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麻煩的差事
出來工作誰不希望混好點,誰不希望受到上司器重,誰不希望與同事和睦相處?作為一個出生成長於“幹部家庭”,作為一個如假包換的“官二代”,韓朝陽並非不懂人情世故。
雖然大學畢業前從未想過有一天會當警察,但在找不到合適工作下決心報考公務員,看到簡章上那麽多招考職位時,毫不猶豫報考的是警察。不是因為相比其它職位警察公務員好考,也不是因為警察待遇有多高,事實上早在念中學時就知道警察是公務員群體中最苦最累升遷也最難的。
之所以報考,完全是因為潛意識裡有個“製服夢”,作為一個男孩誰沒崇拜過軍人和警察。
好不容易考上了,接受完三個月培訓被安排到花園街派出所,興衝衝來所裡報到。
不僅沒眼高手低,不僅沒嫌基層艱苦,反而懷著滿腔熱血準備扎根基層大展抱負,結果因為專業背景不受待見。第一次見面,所長竟當那麽多人面毫不掩飾地表示不歡迎,甚至當場給分局政治處打電話要求換人。
他當時說過的那些話,當時的語氣,當時那滿臉不高興甚至不屑的神色,直到現在仍歷歷在目。
人要臉,樹要皮。
不受待見成這樣,難道還能死皮賴臉地去巴結?
好的開端是成功的一半,糟糕的開端是悲劇的開始。
第一天報到被潑一盆涼水,韓朝陽的積極性徹底被打擊沒了,暗想不就是一份工作嗎,你只是上司又不是手握“生殺大權”的老板,你瞧不起我、我特麽還看不起你呢,把份內事乾好,讓你逮不著把柄,你能耐我何?
事情就是這麽簡單,沒想到還是被揪住了把柄。
領導的話就是命令,理解要執行,不理解一樣要執行。何況人家說了,這是給你的一個機會。想到要去的是朝陽警務室,韓朝陽頭皮就發麻!
在所裡幹了近六個月,幾乎天天出警,有時一天要出幾次警,對轄區大致情況可以說比較了解。
花園派出所轄區位於城鄉結合部,西邊是市區,東邊是高速出口,燕陽市區的主乾道中山路從轄區穿過,現在叫中SD路,以前叫中山路東延長線。
即將管轄的朝陽社區警務室正好在中SD路上,轄區面積1.3平方公裡,西起朝陽河,東至東明街,南至人民東路延長線,常住人口7000多人。
527廠緊挨朝陽河,是一個曾經很紅火的軍工企業,效益最好時有3000多名職工,有自己的醫院、電影院、幼兒園和子弟小學。
經過一次又一次改製和重組,人越來越少,能走的全走了,能改行的全改行了,現在變成一家跟物業似的“東陽公司”,主要靠出租廠房、出租倉庫和出租沿街門面維持,家屬院兒裡只剩下老弱病殘。
曾經的國有企業,而且是軍工企業,保衛科迄今沒撤銷,廠區治安總體比較好的,沒必要為527廠擔心。
東明社區只是一個叫法,事實上這個社區早不存在了,在行政規劃上並入現在的朝陽社區,領導所說的東明社區其實是東明新村,是開發商五年前開發的一個住宅小區。物業費不便宜,保安也不少,到處有攝像頭,出入要刷卡,在安全防范上一樣沒多大問題。
最讓韓朝陽頭疼的是夾在527廠和東明小區中間的朝陽村!
如假包換的城中村,200多戶村民聚居在中山路南側,東邊的地被開發商征用了,東明新村就是建在朝陽村的地皮上。南面還有一大片耕地,據說燕陽火車站要搬遷過來。
建火車站要征地,市裡乃至外地的大開發商也看上這塊風水寶地,具體怎麽規劃的韓朝陽不知道,平時忙得焦頭爛額也不關心這些,只知道村裡人為獲取更多補償或瘋狂違建,或因為田埂被挖了一尺等雞毛蒜皮的事三天兩頭髮生鄰裡糾紛。
連最老實的村民都沒閑著,找工人回去裝修,有人甚至在家門口樹根電線杆裝路燈。
總之,機會難得。
現在投入一點,將來評估時就不是一點兩點那麽簡單了。
他們怎麽要征地補償和拆遷補償不關公安的事,但因此引發的糾紛公安不能不管,何況區裡不會眼睜睜讓他們這麽搞,城建和規劃部門的執法人員經常去拆違。
一家盯著一家,一碗水要端平,拆我家的為什麽不拆他家的?遇到這種事所裡都要出警,最長的一次和師傅在村裡守過三天三夜。
光這些已經夠頭疼了,但朝陽村還有更讓人頭疼的事。
市區寸土寸金,房價高,租房子的費用自然水漲船高,許多進城務工人員、小商小販和一些剛參加工作的大學生在村裡租房,外來人口多,流動性大,想搞清外來人員的底數不是一件容易事,除非你天天盯在那兒。
村裡又習慣“靠山吃山”,因為收取外來人員的衛生費,收取外來商販的攤位費,不止一次發生過糾紛,有好幾次甚至大打出手。巡警隻巡到朝陽橋,再往東就不管了,所以遇到這種事一樣要花園派出所出警。
朝陽警務室的牌子掛在朝陽社區服務站門口,有一間刷有藍白公安標識、懸掛110燈箱的辦公用房,裡面有一間休息室。但花園派出所就這麽多正式民警,要負責的轄區那麽大,不可能安排民警在警務室常駐,經常大門緊鎖,每次遇到事都找不著人,街道領導很不高興,後來安排一個協警常駐。
協警工資就那麽點,不可能要求人家24小時在崗,所以晚上警務室依然沒人。
市局領導要麽不巡查,要巡查肯定查中山路、人民路、建設路等主乾道,每次晚上經過警務室門口不是黑燈瞎火就是大門緊鎖,自然不會滿意。
早知道要安排人過去,沒想到這差事落自己頭上!
韓朝陽被打了個措手不及,跟著楊警長走進辦公室,愁眉苦臉地說:“師傅,我不是叫苦叫難,不就是搬家嗎,搬過去住也沒什麽,但我不是正式民警,還在試用期,連執法權都沒有。”
楊濤暗想就知道你小子會找理由,不喜歡當警察為什麽考警察公務員?
領導已經決定了,沒任何討價還價余地,楊濤把帽子往桌上一擱:“你有沒有入職?”
“入職了,崗前培訓時就辦了入職手續。”
“既然入職了,既然參加過崗前培訓,你就是正式民警。”
楊濤坐到椅子上,捧著茶缸語重心長:“朝陽,相比別人你算很幸運的。管稀元跟你一樣是普通高校的大學生,跟你一樣考的警察公務員,就因為比你早三年,當時市裡沒錢,他們那一批全是先培訓後入職,培訓期間一分錢工資都沒有。
你現在雖然沒工作證,沒執法權,但至少給你配發警服,佩戴一級警員警銜。再乾幾個月去考試,合格之後就定職定級,就上報省廳給你授銜。
管稀元那一批有什麽,分到所裡連警服都沒有,整整幹了一年‘便衣警察’,見習期一個月只有600多塊。什麽加班工資,福利工資等等都沒有,還特麽一天到晚加班。”
老管運氣是不太好,不過還有更倒霉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