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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遊:最強龍媽》第375章 奴隸灣也有爛事兒
  第375章 奴隸灣也有爛事兒

  綠聖女將彌林最近一個月發生的事徐徐道來,不僅伊蒙學士聽得目瞪口呆,就連丹妮也對來學士心悅誠服。

  別說人口區區一百五十萬的奴隸灣,就算放在動不動就幾千萬、一億百姓的天朝古代,牽扯萬人的大案也少有出現。

  最喜歡殺功臣的朱元璋,在胡惟庸一案中也才株連三萬余人,藍玉案只有一萬五。

  偏偏在只有三十多萬總人口的彌林,來學士辦了一個涉及八萬人,死刑犯高達兩萬人的恐怖大案。

  如同綠聖女所言,彌林中高層階級的吉斯貴族、商戶幾乎全部被打倒。

  嗯,突襲彌林之戰中,因為彌林壓根沒來得及抵抗,丹妮只收押了偉主與支援凱淵城的部分大奴隸主,並沒傷害到中產以上、偉主以下的那些社會中高層的吉斯人——有經濟損失,丹妮剝奪了他們的奴隸與大部分固定資產。

  也因此留下後患,讓不滿龍女王的吉斯人漸漸聚合在一起,弄出個“鷹身女妖之子”的恐怖組織。

  當然了,丹妮絕不是白蓮花,也不像原本的丹妮莉絲那樣被“你像雷加那樣仁慈”的魔咒束縛手腳。

  找不到明面上的理由,就一直忍著?

  不可能的。

  不管“鷹身女妖之子”鬧不鬧事,吉斯人都必須被清理一遍。

  按照她原本的計劃,打算把與盟軍交戰的戰場選在彌林城下,讓吉斯人來承擔解放戰爭的苦痛,同時徹底摧毀彌林現有的社會結構。

  選彌林為戰場有兩個原因:

  1.禦敵於國門之外聽著簡單,做起來難。如果丹妮把戰場選在彌林西邊900公裡外的托洛斯,隻糧食運輸就能要了她的老命;

  2.彌林地形極為特殊,在彌林北方有一片通往多斯拉克海的巨大平原,她的軍隊離開城牆,去西邊進攻托洛斯,盟軍一定會從多斯拉克大草原與奴隸灣海面,兩路截斷她的後路,甚至突襲運糧中心的彌林。

  如果要用天朝歷史上的名關來類比彌林,它非常像山海關。

  靠海,連接大河,出關即是廣袤平原與蠻族強敵,入關則是彌林、凱淵、阿斯塔波大片豐饒土地。

  正因為有這樣黑心腸的計劃,丹妮才把凱淵的吉斯人轉移到彌林,彌林的新自由民轉移到凱淵大平原。

  至於說彌林那麽多吉斯人會不會武裝暴動

  來學士如此折騰,彌林依舊沒有失控。

  實在是,龍女王的野戰主力之一的近衛軍,就駐扎在彌林啊!

  可惜,天算不如人算,龍女王都昧著良心使壞了,來學士卻輕而易舉打亂她的計劃。

  因為一次刺殺事件,被刺的還不是國王,只不過是近衛軍統領,就牽連出好幾萬罪大惡極的謀逆之人。

  不到三十萬的吉斯人,六萬入獄,兩萬被判死刑。

  這種比例,即便在整個中國古代史上,來學士也敢向無數先輩大喊一聲:還有誰?!

  更牛掰的是,他不僅對權貴與商人下手,連彌林的宗教勢力也幾乎被鏟平。

  彌林綠聖女在奴隸灣宗教界的地位類似於七神教會中的總主教,卻被一個伯爵城主鎖拿全族,家產也被查抄。

  實在是太

  “嘭——嘩啦啦!”龍女王一巴掌拍碎三個茶碗一個茶壺,“太可恨了!”

  呃,拍在茶幾上,瓷碗瓷壺震落在地,摔碎的。

  女王怒氣勃發,臉頰漲紅,雙眼飽含殺氣:“混帳東西,敢把我的《法典》視作兒戲,還無視刑不上聖女的傳統,他這是活膩歪了!”

