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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遊:最強龍媽》第661章 嗜血的母狼
  第661章 嗜血的母狼

  時光如水,很快又過去一個月。

  這一個月,維斯特洛風雲突變,奴隸灣的戰局也逐漸進入最高潮。

  先說維斯特洛。

  托曼的死,對丹妮沒任何影響,二丫出山也好,攸倫謀劃鐵王座也罷,管她什麽事兒?

  但國王去世,對七國人民和七國政治局勢影響太大了。

  君臨陷入新一輪動蕩:瑟曦要加冕為真正的七國女王,大麻雀不允許。

  時至今日,蘭尼斯特竊取拜拉席恩王位之事,猶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大家都知道大帝喬佛裡、福王托曼,是披著拜拉席恩外衣的獅子,是瑟曦與詹姆的孽種。

  也因為托曼年幼,他在政治上的存在感比較弱,老百姓與貴族都不喜歡瑟曦,卻也習慣了她各種花樣作死的統治。

  故而,《權遊》中瑟曦自己加冕為王的行為並非完全不可能。

  ——反正之前幾年也是她在攝政,反正托曼是蘭尼斯特,反正王室爛成這樣,瑟曦當女王並沒讓國家更爛

  這樣的觀念在百姓與貴族間很常見。

  故而,這次瑟曦稱王,並沒在君臨引起太大的風波。

  但維斯特洛有個習俗,只有獲得教會承認,並由總主教親自把王冠戴在頭上的國王,才是真正的合法國王。

  如果丹妮拿下鐵王座,她必須給大麻雀下跪,然後大麻雀把王冠放在她頭上。

  就連征服者伊耿,也跪了。

  平日裡,國王、王后、公主王子、七大公爵,只要在貝勒大聖堂見到總主教,都得跪下,親吻他的手。

  丹妮無法忍受,所以她給自己弄了個總主教的身份——面對一個無法接受的規則時,要麽改變它,廢掉它;要麽改變自己,讓自己變成規則的受益方。

  顯然,變成受益方更簡單有效。

  但瑟曦是冰與火世界的原住民,經常跪,從小跪,跪習慣了。

  她很樂意跪在大麻雀身下,讓他把雄獅王冠戴在自己留著齊耳金發的頭上。

  奈何,她想跪,大麻雀還不允許她跪——一般人哪有資格跪?

  伊耿也想跪啊!

  當年,托曼身份成疑,剛上位的大麻雀死活不願為他加冕,還是瑟曦親自找到他,用恢復教廷武裝,換大麻雀為托曼加冕與免除王室的百萬金龍教會銀行欠款。

  別以為加冕隻簡單把王冠戴在國王頭上就完了,國王為何跪你?

  王室為何向總主教下跪?

  真以為他們賤格,喜歡下跪?

  人家可是國王啊!

  隻一個原因:有利可圖!

  總主教代表七神,認可並保護國王的法統。

  也即是君權神授,國王乃天命之人。

  正常情況下,若有人要造托曼的反,大麻雀該站出來,號召七神信徒抵抗逆賊。

  即便伊耿背後疑似有聖丹妮的影子,教會也沒反對過托曼的統治——沒公開反對,就是最大的支持。

  因為攸倫喪心病狂,祭祀邪神;瑟曦背棄七神教義,豢養妖物(魔山)。他們都該被七神修士大肆討伐的。

  中國人見西方國王給教皇下跪,嘲笑他們不如天朝皇帝乾綱獨斷。

  殊不知人家西方國王也在笑:“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社會環境下,國王如何能一邊花樣作死,一邊安穩睡大覺?

