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快點登入,你們這些看小說都不登入就離開的。
登入可以幫助你收藏跟紀錄愛書,大叔的心血要多來支持。
不然管理員會難過。
《泡麵首富》735.第710章 索尼和任天堂的恩怨情仇
  第710章 索尼和任天堂的恩怨情仇

  同樣在下午2點,任天堂的新品發布會召開了,然後同樣有一大堆的人,滿懷激動的參加了這一次的新品發布會。

  但如果仔細觀察的話就會發現,這一次跑到任天堂的新聞發布會的賓客,有2/3左右,同樣出現在了索尼的新聞發布會現場。

  只不過和索尼的心知肚明,大家都知道索尼要發布遊戲主機不同,任天堂的發布會基本上讓所有人都心生疑惑,大家都在好奇,任天堂這一次究竟想要發布什麽玩意兒出來!

  其實任天堂在研發新一代主機這件事情上根本就不是秘密,早在1993年,任天堂在他們自己的一年一度的超級任天堂展會上面,已經公布了一定的情報。

  但直到現在,這新一代主機也依然處於難產的狀態之中。因為技術上存在巨大的困難,任天堂個人的技術實力無法克服,只能夠選擇和其他公司合作。

  一開始任天堂是選擇和索尼進行合作,然後就鬧崩了,這讓任天堂新一代主機不得不從頭開始,和飛利浦公司進行合作。

  說到索尼和任天堂之間的合作,那就非常的有趣的,同時也將索尼這家公司的本性完全展示了出來。

  別看任天堂的3d遊戲主機,直到1996年才推出,比索尼賣了足足一年半的時間,比3DD慢了足足四年的時間,在3d遊戲時代,任天堂從一開始就已經落後了。

  但實際上真的是如此嗎?

  任天堂這個遊戲大廠,真的對3d遊戲這麽明顯的趨勢也看不出來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其實在1988年的時候,任天堂就已經意識到了3D遊戲是未來的主流,研發一款3d遊戲主機勢在必行。

  但問題是,遊戲的3D化,就必然會導致遊戲數據容量的暴漲。

  比如之前一款魂鬥羅,整個遊戲的容量才256KB的大小,擱在2020年,一台電腦,一秒鍾就能夠下載10個魂鬥羅容量大小的遊戲了。

  而一款3d遊戲,容量基本上都在100mb以上,這是一張遊戲卡帶根本無法承載的容量,這超越了當時遊戲卡帶的容量上限了。

  那個時代還沒有U盤這樣的東西,唯一能夠突破容量限制,達到200mb容量以上的,價格便宜的承載工具就只有一個,那就是CD。

  也就是VCD的光碟,只有將載體從卡帶換成光碟,遊戲才能夠真正步入3d時代。

  但是當時的1988年,光碟的讀取,也就是CD-ROM技術非常的高端,任天堂的技術積累,根本玩不來CD儲存技術,不過當時任天堂和索尼正處於蜜月期,索尼幫助任天堂製作了很多FC遊戲的音樂,而雙方的產品線上沒有任何競爭,自然關系異常良好,基本上處於穿一條褲子的狀態。

  於是雙方的合作一拍即合,任天堂很自然的決定與索尼合作開發新的CD遊戲主機,在約定好合同後,這款由索尼和任天堂聯合開發的產品的代號就叫做PlayStation。

  怎麽樣?
  看到這個名字,是不是有種浮想聯翩的感覺。

  估計未來主機遊戲圈裡面,為了索尼PS4和任天堂switch,這兩款遊戲主機到底誰才是世界第一而爭的不可開交的兩派玩家們做夢也想不到,其實PS這台遊戲主機和這個名字,原本是給任天堂準備好的,任天堂的下一代主機差點就叫PS了。

  當然,如果是這樣的話,未來估計也就沒有switch這種東西。

  但歷史總是充滿了各種惡趣味的。

  就在一切事情顯得如此順利,似乎馬上就要成功的時候,一件誰也沒有想到的事情發生了。在,1992年,當時在CES國際消費電子展覽上,索尼正準備聯合任天堂,共同發布PlayStation的原型機的時候。

  任天堂忽然告訴索尼,和索尼的合作研發就此終止,然後他們已經找到了飛利浦,來共同研發下一款主機了,索尼的PS就拜拜吧您嘞!

