子瑜愣了愣,這心真大啊!剛才還是刀光劍影呢,結果轉身就能遛狗。
牛逼,不解釋!
要是換做其他人,王子瑜絕對拉來當壯丁,畢竟一次性抓了二十多號人呢,你怎麽想偷懶溜走?
可對於慕遠,他真開不了那口。
據說這小子下午才破了一件之前已經定性為無法偵破的入室盜竊案……
當下他笑眯眯地道:“小慕,你也別叫我王中隊了,生分。叫我王哥,我就比你大幾歲而已。”
“行!王哥。”慕遠也是從善如流。
……
“我真的只是想出來溜溜彎,沒想到轉角就遇到了案子。”
慕遠抱著二毛,看著帳戶上多出來的28點俠義值,愜意地笑了。
這想不高興都很難啊!
下午忙活了那麽久,就隻弄了9點俠義值,扣除成本,還不到8點。
而這次什麽成本都沒有,前後時間加起來也就半個小時,卻賺了28點,怎麽看都很劃算。
而這一切,都只因為自己想給二毛弄根狗繩。
“看來你還真是一條幸運犬,以前想把你換掉的想法太不應該了。”
“就應該弄條狗繩把你拴住。”
慕遠摸了摸二毛身上柔軟的狗毛,很舒服。
隨後他打開手機,搜索附近的寵物店。
不得不說現在的城市裡,寵物店還真不少。
嗯,雖然說比診所都多有些過了,但一定比醫院要多。
慕遠就只是想買條狗繩,也就用不著去什麽大的店了,就近找一家就行。
“還會不會有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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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