  這番話似乎撐起綠聖女的膽氣與腰杆,也打開她心中怨氣的閥門,跟著龍女王大罵道:“克萊昂就是一個心狠手辣、沒有人性、殘忍狡詐的屠夫。

  僥幸憑借微末小功成就今日的局面,全靠陛下聖恩。

  他卻不思報答,辜負陛下的信任,該立即處死,讓巨龍吃了他。”

  “這樣,”龍女王想了想,說道:“綠聖女閣下,要不我現在就騎龍去彌林,動用女王特權,即刻將克萊昂逮捕歸案。

  或者,咱們走正常程序,我手書一封女王詔令交給你,再由你乘船帶著它去彌林城,憑詔令找近衛軍大統領瓊恩爵士,把克萊昂·碎鐐綁起來關入監獄。”

  “呃,這有什麽區別?”老聖女愕然。

  丹妮指著被無垢者擋在四五米外的七個托卡長袍吉斯人,問:“他們都是被克萊昂欺壓的彌林苦主吧?原告與證人。”

  “嗯,他們都是來阿斯塔波向您申訴冤屈的彌林商人。”綠聖女點頭道。

  原本她還擔心龍女王會包庇自己臣子,甚至她就是幕後黑手。

  所以才拉了一群原告,來證明克萊昂是多麽罪大惡極,期望給女王一點兒壓力,讓她不要做那麽絕。

  來到這兒之後才發現自己想多了,女王一直是如此的聖明而仁慈,還對屠夫伯爵的暴行感同身受,第一時間就決定將其逮捕。

  如此,用來訴苦博同情的證人便也沒用了。

  “你可記得我制定的《法典——貴族篇》?就是針對貴族犯罪的法律條款。”丹妮問。

  “這”綠聖女怔了怔,開始苦思冥想,可想了好一會兒,也隻記得的確有這麽個法律,但具體內容卻忘了。

  “不太記得了。”她老老實實地說。

  丹妮向一身紫色旗袍、神色嚴肅的小黑妹招招手,說道:“彌桑黛,你來為綠聖女閣下解釋一下。”

  彌桑黛瞪圓金色的大眼睛,道:“《法典》貴族審判篇中有規定,只有兩種途徑可以逮捕一名貴族。

  第一,無論有無確鑿證據,女王或國王之手都可以當著當事人的面宣布其罪行,立即實施逮捕。

  但之後的審判過程,女王或國王之手不能作為陪審員出現。

  第二,原告提供充足的人證物證,合法合理,女王或國王之手批準逮捕令。

  由一位議政大臣持有逮捕令鎖拿犯罪貴族,女王與國王之手皆可出現在陪審團中。”

  說白了,與現代社會的司法制度一樣,逮捕(行政)與審判(司法)是兩個不同機構,女王可以自動選擇加入其中之一,但也只能是其中之一。

  要麽當警察(檢察官),要麽當法官,不能抓人、定罪一把抓(ps)。

  毫無疑問,這條法律大大限制了女王的司法權。

  “對,我記起來了,就是這樣。”綠聖女連連點頭。

  瞥見伊蒙若有所思的目光,丹妮笑著解釋道:“我父親殺史塔克公爵父子的事太過駭人聽聞,面對石心夫人與瓊恩·雪諾時,我都有點底氣不足。

  為了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我制定了一條嚴格保障貴族權益的法規。當然了,同樣有保護百姓的法律。”

  鑒於龍家有祖傳的“瘋血”基因,丹妮壓根不敢搞大天朝帝王乾綱獨斷的那一套。

  無論是他的後人瘋狂屠戮無辜者,或者因為某個坦格利安太瘋狂而被滅全族,她都不想看到。

  當然了,很大可能,覺醒瘋血的坦格利安壓根不會顧及丹妮老祖制定的《丹妮女王法典》。

  那時,《法典—國王篇》中廢除瘋王王位,支持另一位坦格利安上位的法律開始生效。

  法律有據可循,民怨就有了正規的發泄渠道,她的後代總算不會落個淒涼滅族的結局至少概率降低了。

  “我該怎麽辦?”綠聖女茫然道。

  要麽讓龍女王動用特權,立即逮捕屠夫伯爵——更節約時間,今晚就能把克萊昂關入監牢。

  要麽讓龍女王參與最終審判。她走正常程序,親自帶人拿下克萊昂似乎也很解氣?

