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0章 呵,撒嬌也沒用(2)
因為靠她放學打工掙的那點錢,根本不夠維持她跟妹妹兩個人的學費和生活費。
輟學後,在小鎮飯店裡打零工,呆了兩年後,她將八歲的妹妹托付給了叔叔家,就收拾了幾套破舊的衣褲,跟著同村的人踏上了南下的火車。
小學和初中學費,以她在小鎮上打零工,勉強能夠,但如果妹妹要上中專,上高中,甚至大學,那就遠遠不夠。
為了妹妹的將來,一個十七歲,連他們那小城都沒有去過一回的小姑娘,抱著一個洗得脫色的牛仔布包,睜著一雙對未來茫然恐懼,卻又帶著堅定的眼睛,來到了陌生,卻又充滿際遇和危險並存的南方沿海城市。
那個時候還只是八三年,正是南下打工潮火熱,火車站人頭攢動,像人海一般,人擠人,而且什麽人都有。
還好,因為有同村熟人領路,她才沒有一下火車就上當受騙,也沒有遭遇黑衣搶包黨,踩腳黨,飛車黨等等,十分順利地坐上了小三輪跟同村人進了一家小加工廠。
她沒讀過什麽書,也沒見過什麽世面,懂的不多,膽子也不大,但她知道一點,只要她努力努力再努力一點,妹妹在叔叔家的日子就好過一點,以後上中專,過上好日子的機會也大一些。
就憑著這股子毅力,她在那家小加工廠裡,拿著微薄的薪水,沒日沒夜地乾到了九十年代初。
後來,小加工廠倒閉了,她不得不另謀出路。
這個時候,她二十四了,妹妹也十六歲,上高一了。
身邊的大姐大媽幫她介紹對象,提醒她年紀不小了,該找個男人嫁了。
可妹妹剛上高一,接下來還要上大學,她哪有時間和精力考慮這些?
為了讓妹妹順利上完高中,再順利去上大學,為了滿足妹妹一次比一次高的索要,她仿佛一隻不知道累的陀螺一般,努力地往前再往前。
她上過當,被人騙過,住過十幾個人合住的小旅館,也住過一下雨就非常潮濕,地上滿是粘蟲的那種地下室。
過過一天隻啃一個镘頭,伸長脖子到人家水龍頭底下直接接水喝的日子。
曾經為了節約兩塊錢公交車費,她連續一年天不亮就起床,走上十幾裡去上班,晚上又披著月色,手裡緊緊捏著鐵棍回家。
吃過的苦夠多,上過的當夠多,人也就漸漸變得精明了不少,知道避坑了,知道怎麽保護自己了,也知道開動腦子賺錢了。
她學著一些下海的人,從批發市場拿貨開始擺起了地攤。
什麽好賣,就賣什麽,什麽流行就賣什麽,早上到菜市場前面賣,晚上到夜市上賣,白天就推著三輪車到處叫賣。
錢漸漸地多了起來,她就如同所有在外飄泊了數年的人一般,想要有一個家,一個屬於自己的房子,哪怕小點,破點。
家裡的土屋早就在一場大雨後倒塌了,妹妹從上初中開始寄宿學校,也常常埋怨,說他們連間像樣的房子都沒有。
因為這種種原因,原身開始買房子。
93年,地段普通,兩房一廳大概六十七平的那種房子,賣4萬左右一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