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網友會替你討回公道!
【那個留著披肩發的好像我的初中同學孫怡啊,可是,她是好學生啊,怎麽會乾出這種人面獸心的事情?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對了,她爸是XX縣的縣長!】
【這段視頻我一共看了三遍,卻哭了三十遍,我家孩子六歲了,突然不敢送她去上學了,太可怕了!】
【被欺女生的父母如果看到這段視頻,一定非常難過,自己寵著愛著的孩子,被人這樣欺凌,要是我女兒被人這樣欺凌,我肯定拿把刀捅死她們三個,我寧可自己坐牢!】
【樓上的,請千萬不要激動,以暴製暴解決不了問題,反而你過激的做法也會深深地傷害到你的女兒!請你相信法律,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一定會來!】此評論來自黃V用戶方舟,實名信息:律師。
戰箏記得,他是周宇的父母帶去學校的那個代理律師,還塞給過她一張名片。
【少年強則國強,所以校園霸凌,堅決不能容忍!】
【在校期間尚且如此欺人太甚,進入社會還能有個好?】
【我覺得她們極缺幾頓社會主義的毒打,我願意出100塊錢,眾籌打手~】
【我認為這完全已經不能稱之為校園霸凌了!是謀殺!謀殺好嗎!】
【非常同意樓上,不能更多!】
【沒錯,校園霸凌具有明顯性特殊性,大部分表現在侮辱人格、欺凌肉體,但兩者和“傷害生命”是有本質區別的,請大家不要搞混!】此評論的點讚數是所有評論中最多的。
【我也覺得是謀殺,麻煩搜索馬加J、複旦投毒案。都已經高三了,數理化的題那麽難都能解開,還有什麽是不知道的?明明知道卻還在對別人施暴,說明她們的本質裡就是暴徒!】
【希望以後那些地鐵上猥褻女性的臭流氓們,趕緊重新做人,否則沒有了馬賽克,分分鍾曝光你們,到時候老子見你們一次打你們一次!】
【讚同樓上+身份證號。】
【能看到這三個女生真實又醜惡的嘴臉,真是感到太欣慰了,視頻裡受欺負的小妹妹,網友們一定會幫你討回公道!】
同樣,也有一小部分人這樣評論:【不打馬賽克屬於侵犯個人肖像權吧,也有點以暴製暴的意思,是不是不太好呀?】
【對啊,我也覺得不太好,即便是殺人犯也是有人權的呀!】
【就是學生欺負學生而已,說謀殺的那幾個,你們有被害妄想症是不是?】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她們為什麽不欺負別人,偏偏欺負她?】
……
戰箏看了很多評論,心裡卻平靜到反常。
反響這般激烈,自然是陸夜白的手筆。
她不知道陸夜白是怎麽做到的,也不想知道。
隻以為,看到那些站在她立場上評論,不管是心疼的還是安慰的,她都能為以前的她感慨些許的寬慰。
實際上卻沒有。
一點也沒有。
有的,只是心疼。
心臟鈍鈍的疼。
很奇怪,會有這種感覺。
也是第一次,生出這種感覺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