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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系暖婚》311.第311章 311:明珠表白,犬系時瑾撒嬌(
  第311章 311:明珠表白,犬系時瑾撒嬌(一更)

  時瑾歪著頭,剛好能親到她的唇角,他啄了一下:“秦明立墜樓的時候,她來敲我房間門了。”

  薑九笙怎麽也想不到,溫詩好不在場的證明,會是時瑾,她轉過身來,面對著時瑾站著,抬頭好整以暇地看他:“那麽晚,她找你做什麽?”

  語氣,明顯有點惱了。

  溫詩好那個女人太沒自覺了,已為人婦,大晚上的還去找時瑾,這就有點欠揍了。

  “不太清楚,不過,”時瑾頓了一下。

  薑九笙挑挑眉:“不過什麽?”

  “她噴了香水,”時瑾思索,說,“或許是來勾引我的。”

  什麽或許,是分明!

  難怪溫詩好不說實話,大晚上去勾引人,如此恬不知恥,她怎麽好意思說。

  薑九笙踮腳,用手指在時瑾臉上戳了一下,又戳了一下,手指按在他臉上沒有挪開,佯裝生氣:“我家時醫生怎麽就這麽招蜂引蝶。”

  時瑾抓過她的手,含在嘴裡,輕輕吮了吮,故意用舌尖撩了一下才放開:“嗯,怪我。”

  她笑了笑,往後退一步,不給抱,不給親,抱著手看他:“那你跟她說什麽了?”

  時瑾走過去,伸手攬住她的腰,把她拉回懷裡:“香水太濃,離我遠點。”

  嗯,真乖。

  薑九笙愉悅了,雙手環住時瑾,仰著頭笑吟吟地打趣:“昨天莫冰還幫我接了一個香水代言,我會先試用,那你也要離我遠一點嗎?”

  時瑾不想:“不要。”他往前,下巴擱在她肩上,用力嗅了嗅,“要近一點,等我身上沾了你的香水味,就習慣了。”

  說著,他抱緊她,臉在她脖子上蹭蹭,時不時輕舔兩下。

  這動作,可能是跟博美學的,博美撒嬌的時候,就這個樣子,薑九笙被他蹭得很癢,想躲,他不讓,扶著她的臉,湊過去親,一下一下地啄。

  博美討好人的時候,也這樣……

  薑九笙忍俊不禁,踮著腳往後縮,有話問他:“隔壁的‘薑九笙’還在昏迷嗎?”

  “嗯,給她用了點藥,暫時不會醒。”

  他不想談別人,直接把人抱起來,放在了床上,不厭其煩地親她,從額頭開始,耐心好得不像話……

  翌日,莫冰來了一趟醫院。

  為了避人耳目,難為她一個經紀人也要包得嚴嚴實實,拿下口罩和圍巾:“有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先聽哪個?”

  歌詞填到了一半,薑九笙把筆放下:“壞消息。”

  “下個禮拜電影節,你得出國幾天,秦家正亂著呢,你家時醫生應該走不開,可能不能陪你去。”

  確實是個壞消息。

  薑九笙蹙眉:“好消息嗎?”

  莫冰笑了笑,躺在薑九笙那張不像病床的病床上:“好消息是,你入圍了金熊最佳女配,所以,才要去電影節。”

  處女作就入圍了國際大獎,對薑九笙的演員生涯來說,可以算是分水嶺,至少,她的標簽不再是人氣演員,而是實力演員。

  薑九笙臉上倒不見喜色:“可不可以不出席?”她還在裝病期間,不能上鏡。

  莫冰不假思索,搖頭:“最好不要缺席,你第一部電影就入圍大獎,你要是不去,柏林電影節可能會把你拉進黑名單的。”

  拉不拉黑名單先不說,這耍大牌的壞名聲是肯定逃不掉了。

  薑九笙擰眉思索:“我晚上給你答覆。”

  估計這個寵夫狂魔還得征詢時瑾的意見,夫奴屬性過分強了,莫冰懶得說她:“行,我不干涉你,不過,作為你的經紀人,我建議你不要缺席。”

  薑九笙點頭:“莫冰。”

  “嗯?”

