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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女有田有點閑》1752.第1752章 怎麽都便宜他了?
  第1752章 怎麽都便宜他了?

  這大營裡的條件艱苦,就算宋重錦他們將最好的那間屋子給讓出來,可也寒酸的很。

  不過是一間土炕,兩張桌子,一個火盆,幾個木箱子罷了。

  因為王永珠時常補給些東西過來,炕上鋪著的是厚厚的褥子,炕桌上擺著幾本書,火盆上吊著一個陶罐,裡面燒著滾水,白色的蒸汽汩汩的往外冒著,讓屋裡的人隨時都能喝上熱水,還能保持這屋裡一定的濕度,不會那麽乾燥。

  門邊搭了一個簡易的掛衣服的木架子,上面整齊的掛著宋重錦的官服。

  桌子上磊滿了各種文書。

  宋重錦將秦博涵引進屋裡,談判團的成員,還有軍營不當值的官員都來拜見了。

  大家都是極有眼色的人,看秦博涵一臉疲倦之色,也都隻拜見寒暄一二,就十分識趣的告辭出去了。

  宋重錦留在最後,隻抱歉的道:“地方簡陋,還請大人多多包涵,先將就一兩日,等他們再整理一間寬敞些的屋子出來,再請大人移步。今天時辰不早了,收拾也來不及了,若是大人不嫌棄,就先在下官這屋子裡委屈一兩日——”

  一面說著,一面就要收拾東西,打算挪出去和歷九少一起住去。

  秦博涵擺擺手:“不用了,是老夫來得太突然了,沒提前告知你們。能有容身之處就不錯了,我看你這屋子也挺不錯的。你也別搬了,倒是老夫佔了你的位置,你要是不嫌棄,跟老夫一起擠上幾日,正好也跟老夫說說如今這談判到哪裡了。”

  這意思就是要跟宋重錦合住一間屋子。

  宋重錦自然沒有意見,將收拾的衣裳又放了回去。

  有幾個走得慢些的官員,聽了這話,倒也沒多想。

  畢竟這軍營裡本就位置有限,宋重錦這間屋子算是收拾得最乾淨舒服的了,換做其他人住的屋子,咳咳,大家都是男人,也都不擅長收拾,那屋子亂得連下腳的地方都沒有。

  就算他們有心想拍個馬屁,將自己屋子獻出來,都沒有這個勇氣。

  再者,宋重錦本就是之前談判的主使,由他跟秦大人匯報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

  頂多大家見了上官,到底想留個好印象,若是明日秦大人不小心走到自己住的屋子裡了,那可就糟了。

  得抓緊時間回去收拾收拾才好。

  因此,也無人多想,都紛紛趕著回去了。

  秦博涵身邊帶著隨從和護衛,自然有人來將他們安排到了附近屋子裡去了,那裡條件更艱苦些,除了一張大土炕,別的啥都沒有。

  一時間,宋重錦和秦博涵呆的屋子裡倒是安靜了下來。

  聽著外頭沒動靜,宋重錦這才重新拜見了秦博涵,口稱伯父,執子侄禮。

  秦博涵也是滿眼欣慰,拍了拍宋重錦的肩膀:“你這些年,很是不錯。恩師也算是後繼有人了!”

  宋重錦隻微微一笑,又謝過秦博涵在京城中不動聲色的替他周旋和回護之情。

  兩人都不是那種兒女情長之人,幾句話的功夫,也就說完了。

  宋重錦也是十分有眼色了,一邊請秦博涵上炕坐著,這麽冷的天,又一路風雪的趕路,雖然這屋裡有火盆和炕,可看著秦博涵臉色還沒恢復過來。

  就忙讓秦博涵寬了外頭的大衣裳,上炕去,裹著被褥。

  外頭宋重錦帶著的護衛那邊早就十分熟練的,將熬好的薑湯給端了過來。

  秦博涵捏著鼻子灌了一大碗,又裹著被褥,炕也燒得暖和,沒一會子,鼻尖上就開始冒汗了。

  宋重錦又從箱子裡翻出一個紙包來,打開,又取了兩個大碗,將裡面的東西倒入那碗中,將陶罐裡的熱水衝進去,立刻滿屋子就飄滿了一股米面和著芝麻的香味。

  秦博涵忍不住都抽了抽鼻子:“這是什麽?”

  宋重錦一邊拿了旁邊的桌子上的竹杓在碗裡攪拌,一面道:“這是永珠給準備的一點小東西,叫什麽炒面。她怕我晚上餓著,就做了這個,只要用熱水衝開攪拌一下,就能吃了。平日裡若是沒熱水,乾嚼兩把也能頂餓,世伯這一路頂著風雪來,先墊墊肚子,這晚飯還要一兩個時辰才得呢。”

  說著將攪拌好的炒面端給了秦博涵。

  一面又拿著火鉗,在火盆裡刨了兩下,刨出兩塊黑炭出來。

  宋重錦也不怕燙,將兩塊黑炭撿出來,放在桌上拍了拍灰,然後兩手一掰,露出裡面黃澄澄如蜜一般的瓤來,一股甜香和著那炒面的香味,讓人忍不住咽口水。

  宋重錦將掰開的黑炭一並都放在了秦博涵面前。

  秦博涵先嘗了一口熱水衝泡好的炒面,入口又香又綿,一股濃鬱的芝麻香在口中逸散開來。

  暖暖的下肚,整個腸胃都熨帖了。

  秦博涵一氣吃了半碗,才停下來。

  試探著將那掰開的黑炭取了過來,先看了看,覺得這東西有些眼熟,拿近了越發聞到一股甜香味。

  試探著問了一句:“這是紅薯?”

  宋重錦點點頭。

  秦博涵嘗試著輕輕的咬了一小口,那黃澄澄的瓤又黏又甜,裹著舌尖,讓秦博涵忍不住眼睛一亮,又咬了一大口。

  沒想到這紅薯看著沒冒熱氣了,可瓤還燙著呢,燙得秦博涵倒吸了一口氣,還舍不得吐出來。

  勉強維持著鎮定將紅薯在嘴裡掂挪了幾下,才囫圇的吞了下去。

  立刻就問:“這紅薯是什麽品種?怎麽這般甜?”

  要知道,如今大楚國普遍種植的紅薯,都是那種個頭不大,裡面還有很多白色的老筋的,口感也不好,雖然產量比別的莊稼高些,而且吃多了還燒心,所以大部分百姓,種植得也就不多。

  可若是紅薯都能如今日他吃到的這般甘甜,想必更多百姓願意種植吧?也可讓百姓吃得更飽一些。

  宋重錦一邊喝著炒面,一面道:“這是永珠和我嶽母在莊子上折騰出來的,說是改良過了的,不過現在還在試驗,產量也不多,留下明年做種的外,其余的都給我這邊送過來了。”

  宋重錦當然知道這改良過的紅薯的好處,只不過永珠說這品質還不夠穩定,還要再試驗個兩年,所以才沒有上報。

  秦博涵雖然城府頗深,此刻也忍不住羨慕起宋重錦來,這孩子,雖然前二十年過得艱苦,可老天爺似乎要補償他一般,這被認回國公府,娶了這麽個賢內助,不用他操心,自己就能給自己掙來一品誥命。

  還能改良稻谷和紅薯,功在社稷江山和百姓的夫人,怎麽都便宜他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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