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一想,也是。
雖然這麽久這東西齊氏都沒發現,可是難保她走的時候,挖地三尺尋出來。
而且,就算齊氏和阮老大被趕走,那東屋是判了給阮大保的,齊氏和阮老大離開,阮大保應該就會帶著王氏搬進去,畢竟那間屋子比較大,是正屋,又陽光充足。
“那……那嬸子就先替你收下了,你要用錢的時候,再和嬸子說,嬸子過幾日就去城裡給你買些布做件新衣服,看你身上這身襖子,好像還是隔壁的李大娘送的。”
哪裡是李大娘送的,分明就是她前段時間買了布和棉花,拜托吳婆子做好了,讓李大娘裝樣子送過來的。
當然了,這話她是不打算和李氏說的。
隻體貼的道,“嬸子,你多買一些布和棉花,給存發哥和小微姐也一人做一件,我看他們倆身上也穿得都是舊的,棉花鋪的也薄不暖和,特別是存發哥,長得快,那襖子都短了二寸了。明年就要說親的人了,弄得靈醒一些,姑娘家也能一眼相中不是。”
反正不是自己的錢,花著也不心疼。
安安這一說,李氏心頭卻是發酸。
是啊,存發十七歲了,這幾年正是長身子的時候,身上卻還是穿著三年前做的襖子,能不小嗎?
也是沒有辦法啊,家裡窮,想存點錢,給他娶媳婦用,摳摳搜搜的。
這十裡八村的,男方給姑娘家下聘娶媳婦,基本是十兩左右,她存了三年了,才存了不到二兩銀子。
這一下子就有了七兩多銀子,再加上安安每個月的月例,她應該能很快存夠給阮存發說親娶媳婦的錢。
如今又有了田產,明年種上糧食就再也不愁吃喝了,終於苦盡甘來。
是得給兒女做身像樣的衣服了。
李氏拿著錢,千恩萬謝的走了。
安安卻並沒有休息,而是連夜出去了。
她得將那對鐲子送到它該去的地方。
銀子是沒有記號,誰來搜她也不怕,但是這鐲子既然被齊氏藏著,那就是過了明路的,只要一晃眼,齊氏就能認出來。
不所一萬就怕萬一。
萬一那個蠢女人發現房裡被人動過,死命過來搜她屋子,看到鐲子再誣陷於她,說她是小偷,可是大大不妙,一個不好,要被元娘翻盤。
……
第二天,吃過早飯,安安借口莊園那邊前幾天送來的讓她打理花草很貴重,她不在,怕那些花草無人看顧,若是死了差事丟了是小事,只怕賣了她也賠不起,便堅持要去張康平家。
李氏拗不過安安,便仍是讓小微送她過來。
只不過,讓安安為難的是,小微送她過來卻不肯走,說是她娘說讓她在這裡陪著她,免得她一個人被人說閑話。
安安有些無語。
為了早點將小微糊弄走,她隻得又將鍋甩張康平身上。
“……你們真想多了,這裡有吳婆子,我和他哪裡是孤男寡女?我一般在前院裡修理花草,他在後院乾活,一天連面都不見得能見上。更何況,你娘讓媒婆上門提親人家都不應,那得有多看不上我,你放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