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森林狼,荒野之王
森林狼眼中閃爍著興奮,道:“好家夥!這小子就是個小野獸!他硬生生將自己打傷吐血,刺激自己,讓自己保持清醒!夠狠啊!”
“野狼,我記得你當年中麻醉彈的時候,也是用這樣的方式,讓自己快速恢復吧。但是,他比你更狠,直接把自己打得吐血了!”
“這樣一個充滿狂熱氣息,透著股狠勁的年輕人,去哪找?狼頭撿到寶了!我們有希望了!”森林狼興奮的說道。
三人臉上都露出激動的表情。
野狼仔細觀察變形的車門,右手觸摸到門板上出現的一個腳底印。在腳印周圍的合金鋼板扭曲變形。
野狼露出駭然的表情。
這一腳的力不下2000公斤!
普通人全力一腳踢出的力量500公斤裡已經很牛了,特種兵接受過嚴格訓練,掌握技巧能爆發出1200公斤。像野狼這種級別的兵王,他在巔峰時期,全力一腳爆發的力才1750公斤!
而在格鬥場上的格鬥高手,專門練習腿部的攻擊力,頂多能爆發1500公斤。世界級跆拳道黑帶9段高手,一腳能踢出的力量也僅僅1800公斤。還是必須借助身體衝擊力量,才能達到這樣的程度。
陸鋒縮在後尾箱,一腳能踢出這樣的力量,太可怕了!
野狼現在想想跟陸鋒比拚時候,陸鋒要是全力爆發,自己的身子能承受得住?
這小子居然還沒有盡全力!
野狼搖頭露出一絲苦笑。
原來輸的人是自己。
天狼掃視周圍。
這裡是東海市的郊區,他們的車子上了高速公路後,周圍地帶有山林,有丘陵。
天狼對森林狼道:“你這個荒野之王,不是喜歡試試他的本事嗎?正好有這個機會,看看這小子還有多少能耐。”
森林狼興奮道:“好!”
森林狼立刻鑽回車內,脫下身上衣服,穿上吉利服,在拿出專用的五色油彩,對著後視鏡,在臉上比劃,動作還是那麽嫻熟。
最後在提起一個小袋子背在身上,那種熟悉的感覺又重新回來了。
森林狼深吸一口,露出一絲感慨,輕聲道:“想不到,還有機會再來一次。”
森林狼翻過高速路的欄杆,向遠處走去,他步伐有點不穩。不過,移動速度絲毫不慢。
野狼凝視著森林狼遠處的背影,感慨的說道:“要不是我們當年在梵蒂岡太過衝動,他為了救我們,也不會把自己的腿弄傷,終身無法康復,最後只能含恨離開軍營。”
天狼臉上浮現出一股強烈的恨意,沉聲道:“我們孤狼,隻留下我們三個老不死的,還有狼頭。其他兄弟的屍體都留在異國他鄉!”
“我不會忘記過去,永遠都不會忘記我們的恥辱!國家出動了不知道多少人員,花費了多少精力,但是始終找不到!”
“我們不甘心啊!”天狼重重的說道,他的聲音忍不住在顫抖,目光充滿了無奈與懊惱,更多是一種痛恨!
他痛恨自己當年為什麽那麽衝動,痛恨自己為什麽不夠強!
要是自己在強大一點,當年自己兄弟就不會死,森林狼也不會終身殘疾!
想到這些,天狼這個鐵骨錚錚的漢子,眼睛濕潤了。
野狼能明白天狼的感受,他又何嘗不是如此?
野狼看著郊外,忽然轉頭對天狼說道:“也許,我們能培養出一名華夏最強的利刃,他會帶他們的屍骨帶回來!勇士需要落葉歸根!”
“梵蒂岡!”
天狼和野狼對視著,兩人咬破了嘴皮子,兩隻大手緊緊的握在一起。
最後,抬頭凝視著湛藍的天空,老淚縱橫!
他們明白為什麽狼頭會把他們找來,不讓他們安度晚年!
因為狼頭始終沒有忘記那個仇恨!
森林狼略微蹣跚的走進林子,他刻意不去使用定位儀器,而是采用最原始的追蹤方式。
不管陸鋒這次是否能逃脫自己的追捕,三人同時訓練陸鋒是鐵板上的事情。
好久沒有體驗過這種感覺的森林狼需要重新找回一點狀態,恢復到最佳的狀態。
號稱荒野之王的森林狼巔峰時刻,追蹤能力整個閔南軍區無人能及。
曾經最遠一次追蹤敵人,在邊境線上的荒山野嶺,跨度200公裡,最後成功將敵人擊斃。
現在的森林狼不複當年勇,不過追蹤的經驗絲毫沒有落下。這些年雖然不在部隊,但是喜歡探險的森林狼一有機會便跟驢友,往各種大山大河裡鑽。
森林狼蹲在一處草坪,眺望四周,他抓起一把泥土,戳了一兩下感受地面上濕度,然後起身順著草坪走了幾步。
“沒有了。”
森林狼走到這個位置後,發現在草坪上原本還留有一點痕跡腳印,徹底消失了。
他在周圍仔細尋找一圈,通過周圍植物變化,地面上的蹤跡,尋找線索。
“沒有!”
森林狼高處的山口,閉上雙眼,雙耳聳動。
“聽風辨位。”
這是森林狼獨特的追蹤方式,通過風向聆聽四周動靜,在方圓500米內,如果有人奔跑絕對躲不過他的耳朵。
當然他這種聽聲辨位和陸鋒的聽聲辨位效果還是有很大的區別,陸鋒的聽聲辨位都達到900米,隨著屬性的增加還會不斷增加。
森林狼就是利用這種恐怖的聽覺能力,在無數次戰鬥中,帶著戰友們突出重圍,也是靠這種方式,追擊敵人死死咬住對方不放。
“還是沒有?”
森林狼快速移動,連續奔走三個山頭,驚訝的發現陸鋒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好家夥!不愧是狼頭看重的人。這種反偵察能力,要是先天領悟的話,太可怕了!”森林狼激動起來。
森林狼徹底失去陸鋒的蹤跡,無奈的拿出定位儀器。
一分鍾後,紅點顯示陸鋒的位置。
“東南方向,20公裡!”
森林狼一臉駭然!
不留痕跡的奔走了20多公裡!
從高速公路停車到現在僅僅過去半個小時的時間。
時速達40公裡/小時!
堅持了半小時。
更可怕的是這是在山林地帶,不是在廣闊的平原,也就是說陸鋒的奔跑速度會更快。
如此高速運動,還不留下任何痕跡,他是這麽做到的?
“天生荒野之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