  如此突然的變故,自然讓索尼大為光火,但失去了任天堂的合作,索尼似乎無法再在遊戲這條道路上走下去了。

  但索尼怎麽會甘心失敗,於是他們決定持續研發PS這個項目,哪怕失去了任天堂的支持也是如此,最終在1994年,也就是現在,完全有索尼自主研發的ps遊戲機終於登場了!

  怎麽樣,看到這裡是不是有種覺得索尼真TM的勵志,索尼也是主角,而任天堂是該死的惡龍的感覺?
  確實,從上面旁觀者能夠收集到的消息來看,索尼確實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而任天堂簡直是一個隨意拋棄原配的綠茶婊。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其中越來越多的細節被披露出來,整個事實的真相也就終於展示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原來被坑的並不是索尼,而是任天堂。

  之前說過,任天堂和索尼是簽過一份合作協議的,根據這份合作協議,雙方在完成了新一代PS的研究。

  因為任天堂一直無法搞定的都是CD-ROM,也就是CD讀取器,或者更簡單的說就是光驅的製作方法,但又為了保住自己的核心利益和技術,不被索尼侵佔,於是雙方聯合開發出來的PS,其實就成了一個奇葩,一個擁有兩個分體的設備。

  其中一個設備是有索尼研發的CD-ROM,就是長得和VCD差不多的一個設備,另一個就是索尼研發的新主機本體。

  這個新主機本體依然可以插上任天堂的遊戲卡帶來玩FC時代的任天堂遊戲,但如果玩家想要玩裝載在CD上面的3d遊戲的話,就需要在遊戲主機上面外接上索尼的CD-ROM,然後再用光盤來讀取遊戲,相當於將一台PS遊戲主機給一分為二,把裡面的光驅給單獨拿了出來,做成了另外一個配件。

  根據當時索尼和任天堂的合作協議,那就是任天堂版的PS遊戲機,是雙方各賺各的,一套機器賣出去之後,遊戲主機賺到的錢全部都是任天堂的,而CD-ROM賺到的錢,全部都是索尼的,至於遊戲卡帶的收入,那自然是任天堂的私有品和索尼沒有一毛錢的關系。

  從這個角度來看,索尼和任天堂合作,雖然確實可以賺到不少遊戲主機錢,但這錢是有限的,實際上賺不到多少,幾億美元就頂天了。

  但這依然還是賺錢的,合作本身沒有任何問題,任天堂也沒有啥懷疑,就簽訂了合約。

  但是在任天堂版PS主機走到了最後關頭的時候,山內溥恰好遇到了一位米國著名的律師,山內溥就鬼使神差的將這份合同拿了出來,請這位米國大律師給把把關。

  結果不看不要緊,這位律師立刻指出,這個合同裡面有很多模糊的條款,而這些模糊的條款會帶來一個致命的問題。

  具體是哪些模糊的條款,作者君並不知道,也從來沒有人公布過出來,但據說這些模糊的條款會帶來一個結果,就是凡是有遊戲被製作成了CD模式之後,那麽索尼就同樣擁有了這款遊戲的發行權利。

  這是什麽意思呢?

  簡單的說,比如任天堂將《口袋妖怪》的遊戲,通過索尼的技術協助,刻錄在了Cd光盤上面,然後拿到PS上面運行使用。

  那麽,索尼就同樣擁有了《口袋妖怪》這款遊戲的發行和使用權利,未來加入索尼自己製作了一款全新的CD遊戲機,那麽索尼就直接擁有在自己的遊戲機上發布《口袋妖怪》,還有《口袋妖怪》續作的權利,不需要經過任天堂的同意。

  這就相當於,索尼可以通過這隻合約,將任天堂經營了20多年的遊戲庫和遊戲IP,一口氣給全都吃了下去,從此任天堂的遊戲就是索尼的,而索尼的遊戲依然還是索尼的!
  如果按照這個合同條文走下去,索尼還是索尼,但任天堂恐怕就不複存在了。

  用屁股想都知道,在發現這個合約漏洞之後,任天堂有多麽的憤怒,他們是絕對不可能履行這份合約的,然後就只能當場撕毀合約了。

  反正這份合約只是一份合作性質的合約,沒有什麽具體的賠償條款,撕毀了也不用賠一毛錢,任天堂撕起來當然毫無壓力了。

  而索尼見自己的合同漏洞陷阱曝光之後,就乾脆不再掩藏自己的目的,直接自己研發PS遊戲機,你說這件事情,到底誰才是最惡心的家夥?
  (本章完)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