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五)
包括老唐和苗海珠在內的新園街派出所能抽調出來的民警,全在專案組要求下對老化肥廠周邊的住宅小區、企業和商鋪進行走訪詢問,可警力越是緊張警情越多。
從中午10點18分開始,指揮中心見新園街派出所忙不過來,就頻頻給中山路警務區下達出警指令。
城市花園有業主在樓頂人養狗,白天叫,夜裡也叫,影響樓下居民休息,幾個阿姨忍無可忍上去理論,養狗的業主聲稱他買的是頂樓複式,大露台本就是他家的,在露台上養狗誰也管不著。幾個阿姨怒了,打110報警,甚至用手機從網上搜出《燕陽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要求韓朝陽秉公執法。
市裡確實制定並頒發過這個規定,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養犬人應加強對飼養犬隻的看護,不得使其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如果犬吠擾亂他人正常休息的,養犬人沒有采取措施製止,市民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由公安部門責令製止犬吠,並處一定金額的罰款。
但目前分局沒接到該條例的正式文件,所以該條例要正式落實還需要一段時間。韓朝陽自然也就無權對養狗的業主開罰單,只能責令他盡快把狗賣掉,或想找個不影響別人的地方養。
剛和完稀泥,又接到一個出警指令,並且依然跟狗有關。
有市民在桃源社區的一個寵物店買了一隻博美,結果買回去養了兩個月體型越來越大,怎麽看怎麽不像博美,市民找到寵物店讓老板娘賠錢,老板娘堅稱當時賣的是博美,市民帶到店裡的不是她當時賣出的那一隻,擺出一副出了門就不認帳的架勢。
照理說這不歸公安管,但市民情緒激動,如果不及時調解爭執雙方真可能大打出手。
韓朝陽搞清楚情況,提醒了一下,市民恍然大悟,立即掏出手機翻出小狗成長過程中的幾十張照片和兩段視頻,從照片和視頻中可以看出帶到店裡的確實是兩個月前買的那隻,老板娘又狡辯是狗主人寄在店裡賣的,她也不知道血統不純。
韓朝陽曉之以情、動之以情做了近半個小時工作,老板娘才很不情願的給市民退了一千塊錢。雖然當時買狗花了兩千八,但市民很清楚能有這個結果已經很不錯了,只能自認倒霉。
處理完兩起與狗有關的警情,又馬不停蹄趕回六院處警。
一個男子在探望患病的親戚時居然在病房裡吸煙,隔壁床位病人的親屬不想吸二手煙,忍不住說了他幾句,就這麽發生了爭執。六院保安和在警務室值班的王家勇及時控制住局勢,把他帶到了警務室,韓朝陽一回來就對該男子進行批評教育。
結果剛說了幾句,一個來六院就診的阿姨跑警務室來報案,說掛在電動車把手上的頭盔被人偷了。
一個頭盔不值幾個錢,但阿姨一看就不是省油的燈,既不能不聞不問,同樣不能做個筆錄打發她走,只能陪她去六院調監控,最後發現原來她記性不太好,來六院時壓根兒沒戴頭盔,打電話問她老伴,頭盔果然在家!
……
大事沒有,小事不斷,並且幾乎全是無效警情。
韓朝陽像年三十晚上的消防隊員一樣到處救火,忙得連午飯都顧不上吃,一直忙到晚上7點多才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到警務室。
蔣曉敏接班時專門去六院食堂幫他打了一份飯,見他一回來就拿到六院保安室用微波爐加熱。
韓朝陽坐下喝了一口水,打開抽屜取出工作日志正準備把白天乾的這些事記下來,紀開元和吳文兩位老爺子一個夾著包,一個提著用袋裝著的大保溫杯優哉遊哉地走了進來。
“朝陽,忙什麽呢?”
“寫日志,”韓朝陽抬頭看著他們,好奇地問:“紀叔,您怎麽到這會兒才回來,您今天真去化肥廠了?”
“去了,在現場呆了一會兒,然後在化肥廠附近轉了轉,不知不覺竟然轉了一下午。”
“沒吃飯?”
“吃了,回來路上吃了幾個包子。”紀老爺子打著飽嗝,掀開接警台蓋板走進辦案區,坐到他對面笑道:“沒想到幾十年了,桃中對面巷子裡的包子店還在,他家的包子還是那個味兒,皮薄餡兒多,真好吃,忘了給你帶幾個嘗嘗。”
“紀叔,您有三高,不能吃肉包子。”
“偶爾吃兩個沒事。”紀老爺子擦擦嘴角,回頭指指吳老爺子:“老吳胃口好,一下子吃了四個。”
“說晚上你請客,就請吃包子,虧你好意思說。”吳老爺子瞪了一眼總是說大話花小錢的紀老爺子,像是不知道辦案區禁止吸煙一般,掏出香煙自顧自點上。
不能再提包子,再提他們又要抬杠。
韓朝陽合上工作日志,好奇地問:“紀叔,吳叔,您二位去過現場,又在現場附近轉了一下午,有沒有什麽收獲?”
“收獲沒有,但掌握了一個新情況,發現了一些疑點。”
“什麽新情況。”
“他能掌握什麽情況,那是技術民警在勘查現場時發現的。”吳老爺子最見不得他吹牛,抬頭道:“技術民警在現場發現幾個腳印,等技術民警拓下腳印走了之後,我們也去河邊看了看,發現那幾個腳印很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河邊的泥土潮濕,很容易留下足跡!
韓朝陽頓時來了興趣,追問道:“腳印在什麽位置,能不能從腳印看出凶手從哪個方向來,或往哪個方向去的軌跡?”
“筆給我。”紀老爺子起身接過韓朝陽手裡的筆,找了一張紙飛快地畫了一張現場的地形圖,標出死者屍體和腳印的大致位置,眉飛色舞地說:“從腳印上看凶手不是從河濱路盡頭下坡,沿著長滿雜草的河邊過去的,而是從化肥廠廁所與舊倉庫之間的巷子裡過去的,也就是說他先進的廠區。”
“對化肥廠的情況應該比較熟悉?”
“光憑腳印不能下這個定論,但我們還發現一些痕跡,從那些痕跡上能看出凶手對化肥廠不是比較熟悉,而應該非常熟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