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上古洪荒那些事兒(1)
嗨,大家好呀,過年了有沒有想我啊?放心,正文一定會緩慢的更新下去,今天且容我先水上幾章番外。
其實,老早就有意向想寫一下專門介紹上古洪荒世界的番外,之所以老是推遲寫作計劃,主要是因為上古之時人類的生活風俗習慣和今天已經大相徑庭,如果不用詳實資料將一切都坐實,這篇番外很容易變成杠精撕X大型現場。
好,閑話結束,下面進入正題。
要想了解上古洪荒世界,首先要明確的就是哪些古書可以取信,而哪些資料只能當笑話看,要不然很容易就把自己看暈乎了。
舉個例子,關於上古洪荒世界,一直流傳有‘四凶’這個說法,然而‘四凶’到底是哪四凶,那真是眾說紛紜。
比如,成書時間最早的《山海經》中,雖然沒有‘四凶’的說法,混沌,窮奇,檮杌,饕餮這一類奇怪異獸都有記載。
稍後出現的《左傳》裡首次出現四凶一詞(‘混沌,窮奇,檮杌,饕餮’):“舜臣堯,賓於四門,流四凶混沌,窮奇,檮杌,饕餮,投諸四裔,以禦魑魅。”
等到了漢代,《史記》裡記載的四凶又有了四個人類爸爸:‘帝鴻氏不才子混沌,少皋氏不才子窮奇,顓頊氏不才子檮杌,縉雲氏不才子饕餮。’
再往後的書就更花花了,比如宋人羅泌寫得《路書蚩尤傳》中,居然描寫饕餮有首無身,乃黃帝所斷刑天之首級。
好家夥,這都不到原先身體的一半了。
你覺得四凶到底是些什麽玩意呢?
我覺得‘四凶’應該就是《山海經》中記載的奇怪異獸,只不過《山海經》作為一本博物學著作行文之時述而不評,這才由後人根據《山海經》中奇怪異獸的描述,概括歸納了四個‘怪獸老大’(四凶)出來。
然而聯系上下文,《左傳》中記敘的四凶並不是什麽怪獸,而是四個相當有本事的人類。
這些人後來得罪了舜而遭到流放,然而即便孤身前往異域,這四個漢子猶能抵禦魑魅魍魎之類怪物的襲擊……以禦魑魅。
這就有意思了,怎麽四凶是人是妖都分不清呢?
這就涉及到一個十分有趣的領域,即所謂歷史全是由記述者持某種主觀態度表述而形成,其本身存在一定非客觀的因素。
簡單點說,歷史就是個任人化妝打扮的小姑娘,誰都可以在其臉上塗一筆。
眾所周知,商代末代君王是紂王,但你有沒有想過,這紂王兩個字很可能和紂王自己一點關系都沒有呢?
話說這句話怎麽像繞口令?
大眾熟知的那個‘紂王’姓殷,名叫帝辛,而“紂”這個字,其實是周朝人根據自己的習慣,給殷帝辛起的諡號(評價稱號):殺戮無辜曰‘紂’。
甚至周人連商朝之前的夏朝末代君主都不放過,給人家起了一個‘桀’的諡號:殘暴無行曰‘桀’。
人家明明姓姒,名履癸,然而要是不查資料,誰知道夏桀是姒履癸,商紂是殷帝辛呢?
這倆倒霉蛋的真名無人記得,反倒是諡號被後人廣泛流傳,而諡號本身就帶有相當主觀色彩的東西。
‘殺戮無辜’到什麽程度才能被稱為‘紂’呢?
還有,是不是只有親手直接殺死才算殺戮無辜,間接害死算不算殺戮無辜?
如果間接陷害也算數的話,殷帝辛的確間接逼死了賢良耿直的比乾(將比乾貶為奴隸,逼其自殺),說他殺戮無辜沒有問題。
可哪個封建君主敢說自己手上沒有無辜者的鮮血?
遠的不說,周朝本身就出了個‘烽火戲諸侯’的幽王,使得犬戎攻破鎬京,連累鎬京百姓死傷無數,這難道不叫‘殺戮無辜’?
再者,唐太宗在玄武門親手用弓弦勒死了自己哥哥,這該不該叫‘紂’?
周人在殷帝辛身上很苛刻,逼死親叔叔就是‘紂’!
