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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警事》第10章 不歸公安管
  第10章 不歸公安管

  江二虎情緒激動,你讓他等會兒說,他非要搶著說。你說一句,他說三句,說著說著又破口大罵。

  張貝貝從南方跑這兒來管江二虎收房租的事雖然蹊蹺,但她終究是報警人,並且看上去精神不太像有問題,當然要先問她。

  看熱鬧的村民和租住在村裡的外來人員越來越多,這麽下去可不行。

  韓朝陽一把推開正指著張貝貝破口大罵的江二虎:“有完沒完!大庭廣眾之下侮辱他人,還公然威脅,知道這是什麽行為?本地人,本地人就高人一等,本地人就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小警察火了,跟他一起來的老協警掏出手機準備打電話,一個三十多歲的婦女急忙擠進來,拉著江二虎胳膊:“虎子,別罵了,有話好好說。”

  “是啊,你這樣算什麽?”

  相熟的村民七嘴八舌規勸,但立場和態度卻一邊倒地支持江二虎。

  有這麽多父老鄉親支持,江二虎不僅不收斂,嗓門反而更大了:“我就罵了,她活該!有人生沒人教的臭婊子。”

  越說越難聽,張貝貝氣得淚水直流,圍觀的村民們卻哄笑起來。

  韓朝陽實在看不下去,立馬抬起胳膊,指著他厲聲道:“江二虎,你眼裡有沒有公安,當我面侮辱他人,再罵一句試試?”

  江二虎愣住了,韓朝陽趁熱打鐵地警告道:“給我聽清楚了,根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像你這樣公然侮辱他人的,我們派出所有權處你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不聽警告,當我面變本加厲侮辱他人,情節更嚴重!”

  “警察同志,別生氣,這事真不能怪二虎,他就這個臭脾氣,他正在氣頭上,別跟他一般見識。”

  “來,抽根煙。”

  ……

  幾個村民又幫著打起圓場,韓朝陽推開他們遞上的煙,冷冷地說:“江二虎,在這兒既影響交通也影響你做生意,跟我走吧,去警務室。”

  一幫村民看似打圓場,其實是在拉偏架,在這兒根本處理不了。

  老徐反應過來,立馬轉過身:“張貝貝是吧,一起走,去警務室說,去警務室慢慢說。”

  “去就去,誰怕誰!”

  江二虎不認為小警察真敢拘他,跟店裡的服務員和廚師交代了幾句,拿上手機和香煙一邊和村民們說話,一邊跟推著電動車的韓朝陽大大咧咧往警務室方向走去。張貝貝擦乾淚水,緊摟著小包,默默地跟在老徐身後。

  走到社區服務站門口,老徐很默契地停住腳步,停好電動車,攔住一路跟過來的村民。

  警務室地方小,兩個人一起進去又會吵起來。

  韓朝陽掏出鑰匙打開後門,示意張貝貝先進去,又回頭道:“江二虎,一個一個來,你先在院兒裡等著。”

  “韓警官,你不能光聽她的一面之詞。”

  “急什麽急,有你說話的機會。”

  韓朝陽狠瞪了他一眼,跟進房間反鎖上防盜門。孤男寡女共處一室不合適,先打開電風扇,招呼報警人先坐下,掏出鑰匙從裡面打開警務室前門。

  “好啦,說說怎麽回事。”這連治安案件都算不上,顯然是民事糾紛,韓朝陽不想讓脾氣暴躁的江二虎在後院等太久,坐到辦公桌前直入正題。

  “韓警官,那個店面真是我的。”

  張貝貝深吸一口氣,從包裡取出一個塑料文件袋,拉開拉鏈,抽出一疊律師起草的遺囑、加蓋有公證處印戳的材料,以及身份證、戶口簿等複印件,吟著淚哽咽地說:“我叫張貝貝,我媽叫余秀蓮,我大舅叫余秀水,我大舅兩個月前去世了,他沒孩子,就把村裡的房子和南街的店面留給我了。您看,這是我大舅臨終前立的遺囑,律師幫著寫的,去公證處公正過,立遺囑時請村裡人作過見證,這件事村幹部全知道。”

  準備挺充分,而且說村幹部都知道,看樣子不像有假。

  韓朝陽看著報警人提供的材料問:“既然手續齊全,既然村幹部都知道,你應該通過法律途徑維護你的合法權益。這屬於民事糾紛,不歸我們公安管。”

  “韓警官,不是有困難找警察嗎,您不管誰管?”