  瑟曦失去全部孩子(在她心中,奴隸灣的彌賽菈差不多也被龍女王折磨死了),再沒什麽可畏懼的了。

  本就號稱瘋王三世,現在她可以超越先賢,更瘋,更狠。

  大麻雀本就信仰堅定,最近又得聖母垂青,成了七神聖子,他甚至還死過一回。

  說實話,他蠻懷念那處洗滌心身汙垢的天堂,所以,他更純粹,也更不怕死了。

  如何肯讓一個弑夫、弑君、亂倫、瀆神、養魔鬼、搞血祭(攸倫的罪也算在她頭上)的女人成為七國之王?

  教會與王室之間的衝突,一觸即發。

  再說伊耿的真龍聯盟。

  因為珊莎的請求,伊耿改變戰略,決定派遣一支騎兵隊拿下攣河城。

  距離攣河城隻兩日路程時,托曼身死的消息傳來,提利昂在悲傷侄兒之死,並猜測誰是凶手之余,也立即建議伊耿掉頭南下,別管瓦德·弗雷了。

  “托曼死亡,君臨必然混亂,而且,托曼是拜拉席恩王朝最後一位合法國王。

  你這時進攻君臨,遇到的抵抗必然最小。”提利昂對伊耿勸說道。

  在伊耿遲疑時,珊莎道:“攣河城近在眼前,也就幾日的功夫,反正我們有龍,可以兩頭作戰。”

  “翼龍並非無敵!我很早說了,敵人可能埋伏射龍弩,也可能邀請盟軍的翼龍騎士逮我們。

  咱們不能脫離大部隊,還得盡量減少單獨飛行的時間,而且”

  看著神色不悅的珊莎,提利昂欲言又止。

  ——而且拿下攣河城只是開始,你必然要求更多,比如,近在咫尺的臨冬城,比如,河間的奔流城

  可她已經不再是君臨孤苦無依、寄人籬下的小女孩,現在她是他的王后,是谷地守護者,是勞勃艾林的監護人,谷地數萬大軍以她馬首是瞻。

  她身邊還有布蕾妮,有“黑魚”布林登。

  她羽翼已豐。

  嗯,“七國第一好舅舅”艾德慕·徒利並沒《權遊》中那麽不堪,沒被詹姆當猴耍(ps)。他雖獻出奔流城,卻也悄悄放了老叔——“黑魚”布林登·徒利。

  布林登跳河逃走了。

  後來珊莎恢復身份,並與伊耿成婚,他便投奔過來。

  話說布林登何許人也,值得特意介紹一番?

  他是凱特琳的親叔叔,最有資格繼承奔流城公爵之位的人,羅柏與珊莎的二姥爺,七國排名前五的名將,還有“血門騎士”的履歷,曾擔任少狼主的軍師,南疆大元帥

  血門騎士是谷地的頭銜,負責統兵守衛谷地入口,往往由艾林公爵最信任的人擔任。

  靠著他的幫助,珊莎才勉強能指揮谷地貴族。

  又是靠他,說服河間貴族陸續宣布投靠伊耿王。

  還是他,擔任伊耿王的騎兵統領兼軍事顧問。

  若沒有超凡之力,伊耿娶珊莎後,要人脈有人脈,要將帥有將帥,要士兵有士兵,要地盤,谷地、河間、北境三國地盤無限大。

  他的鐵王座基本上穩了,多恩與丹妮姑姑願不願幫忙,真沒多大關系。

  在月門堡的國王書房,伊耿拒絕了提利昂立即南下君臨的建議。

  “兵分兩路,一路北上攣河城,一路南下君臨,我們攻打攣河城並不影響南路軍行動。”他道。

  “這是之前的計劃,但現在情況有變,我們應該放棄行動緩慢的大軍逼近。

  直接一人三馬,三千谷地騎兵出血門,兩千黃金團騎兵北上君臨。”提利昂解釋道。

  “君臨城內有一萬五千獅子,城外駐扎一萬河灣騎士,我們五千騎兵怎麽贏?”伊耿問。

  “大麻雀會幫我們,君臨城內還有數千教會武裝。而且我也是蘭尼斯特,可以說服一部分守將。”

