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犯罪側寫
這可能是林新一自穿越以來,辦得最為艱難的案子。
盡管已經一路突破推進至此,眼前的迷霧也始終沒有消散。
而剛剛解開一個謎題,就又有新的謎題浮現在眼前:
“為什麽會沒有血跡呢”
“子彈的威力可不是血肉之軀能承受的,如果那頭熊真的被子彈擊中,就應該有血跡留在附近的地面上。”
“可這現場卻那麽乾淨,乾淨得只能找到幾根熊毛。”
林新一百思不得其解。
可其他選項都被有力地排除了,縱然缺少血跡的問題無法得到解釋,他也只能選擇相信這個“熊被子彈擊中”的結論。
“沒辦法光靠推理可無法確定結果。”
“必須得用實際行動去驗證這個結論。”
林新一想到了唯一的那個辦法:
找當事人,不,找當事熊來問一問。
片刻之後
“什麽.找熊?!”
聽到這位林管理官的最新指示,角田所長的臉色儼然是徹底繃不住了:
“林管理官,這又是為什麽?”
“一場意外而已先是找人,後是找槍,現在又要找熊這、這什麽時候是個頭啊?”
“執行命令就好。”
林新一乾脆不解釋了。
反正他已經看出來,就算自己詳細解釋、好言相勸,這位老油條般的角田所長,也會一直牢騷不斷地抵觸調查工作。
“我會讓大阪府警本部派來的鑒識課人員配合你們行動,用警犬追蹤熊的下落。”
“你們找到熊之後,就盡快通知我。”
林新一本來倒是想用警犬鑒別一下那個神秘人的氣味。
但時間畢竟過了一天,那神秘人又沒有在現場留下什麽可供追蹤的足跡和物品。
殘留的氣味都消散得差不多了,警犬也派不上作用。
而熊就不一樣了
野生動物的體味重,過了一天也不容易消散乾淨。
而且它還一路掉毛,脫發問題比較嚴重。
那些殘留在落葉裡,沾染著濃重氣味的毛發,正好可以成為警犬追蹤的線索。
再加上大規模的警力協助搜查,應該是不難找到那頭熊的。
“對了,角田所長.”
林新一安排完搜查工作,又問道:
“我之前讓你準備的往年命案資料,你準備好沒有?”
“時間過去那麽久了,不會還沒弄好吧?”
“額”角田所長神色尷尬地回答道:“準、準備好了,正好剛剛才送過來。”
“好,拿過來給我看看。”
“嗯”角田所長不情不願地,派人送上了一疊厚厚的文件。
遞交完資料,他就按照林新一的吩咐,跟大阪府警本部派下來支援的人馬一同行動,趕著尋找起了那頭當事熊的下落。
而林新一拿起那疊資料,開始細細翻閱:
“這些年死得還不少.”
“包括這處懸崖在內,整個景區每年都要死好幾個人。”
這個結果倒是沒讓林新一覺得奇怪。
因為景區每年要招待數以百萬計的遊客,難保裡面會有幾個心情不好跑來自殺的,遭遇事故意外身亡的。
從概率上講,一個景區每年死幾個人很正常。
這根本不會引起什麽社會關注。
事實上,很多有類似風險的大型單位,都有潛在的“死亡指標”。
只要每年事故死亡的人數不超過一定數量,就不算有安全管理問題。
“再看看死在這段懸崖的人”
林新一從那疊厚厚的文件資料裡,挑出了僅在這一處懸崖死亡的案件資料。
“意外、意外、意外.”
“就這麽一個地方,最近5年就發生了整整7起意外。”
“所有案件都是以‘意外’結案,沒有經過屍體檢查,甚至,連現場照片都沒拍幾張.”
“這些資料,起到的作用很有限啊。”
之前的7起案件,全都沒有經過嚴謹調查便以“意外”之名草草結案。
檔案上除了乾巴巴的文字記錄和幾張簡略的現場照片就什麽都沒有留下,他就算想複查也沒辦法。
那麽,這些案件到底是不是意外呢?
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而抱著那種細思極恐的懷疑,林新一翻來覆去地在資料裡尋找著蛛絲馬跡:
“果然.還是有哪裡不對勁。”
“是時間——”
“這些‘意外’的發生時間,全都是在景區的淡季!”
他終於從那信息有限的資料裡發現了可疑之處:
7起意外,竟然都是在景區旅遊淡季的那幾個月份裡發生的。
是巧合?還是因為
“旅遊淡季山裡沒有什麽人,作案更方便?”