  “有困難是可以找警察,但要看什麽困難。要不這樣,你去門口等會兒,我讓江二虎進來,聽聽他怎麽說,再看看能不能幫你們調解。”

  張貝貝暗想我難道不知道這種事應該去法院,可是找法院有用嗎?何況現在已經夠麻煩了,想收回店面只有通過這種方式。

  她對江二虎會不會接受眼前這個小警察的調解根本不抱信心,只是想折騰,只是想鬧,鬧得江二虎的飯店開不下去。今晚之所以報警一是想把事鬧大,二是見江二虎急了有點怕,人生地不熟的擔心吃虧。

  韓朝陽不明所以,目送她走出警務室,起身來到裡間打開後門。

  “進來吧,把香煙掐掉。”

  “哦。”

  “別隨地亂扔,那邊有垃圾桶。”

  不就是個片兒警,事還挺多!

  江二虎腹誹了一句,俯身撿起剛踩滅的煙頭,跑過去扔進垃圾桶,這才跟著韓朝陽走進警務室。

  已經確認是民事糾紛,韓朝陽簡單問了下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再次回到正題:“江二虎,人家剛才拿出一堆文件證明店面歸她所有,如果一切屬實,不交租金,又不搬走,這就是你的不對了。”

  “韓警官,事情不是這樣的。”

  “那是什麽樣的?”

  “韓警官,你被她騙了!她肯定隻跟你說過余秀水,沒跟你提過江長青。”

  “江長青是誰?”

  “我叔!”

  江二虎理直氣壯,韓朝陽糊塗了,下意識問:“江長青跟那個店面又有什麽關系?”

  “店面是我叔的,不是余秀水的。”

  “你叔呢?”

  “死了。”

  “死了?”

  “死好多年,”江二虎掏出煙想點上,見桌上擺著“禁止吸煙”的牌子,又悻悻地放下煙,“余秀水是什麽人,一個要飯的!我叔死得早,我嬸……我嬸兒不守婦道,就收留他,就這麽名不正言不順地一起過,過了七八年才領的結婚證。”

  “你嬸兒呢?”

  “也死了,我叔就我爸這個哥哥,兩個姑娘早出嫁了,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江家的房子肯定留給江家人,我是合法繼承人,不光店面是我的,那個臭婊子現在住的院子也是我的。”

  “怎麽說髒話,怎麽又罵人!”

  “好好好,不說了,反正她是胡攪蠻纏,她不找我麻煩我還要找她呢。”

  這個關系不是一兩點複雜,韓朝陽畫了一張人物關系圖才搞清楚怎麽回事,張貝貝的大舅余秀水說白了就是倒插門,大舅媽跟她大舅是二婚,她大舅媽的前夫是江二虎的親叔叔……

  現在朝陽村的房子乃至地皮值錢了,帶來一系列財產糾紛。

  清官難斷家務事,何況這不是一家兩家的事,理論上這不歸公安管,但你不能真不管,如果人家報警你卻不聞不問,將來升級到刑事案件也就是常說的“民轉刑”會很麻煩。

  韓朝陽沉思了片刻,循循善誘地說:“江二虎,既然余秀水和你嬸領了結婚證,那他和你嬸就是合法夫妻,你嬸不在了,那麽他對夫妻共同財產就有支配權。也就說他臨終前想把房產留給誰就留給誰,跟你死去多年的叔叔關系不大,跟你更沒關系。”

  “韓警官,你這是偏袒她!”

  江二虎急了,驀地站起身:“你知道余秀水是在什麽情況下立的遺囑,都病得不行都快死了,神志不清,她和她媽搞得那些文件不算數。再說余秀水以前征求過我嬸兒的意見嗎,就算我嬸兒當時鬼迷心竅全聽他的,我嬸兒也應該問問我爸的意見。”

  雖然不知道拆遷補償標準,但可以肯定那個店面至少價值上百萬。

  涉及到巨額經濟利益,這種民事糾紛根本沒調解的可能性。

  到現在都沒顧上吃晚飯,韓朝陽饑腸轆轆,不想再做無用功,示意老徐把張貝貝叫進來,面無表情地說:“張貝貝,江二虎,你們的事不光我管不了,我們花園街派出所一樣管不了。建議你們自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走法律途徑解決,去法院看法官怎麽判。”

  江二虎和張貝貝橫眉冷對,一聲不吭,顯然不打算協商。

  意料之中的事,韓朝陽看看二人,話鋒一轉:“但是,有兩點必須說在前面,首先,在協商結果出來或法院判決下來之前,張貝貝你不能再去影響江二虎做生意,否則就是擾亂社會秩序,妨礙他人正常經營;江二虎同樣不得去找張貝貝,更不許再像今晚這樣侮辱人,否則別怪我公事公辦。”

  ……

  PS:衷心感謝巡山老仙、十裡飄飛、小瓜Love、好書就追、煙槍、龍騰遮天、南泉、漁家寶貝、錯愛、楓子鄧等老書友的慷慨打賞(幾十位書友,就不一一枚舉了)!

  有你們的支持和鼓勵,牧閑對小韓警官更有信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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