  “大麻雀為何要幫我們?我可不是瑟曦,不會允許教會截取國庫稅收,更不能容忍修士搶佔王室的園林、礦產等財物。”伊耿正色道。

  “你以為我老姐能忍?我敢用我老爹的屍骨發誓,她一定忍不了,忍不了教會侵佔王室的利益,忍不了教會曾經對她的羞辱,忍不了大麻雀拒絕為她加冕。

  大麻雀幫我們,並非對你有多少好感,只因為兩害相較取其輕。

  你隻想要他的錢,我老姐卻向要他的命。”提利昂神情無奈道。

  “我不信瑟曦有那麽瘋狂,聖母降臨,大家都看到了,她敢褻瀆七神?”伊耿連連搖頭。

  就連他這個從小在洛恩河長大的歪果仁,現在也每周去聖堂做禱告,虔誠的不得了,瑟曦敢冒天下大不韙?

  一日之後,夜晚凌晨兩點左右,提利昂、伊耿、珊莎三人三條龍悄然離開月門堡,在第二天晨曦微露時,降落在黑魚布林登的營地。

  嗯,指頭叔能想到邀請盟軍埋伏伊耿,提利昂也早已想到,他的應對措施就是:緊跟大部隊,深夜出行,時間隨機。

  軍隊有弩機,即便十條翼龍追過來,只要進入己方軍隊的弩機陣范圍,就有勝無敗。

  攻打攣河城比伊耿之前想象的要艱難許多,因為弗雷不傻,明白自己做了什麽,而城外的珊莎王后會怎麽處置自己,所以他們個個掙命,人人奮死。

  若非有兩條翼龍不停砸火油彈,黑魚布林登的三千谷地、河間混編軍隊還不一定能拿下攣河城。

  他們用了一天時間攻破城門,又兩天才清理乾淨城內2000守軍。

  當一千俘虜押到城外校場時,珊莎騎在“淑女”背上,冷酷地宣判:“他們手上沾染了北境士兵的鮮血,沒一個是無辜的。”

  嗯,淑女就是她的斑紋翼龍的名字。

  最終,攣河城被血洗,除去老人、孩子與婦女,連馬夫都沒能逃脫,大概有5000人掉腦袋。

  二十多個弗雷家的直系親屬,兩百五十多個弗雷旁系,卻不分老幼婦女,隻兩個名叫“丹妮”的新生嬰兒被放過,剩下的全部吊死,然後喂了翼龍。

  珊莎寬恕了嬰兒,卻沒放過弗雷家的孩子。

  殘忍嗎?

  至少比勞勃,比泰溫“仁慈”些。

  伊耿、提利昂都隻皺皺眉,並沒反對。

  ——只因為雷耶斯家族對蘭尼斯特的不敬,泰溫滅了雷耶斯全族,歌手反而創作出《卡斯特梅的雨》讚頌此事。

  七國人民對泰溫也只有敬畏,並沒批評他殘暴。

  因為很欣賞泰溫的狠辣果決,伊裡斯還特意邀請他來君臨當首相後來泰溫也贈他一曲《卡斯特梅的雨》作為兩人20年友誼的見證。

  不過,弗雷並沒被滅族,瓦德·弗雷也沒死。

  弗雷壓根不止二十多個嫡系。

   (ps:在《權遊》中,艾德慕·徒利就像個傻子,或者醜角,幾乎一事無成,還坑死了自己叔叔——讓觀眾看得咬牙切齒,破口大罵。

    但在書中,艾德慕是個真誠熱情的年青人,沒有大智慧,卻也不笨,算合格的貴族繼承人。

    他之所以願意向詹姆獻城,是因為詹姆從君臨帶來大批軍隊,知道奔流城守不住了——之前他可是寧死不屈了幾個月呢!

    而且在獻城之前,他悄悄把水門的鐵閘提起了一點點,讓叔叔布林登潛水逃了出去。

    說起來,還是他耍了詹姆一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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