林新一心裡冒出了種可怕的猜測:
這處懸崖位於密林深處,位置較為隱蔽。
可算是加上這次死去的山口佳子小姐,5年裡已經連續有8名遊客誤闖此地,還意外地掉了下去。
這也未免太多了一些。
說是意外有些解釋不通。
可要是有人熟悉這裡的地形,故意把遊客挾持到這裡,再用左輪手槍加以恐嚇的話
那受害者就一定會慌不擇路地衝上土坡,墜入懸崖,以“意外”的方式死去。
“事實真會如此驚悚麽?”
林新一表情無比凝重:
他不能隨便下結論。
畢竟資料不夠翔實,線索不過有力,他的懷疑就只能停留在毫無根據的懷疑。
不過,假設這個懷疑成立。
假設真存在那麽一個用“意外”來作案的凶手。
“讓我試著做一下他的犯罪者側寫.”
林新一開始默默地進行思考:
首先,對方一定對景區的地形地貌非常熟悉——
不然他不會知道這麽偏僻的地方有處容易讓人失足的懸崖,也想不到這種利用土坡和懸崖來製造意外的殺人手法。
緊接著,通過上一點,可以大致推測凶手的身份:
A.常年來金剛山旅行的登山客
B.景區工作人員
C.當地派出所警察
D.附近居民
林新一腦海裡冒出了這四個選項。
范圍實在太大,線索實在太少,一時間很難從這四個選項裡選出一個答案。
但是,聯系到那疑似凶手的神秘人,“持有左輪手槍”這一重要線索:
“當地派出所的警察?”
林新一下意識地選了C。
因為曰本警察目前配備的製式警槍,就是“新南部M60”左輪手槍。
但僅僅因為這樣,就判斷答案是C,似乎也有些太過想當然。
畢竟,經歷過水水晶的恐怖襲擊之後.
現在犯罪分子就算是能搞來機槍坦克直升機,林新一都不會覺得奇怪的。
一把左輪槍而已,普通人想想辦法也能搞到,不一定非得是警察。
調查似乎又陷入了一片迷霧。
而就在這時.
“等等.”
“神秘人用那把左輪手槍,朝爬樹追擊他的熊開了一槍。”
“子彈一定是打中了熊,不然地上無論如何都會留有彈孔等痕跡。”
“而棕熊中槍之後,卻沒有在現場留下任何血跡。”
“這是為什麽?”
關鍵時刻,林新一想到了這個之前沒有得到解答的謎團。
而這個謎團,此刻似乎有了答案:
“因為那顆子彈威力不夠。”
“那彈頭雖然讓棕熊受了傷,也留在了棕熊的身體上。”
“但它威力太小,根本就沒有擊穿棕熊的‘生物護甲’。”
“而如果棕熊僅僅是‘破了點皮’,那流出的血量自然極為有限。”
“這點血剛一流出來就會被毛發吸收,傷口也會很快凝固止血,所以才不會有血液滴到地上。”
林新一之前是出於慣性思維,覺得那頭熊既然挨了槍子,就該大量出血才對。
但現場找不到血跡,卻很可能是因為那頭熊受的傷太輕,流的血太少。
這聽上去有些不可思議。
但和多數人潛意識想象的不一樣,不是所有槍都有那麽大的威力,一槍就能讓野生動物遭受重創。
部分槍的威力極小,根本無法對棕熊這種大型生物造成有效殺傷。
比如說,1.8J,也算是槍。
又比如說,警用手槍。
為了盡量不在行動中造成傷亡,警用手槍的威力普遍被設計得較小。
說到這,林新一就不用想起自己以前工作時接觸過的,國產05型警用左輪手槍。
這把槍江湖人稱“善良之槍”。
曾有警察以此槍近距離射擊匪徒,子彈盡數被匪徒的羽絨服擋下。
還有警察試以此槍射殺發瘋公牛,前後射擊四十多槍未果。
公牛表示:“你給爺刮痧呢?”
當然,曰本警方目前使用的新南部M60轉輪手槍,可要比林新一以前工作時見過的“善良之槍”大上許多。
但這個“大”字只是相對而言。
同為警用手槍,新南部M60轉輪手槍的威力其實也十分拉胯。
用來殺人還勉強行,想用來殺熊,那基本是癡心妄想。
成年棕熊如此皮糙肉厚,其體表的毛皮和脂肪堪稱是生物坦克裝甲。
如果那神秘人用的是警用新南部M60左輪,那即便是抵近射擊,也絕對不會對棕熊造成什麽重傷。
棕熊只會受到輕傷,然後被槍擊嚇得負傷逃走。
而因為受傷太輕,出血太少,所以才沒有在現場留下血跡。
“似乎一切都能解釋得通了”
這些線索在林新一的腦海中連成一線。
那個大膽的猜測變得愈發清晰:
“凶手,難道是一個警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