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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手》第4章 案發
  第4章 案發
  路承周回到仁安裡,換回西裝後,還是回戈登堂附近的宿舍過夜。

  為了應付臨時突發性事件,警務處要求所有的巡警,必須在宿舍過夜。路承周剛參加工作,又是巡長,晚上一般都要住在宿舍。

  與路承周同宿舍的巡長叫廖振東,個子不高,臉有點尖,像隻猴子似的。

  進警務處已經有六七年,一直跟著阮健公,與本地幫會關系很深。

  此君不到半夜不會回來,而每次回來,都是一身的酒氣。

  路承周到警務處三個月了,與他正面見面,還沒有三次。

  而與廖振東的交流,還沒有隔壁顏海榮那麽多。

  路承周回到宿舍後,廖振東果然還沒回來。

  路承周也沒在意,今天下餉,如果廖振東在宿舍,他反而會覺得奇怪呢。

  躺在床上,路承周久久不能入睡。

  他在檢討自己!
  張奉新的行為如此怪異,自己一直沒有察覺。

  特別是跟蹤張奉新後,也沒有馬上意識到他的身份可疑,這讓路承周很慚愧。

  自從秘密入黨後,路承周就總是提醒自己,處處要小心謹慎,時時要睜大眼睛。

  然而,真碰到事情,卻沒有應有的警覺。

  路承周的作息比較有規律,不管多晚才睡,早上六點半準時會醒來。

  先到外面跑兩圈,再回來洗漱,換上正式的警服上街巡視。

  昨天晚上,他很晚才睡著,除了檢討自己外,他還在猜測著張奉新的真正身份。

  張奉新肯定不是一般的商人,在廣發旅館老板背後,一定還有其他身份。如果張奉新只是從事非法生意,想拉自己下水,路承周倒還不怎麽擔心。

  路承周最擔憂的是,張奉新會與日本人扯上關系。

  雖然昨天晚上沒怎麽睡,但穿上警服的路承周,還是精神抖擻的去了二十四號路。

  路承周是巡長,主要職責,是負責二十四號路的治安。

  四個路口,各安排兩名巡捕。剩下的四名巡捕,則在路承周的帶領下,負責整條路的巡邏。

  如果上面沒有特別任務的話,路承周的工作還是很輕松的。

  作為二十四號路的巡長,整條路都在他的管轄范圍內。

  這條路上的店鋪,包括酒店、茶樓、雜貨店、商行、洋行、住宅,都在他的巡視范圍內。

  三個月的時間,路承周盡量去熟悉二十四號路的所有人。

  路承周讀書的時候很用功,到警務處後,也把這股勁用到了工作上。

  二十四號路上所有住戶和人員的資料,他像當初記英語單詞一樣,想全部記下來。

  當然,三個月的時間,還不足以讓他全部背下來。

  但是,超過一半以上的人員檔案,他都有印象了。

  傍晚快下班的時候,路承周從二十四號路的東頭再走到西頭。

  別的巡長,一般每天巡視兩趟,他則走四趟。

  有的時候,只要巡警走在路上,對犯罪人員就是一種震懾。

  整個英租界五百名巡捕,白天基本上都待在街上,每個路口都有人。

  碰到突發情況,只要一吹哨,附近的巡捕馬上就會過來。

  時間一長,警務處的警車,就會載人過來支援。

  在海沽目前的四個租界中,英租界沒有賭場,也不準公然開設煙館,所以治安是最好的。

  當然,治安好,並不代表就沒有罪案。

  因為英租界住了很多富人,因此,英租界的綁架案時有發生。

  十年前,英租界的巡捕,才兩百多人,現在,已經近五百人。

  整個警務處的人員,更是達到了七百人。

  路承周最後一趟,隻走到一半的時候,就已經到了下班時間。

  但路承周還是決定,走完這一趟。

  路承周走在路上,目光四處掃射,仔細觀察著路上的行人。

  據說,偵緝股有些厲害的探長,碰到犯罪嫌疑人,只要看一眼,就能知道有沒有犯事。

  路承周快到15號的時候,突然看到對面有兩個人鬼鬼祟祟。

  他快步走過去,然而那兩人卻突然轉過身子,拐進了一條小巷子。

  一般人看到巡捕,只會謙卑的笑笑,最多也就是膽怯的低下頭。

  像這種,幾乎拔腿就跑的,肯定有問題。

  路承周當了三個月的巡長,這點經驗還是有的。

  路承周馬上追進巷子,卻失去了那兩人的身影。

  這條巷子,連著好幾條街,就算路承周有心,也無力了。

  況且,他只看到對方半邊臉,又沒有發現他們的犯罪行為。

  總不能因為躲著自己,就將他們抓回巡捕房吧。

  回到二十四號路後,路承周原本想將附近的巡捕叫來,但現在已經過了下班時間,路口的巡捕已經走了。

  回到宿舍後,換下衣服,吃過飯後,天已經完全黑了。