等輪到其他人就格外寬宏,姬公湦(周幽王)惹出國都被異族攻破的亂子,最後硬捏著鼻子給了個‘幽’的諡號:好淫無德曰‘幽’。
要按這個標準,歷史上一大半皇帝都得是‘幽’,后宮佳麗動輒數十上百,‘幽’,必須得‘幽’!誰人不‘幽’?
好了,例子舉到這裡就可以了。
作為讀者的你們只要知道一點,那就是周朝人喜歡憑主觀給前人起諡號或者說外號的習慣被後人繼承發揚了下來,動不動就在史書上給人起外號,以至於後人往往隻記得這人的外號。
這種習慣一直流傳到現在,有些人動不動就張嘴罵別人是烏龜王八蛋,這和前人罵那些和自己有矛盾的人是‘四凶’,有異曲同工之處。
所以《左傳》中的記述並沒有錯,舜的確將四位有能力但與己不合的大臣流放邊疆,只是後人根本不記得四位大臣的真實姓名,隻記得他們每人都頭頂一個四凶的外號。
顯然司馬遷不滿足於這點。
於是,《史記》在《左傳》的基礎上進一步演繹,給流放四大臣各找了一個氏族出身:帝鴻氏、少皋氏、顓頊氏、縉雲氏。
然而問題是黃帝的父親少典出身帝鴻氏;後來黃帝長子少昊創立少皋氏;再後來少昊的長子(黃帝長孫)創立顓頊氏;大禹出身縉雲氏,而他是黃帝玄孫(非長子少昊一系)。
我要是黃帝,得變成鬼怪去咬司馬遷:“小子,你啥意思?合著壞人只能出在我家是吧?”
而這就是我想講的第二個問題,很多時候所謂的歷史其實是某個人拍腦袋想像出來的。
舉個發生在我身上的親身經歷吧。
幾年前,我和幾個初中同學聚會,無意間說起當年學校組織的一場7人製班級對抗足球比賽。
然後我們幾個就為當時誰是上場主力,誰在場下替補爭執起來了。
好家夥,一共6個人湊一起喝酒,不但回憶出5個不同答案,居然還有一個孫子乾脆忘了這場足球比賽。
後來經過多方尋找,總算找到一張比賽結束後所有參賽隊員集體合影,這才搞清楚到底誰是上場主力。
至於當年都有誰在場下替補,已經是無從考證的未解之謎了。
歷史也是這樣。
那些重大歷史事件往往伴隨著大規模動亂與戰爭,當事者不是參與其中,打得一頭是血;就是攜家帶口四處遷徙躲避。
那個年代沒有戰地記者!
一切都要等戰事塵埃落定之後,再由專門負責記錄歷史的史官找親歷者逐一回憶,再綜合所得信息撰寫記錄。
這些事後記錄就帶有很濃重主觀色彩了,畢竟史官在戰後能找到的基本都是戰勝方的親歷者,自然會幫著勝利者說話。
其實這點還算好的。
要知道專門負責記錄歷史的史官,就是周朝人首先設立的,在周之前的古人根本就沒有記錄歷史的概念。
眾所周知,甲骨文是中國目前已發現最古老的文字,最古老的甲骨文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500多年。
然而國際公認的中國歷史,只能追溯到公元前800年,與最早的甲骨文之間差了700年!
這算怎麽回事?這剩下700多年被誰吃了?
問題就出在刻寫甲骨的商人身上了。
與周人不同,商人不喜歡記錄歷史,他們隻對佔卜感興趣:“今早起床左眼皮直跳,找巫師佔卜為吉兆,果然上午一出門就獵到一頭梅花鹿。”
文字雖然古老,但是商人刻在甲骨之上的基本全是佔卜吉凶的卜詞,其中可以提取出來佐證歷史事件的內容太少,以至於商朝中前期的歷史往往流於傳說。
行了,前面羅裡吧嗦地說了這麽多,其實就想說明一件事,即我所采信歷史資料的優先級。
沒有文字佐證的傳說基本不予采納,至少也得有本古書白紙黑字的寫:“女媧之腸,化為神人,處栗廣之野。”
同一件事,如果有兩本書同時記錄,那麽以正式史書或者《山海經》這樣的博物志為準,普通人寫得筆記小說基本不予采納。
如果兩本正式史書(博物志)對同一件事記述有衝突,那麽以成書在前時間最接近那件事的為準;比如《山海經》、《左傳》與《史記》中都有關於四凶的記載,以時間最早的《山海經》為準。
這就是我創作小說時采納資料的標準,凡是認同這點的請繼續往下看,不認同的就請點右上角那個小紅叉,真沒時間跟人抬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