  但彌林與阿斯塔波有一千公裡的海路,順風的話,也得花費四五天的時間。

  其實這壓根由不得綠聖女來選擇,這是龍女王的權利。

  “要不,你回去想想?反正克萊昂跑不了。我即刻讓彌桑黛給瓊恩·波頓寫信,讓他監控克萊昂。”丹妮道。

  “不,不用想了,老身這就去彌林,看看克萊昂會以什麽嘴臉面對老身!”

  卻是老聖女這會兒也醒過神來,龍女王既然要按照《法典》逮捕克萊昂,必然也會按照《法典》法規審判他,期間不知會耽擱多少時間。

  既然不能立即讓屠夫明正刑典,不如親自逮捕他,當著他的面狠狠奚落他。

  “先不急,你是議政大臣,先參加過今晚的宴會再說,”丹妮笑著把綠聖女拉到伊蒙面前,“來,我來為你介紹一下,這是”

  晚上的趴體很盛大,除了軍官、阿斯塔波的官員、自由城邦大海商,城裡有名望的新自由民也來了一兩百,食物也極度豐盛,美酒不限量的供應,人人歡醉而歸。

  “丹妮思,幫我做一件事。”晚上十點左右,待賓客離開,丹妮把小刺客叫到自己臥室。

  嗯,丹妮拒絕了她要求去瓦蘭提斯或新吉斯當密探的提議,解放凱淵後,就把她留在身邊,充當暗衛。

  穿著一件暗灰色小皮甲的丹妮思從陰影中走出來,面無表情地問:“要去幹掉綠聖女嗎?”

  橘黃油燈下,正伏在桌面寫信的丹妮僵了一下,木著臉回頭,“你怎會怎麽想?”

  小姑娘認真說:“您不在的時候,從彌林過來的吉斯人都去找綠聖女,漸漸形成一個吉斯小集團。

  彌桑黛認為克萊昂被打倒後,勝利會讓這個吉斯集團進一步膨脹,從抱團求活變成奴隸灣的一股合法政治勢力,未來必然會要求更多的政治權力。”

  “真是彌桑黛說的?”丹妮震驚了。

  “嗯。”

  小黑妹還真看清了前朝遺老遺少的本質,打不死,必然會以某種方式再次崛起。

  畢竟吉斯族也有二三十萬人,真緩過氣,團結在一起,即便不明著造反,也會成為丹妮王朝權利結構中的一部分。

  丹妮拍拍她的小腦瓜,笑著問:“那你聽懂了不?”

  “無需聽懂,”丹妮思別扭地轉過頭,帶著鼻音嘟噥道:“我是黑暗中的利劍,只要匕首夠鋒利就行了。”

  “呵呵,有些事隻憑匕首是解決不了的。”丹妮笑著在她臉頰捏了一把,在她掙扎反抗之前,又從桌面抽出一卷羊皮紙塞進她懷裡,“把這個交給克萊昂。”

   (ps:記得在《法典》那一章,有人說丹妮制定保護私有財產的法律太扯淡,那個蠻荒的中世紀時代壓根不現實——事實上,國王借債也得還錢,伊裡斯、勞勃、瑟曦、喬佛裡、托曼都要還債。

    此時,估計又有人認為《法典——貴族審判篇》有些扯,中世紀的法律沒這麽先進。

    這裡我得解釋一下,《冰與火之歌》是現代人寫的,書中某些法律幾乎與現代沒區別,先進得一塌糊塗,真的。

    舉個大家都熟知的例子,紫色婚禮中,小惡魔被審判的那段劇情。

    瑟曦是原告,她很想提利昂死,可即便是王后,也沒權利直接給小惡魔定罪(也因為泰溫的緣故),只能背地裡搞小動作。

    同樣的,泰溫是國王之手,也相當於審判小惡魔的大法官,他大概想判小惡魔有罪(?)。可同樣的,他沒能直接用權柄宣布兒子有罪。

    還有紅毒蛇等幾個頂級大貴族,他們類似陪審團,聽取證人證詞,然後決定是否判小惡魔有罪。

    嗯,很多證人,提供完整的證據鏈,從作案動機到作案手段,全部都有。

    夠不夠先進?

    提利昂發現證據對他越來越不利,甚至紅毒蛇隱約向他透露“陪審團”不看好他時,才決定終止國王法律下的禦前審判,改成教會法律下的比武審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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