  路承周心裡記掛著張奉新的事情,趁著天黑,又去了仁安裡。

  他對張奉新的身份,已經有了懷疑,當然要查個水落石出。

  然而,他在廣發旅館外面,一直待到半夜,也沒有發現異常。除了透過門口的玻璃,偶爾能看到張奉新的身影外,並沒有其他發現。

  路承周也沒有認為,一個晚上就能查到張奉新的身份。但今天晚上沒有收獲,明天晚上再來就是。他有的是時間,也很有耐心。

  第二天才到巡捕房,路承周就接到通知,今天早上有人來報案,二十四號路12號的孫保全,昨天傍晚在家門口被人綁走。

  路承周一聽到此案,腦海裡馬上浮現出昨天下午,在15號看到了那兩個人。15號就在12號的斜對面,在那裡,是觀察12號的理想場所。

  但此時,路承周已經沒有心思去想這件事了。

  他以最快的速度,趕到了二十四號路12號的這棟大宅子。

  孫保全是怡和洋行的職員,他的哥哥孫祝齡,卻是怡和洋行的買辦。

  這棟院子是三層的西式洋房,路承周每天都要在門口路過四回。

  今天趕到的時候,大門打開,裡面有一群人正在問話。

  路承周走進去,正要與為首之人打招呼,對方卻突然看到了他。

  路承周注意到,對方的眼神滿是鄙視。

  “路巡長,這裡的事交給我們就可以了。”為首之余,正是負責此案的探長溫秀峰,沒等路承周開口,就擺了擺手,一臉不耐煩的說。

  溫秀峰相貌堂堂,偵緝股的人也不用穿警服,他喜歡穿西服、戴禮帽,有的時候還拿著一根文明棍。

  溫秀峰崇尚西方的偵探技巧,據說在英國進修過警察專業。

  他審訊犯人的時候,旁邊必然有台打字機,把問話的要點打在紙上。

  警務處的人,在背後喊他假洋鬼子。

  “不需要我們協助?”路承周雖然看不慣溫秀峰的態度,但還是問了一句。

  此案發生在二十四號路,是路承周的轄區。

  同時,受害者又是怡和洋行買辦孫祝齡的弟弟孫保全。

  路承周在巡捕房,已經接到了上司阮健公的命令,要全力以赴配合偵緝股的調查。

  “你們協不協助,對破案都沒幫助。與其添亂,不如乾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溫秀峰看了路承周一眼,一臉的輕蔑,淡淡的說。

  “此話我能否向阮巡官原話述說?”路承周不卑不亢的說。

  他所說的“阮巡官”,大名叫阮健公,是負責這一個區域的巡捕頭頭。

  路承周手下有十二名巡捕,在巡長之上還有副巡官,副巡長之上是巡官,而巡官與探長的級別是一樣的。

  溫秀峰之所以在路承周面前頤指氣使,除了因為案子發生在二十四號路,路承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外,也是因為兩人級別不對等,他比路承周高出兩級。

  “你不要拿阮健公來壓我,你們的任務是巡邏,如果自己的事做好了,也不會出現這種綁架案。”溫秀峰被路承周的態度激怒了,冷笑著說。

  這一帶的治安,本就是巡捕負責。

  現在出了案子,只能說路承周沒有盡到責任。

  當然,巡捕也只能裝模作樣,真要辦案,還得他們這些偵緝人員。

  “老虎都有打盹的時候,況且沒犯案前,誰知道會發生綁架案呢。我們巡捕,又不會未卜先知。”阮健公突然從後面走了過來,接過了路承周的話。

  阮健公長得高高大大,國字臉,濃眉大眼,雙目炯炯有神。

  他在警務處已經效力十年,從丙等巡捕乾起,雖然沒讀什麽書,但資歷比溫秀峰要老。

  “阮巡官。”路承周聽到阮健公的聲音,馬上向他敬了個禮,恭敬的說。

  他其實早就看到了阮健公,要不然,也不會跟溫秀峰說那樣的話。

  不管阮健公對自己有什麽看法,現在都只會將矛頭對準溫秀峰。

  阮健公原本確實有責難路承周之意,可他聽了溫秀峰的話後,在心理上,馬上站到了路承周一邊。

  巡捕就不能辦案了?別人他不敢說,在他手裡,曾經就辦過幾個漂亮的案子。

  否則,也不會積功升為巡官。

  “這個案子,上面已經交給偵緝股了,由在下負責,你們無需再插手。”溫秀峰見到阮健公,臉上絲毫沒有愧疚之意,反而振振有詞的說。

  “既然如此,我們還不想沾這個案子呢。路承周,你帶著手下去執勤吧。”阮健公冷冷的說。

  “是。”路承周沉聲說。

  PS:以後更新一般是早晚八點,有推薦例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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