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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警事》第232章 “根據地”出了問題(二)
  第232章 “根據地”出了問題(二)
  “什麽原因?”

  “我們跟物業簽過承包合同,一年給物業交一萬,小區裡的廢品只能賣給我,如果個個賣給別人我不是賠了嗎?”包世恩回頭看看張經理,強調道:“而且我們這一行有這一行的規矩,自己在自己承包的小區做生意,我不去搶別人的生意,別人也不能來搶我飯碗。”

  “朝陽,我們跟他簽的不是什麽承包合同,只是允許他在小區收廢品,只是收了點管理費。”

  “什麽管理費,張經理,你們就是在搞壟斷!”劉阿姨對這件事早就很不滿,只是一直沒找著機會爆發,陰沉著臉說:“我家是大前年裝修的,也賣過廢品,紙箱1毛5 ,我收拾了一大堆,總共才賣兩三塊錢。後來去外面一問,人家一斤紙箱能賣到3毛,這是幾倍的利潤,這有多黑!”

  “大前年是大前年,今年是今年。”

  “什麽大前年今年的,你是給張經理交了錢,有了壟斷地位,故意把價格壓低。”

  “劉阿姨,您別誤會,您聽我解釋,我們物業真沒跟他簽什麽承包合同,收的只是管理費。出於安全因素考慮,指定一個收廢品的人,還去派出所備案登記過。相比外邊的人員,便於管理。如果是個收廢品的都能進來,萬一東西丟了怎麽辦,小區治安搞不好。”

  “說得比唱得都好聽,你眼裡只有錢!”

  “劉阿姨,您這麽說就讓人寒心了,我這也是為小區好,為你們這些業主好。管理費又沒落我個人口袋,管理費作為物業的多種經營性收入,主要用於小區的公共設施建設和彌補物業費不足,每年都對你們公示過。”

  “你們公示的那些流水帳,誰看得懂,誰知道有多少貓膩!”

  “劉阿姨,您這麽說就沒意思了,指定一個人收廢品是行業慣例,不信您隨便找個小區問問,現在全是這樣的。”張經理極力辯解,又不敢把話說得太重,萬一激化矛盾讓這件事變成導火索,業主們說不定真可能會齊心炒物業的魷魚。

  劉阿姨說話,韓朝陽不太好打斷,只能洗耳恭聽。

  不過通過她們的爭論,竟發現收廢品進小區要交“承包費”,似乎是一個公開的秘密,甚至已經成了物業管理行業的慣例。

  正覺得物業公司這麽乾是不對的,又不知道有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談小英突然道:“張經理,你是強詞奪理,不管收承包費還是什麽管理費,你們這種行為肯定是違法的。”

  “談女士,別上綱上線,我們能違什麽法?”張經理故作輕松地笑了笑,擺出一副很坦蕩的樣子。

  “不知道啊,我告訴你,你們違反了《反壟斷法》,《反壟斷法》明文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你們物業公司濫用市場地位,限定業主只能跟你們指定的收廢品的人進行交易,就是壟斷行為。”

  厲害啊,看樣子真懂法。

  韓朝陽好奇地看了她一眼,正琢磨著怎麽把話題轉移到打人的事上,談小英又把矛頭對準耷拉著腦袋的包世恩:“而且,《反不正當競爭法》也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商品,否則要追究相應的責任,包括罰款、沒收甚至追究刑事責任。你利用商業賄賂獲得專營權,妨礙其他收廢品的人的利益,這一樣屬於不正當競爭!”

  遇到行家了,幸好她針對的不是自己。

  韓朝陽突然發現光懂《治安處罰法》是遠遠不夠的,如果總像現在這樣對法律幾乎一竅不通,將來遇到這樣的當事人,搞不好要吃大虧。

  張經理也意識到遇到對手了,搞不好眼前這位即將搬進來的業主會成為“不穩定因素”,急忙道:“談女士,請您相信我,不管收的物業費還是管理費,我們全用在小區,全用在大家身上。不信您去周圍幾個小區問問,他們每平方收多少物業費,我們收多少,一平米比他們便宜三毛!”

  “我會問的,有時間還要看你們公示的帳。”

  尼瑪,果然是刺兒頭,果然很難纏。

  張經理被搞得一肚子鬱悶,乾脆什麽不說了。

  韓朝陽再次接過話茬,緊盯著打人的夫婦問:“包世恩,牛成蘭,我再問你們一遍,是不是你們先動手的?”

  剛才太激動了,忘了小區門口有監控。

  包世恩不敢再信口開河,支支吾吾地說:“是。”

  “回憶一下動手的經過,想不起來可以看看監控。”

  “不用看,事情很簡單,東明小區的廢品是我承包的,一年交一萬,如果個個都能進來收,我這生意怎麽做,我那一萬不是白交了,肯定不能讓他走。我拉著三輪車,她,還有那個老頭罵我,我火了,就把車掀了。老頭看車翻了,就跟我急,然後……然後就動手了。”

  “具體點!”

  ……

  事情經過並不複雜,他們兩口子開始沒“真打”,但一動手老人家就急了,從被掀翻的車裡找出一根挺粗的鋼管要跟他們拚命,但哪裡是他們的對手,還沒打到他們身上就被他們一頓痛毆,被打得頭破血流。

  在西門執勤的保安小柳在整個事情的過程中沒擔當。

  開始不讓老人家進,談小英跑過去理論,他發現業主的話有道理,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老人家把電動三輪車開進去了。

  當包世恩夫婦發現有人跑他們地盤上搶生意,攔住老人家不讓走時,又考慮到這個小區確實是包世恩夫婦承包的,不敢得罪包世恩更不敢得罪張經理,於是選擇了袖手旁觀。

  整件事打人的包世恩夫婦有責任,小區物業公司有責任,保安一樣有責任!

  但一碼歸一碼,現在肯定是先處理包世恩夫婦。

  韓朝陽讓二人看筆錄,確認沒什麽出入,讓他們在筆錄上簽字摁手印,完了起身道:“包世恩,牛成蘭,跟我一起去所裡,我只是了解一下情況,做一下筆錄,至於怎麽處理有辦案民警。”

  “韓警官,我承認我是一時衝動,大不了賠點醫藥費,能不能別去派出所?”

  被你們打的人六十好幾,看上去那麽瘦弱,天知道會不會被打出大毛病,如果重傷就要追究你們的刑事責任,這不是警務室所能調解的事。

  韓朝陽可不想搬石頭砸自己腳,冷冷地說:“不行,必須去,走吧,別浪費時間。”

  “韓警官,我也是在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你是說跟物業的事?”

  “是啊,我交了承包費,已經交了五年,一共交了五萬!”

  “這屬於經濟糾紛,這不歸我們公安管。如果你認為張經理違約,給你造成了經濟損失,可以通過法律渠道解決,比如去法院起訴。”

  “包世恩,做人要憑良心,我只收了你一萬管理費,人家小區收你多少?”

  “收了錢就要辦事,要不是你沒辦事,能有今天這樣的事!”

  “別吵了,當我的話是耳旁風,走,上警車,去派出所!”

  “去就去,有什麽了不起的。”

  剛把他們塞進李曉斌十分鍾前開來的警車,劉阿姨、談小英和一直沒散去的業主們又跟張經理吵了起來,西門外一片混亂。

  跟車過來的老唐簡單了解完情況,接過筆錄說:“朝陽,我送他們去所裡,你不能走,一走不知道她們會不會又打110。”

  “好吧,麻煩你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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