  她有話要說,又欲言又止。

  莫冰從病床上坐起來,在櫃子上拿了個蘋果,咬了一口:“吞吞吐吐的做什麽?有話就說。”

  “林安之住院了,胃穿孔。”

  莫冰手裡的蘋果滾到了地上,她怔忡了須臾,若無其事地把蘋果撿起來,抽了張紙巾擦了擦,又咬了一口:“哦,是嗎?”

  她輕描淡寫,不再談論,好似無關緊要。

  十分鍾後,莫冰離開,說公司還有事,不打擾薑九笙創作,走時,她心神不寧。天北醫院很大,加上住院部,樓棟很多,若是不熟悉,容易迷路。因為時瑾和薑九笙的關系,莫冰沒少來天北,本應該熟門熟路的,卻兜兜轉轉。

  走走停停,轉了一圈,她還是站到了林安之的病房前,鬼使神差,中了邪一樣,病房裡沒有其他人,也沒有果籃鮮花,過分安靜,便顯得異常冷清。

  她站了一會兒,推開門進去。

  林安之雙目緊閉地躺在病床上,睡著了,卻睡得不安穩,眉頭緊緊皺著,唇色很淺,抿成了一條僵直的線,顴骨有些凸顯,臉頰消瘦又蒼白。

  他躺在那裡,形單影隻,看上去就很孤單。

  莫冰走近,借著窗外的陽光看他的臉。

  他突然睜開了眼,視線相撞,他怔怔出神,愣了許久,喊她:“莫冰。”

  莫冰輕聲應了:“嗯。”

  “我又夢到你了。”

  低聲呢喃,他牽起嘴角,笑了笑,閉上眼睛,又睡去了。

  他以為做夢呢。

  陽光漏進來,打在他臉上,皮膚白的透明,長長的睫毛安靜地垂著,漸漸的,他皺著的眉頭松開了。

  莫冰低低地罵了句:“傻子。”

  她伸出手,遮住了他眼前那一縷刺眼的光。

  臨近正午,太陽最烈。

  721重症病房裡,心電監護儀有節奏地響著,太陽曬到了病床,章氏從椅子上起身,把窗簾拉上了一半。

  門推開,秦明珠進來,身上穿著隊服,棒球外套,右邊胸口繡了戰隊的logo。

  章氏回頭看了一眼,不滿地皺了眉頭:“你怎麽現在才來?”

  他頭髮亂糟糟的,像沒睡醒,抬手隨意扒拉了兩下,說:“迷路了。”

  章氏掃了一眼他染了一頭奶奶灰的頭髮,眉頭皺得更緊了,語氣明顯不悅:“多大的人了,還能迷路。”

  秦明珠沒接話,拉了把椅子坐下,低著頭,看手機屏幕。

  這一副愛搭不理的樣子,讓章氏火冒三丈,一把搶了他的手機:“都什麽時候了,你還有心情打遊戲!”

  他抬頭,一雙總是懶倦的眸子清明了幾分:“我為什麽沒有?”

  章氏被他的話激得面紅耳赤:“你哥還躺在病床上,你就一點都不關心?”

  他不緊不慢,將手機從章氏手裡抽回去,糾正:“我哥是時瑾。”

  時瑾兩個字,徹底耗光了章氏的耐心:“你這個吃裡扒外的東西,你真以為時瑾拿你當兄弟?別異想天開了,你哥倒台了,他下一個要對付的就是你。”

  秦明珠臉上沒什麽表情,膚色白,抿著嘴角,看上去孤傲又冷漠。

  “說完了?”他站起來,“說完了我回去了,還有訓練。”

  若不是章氏威脅,煩不勝煩,他斷不可能來這一趟。

  “訓練訓練,天天就知道訓練!”章氏忍著火氣,“你不小了,也是時候收心了,和俱樂部散了吧,打遊戲能有什麽前途,回來幫你哥,現在他躺在醫院裡什麽都做不了,時瑾肯定會趁虛而入,你和你父親說說,先安排你進秦氏。”

  說得真理所當然,不是商量,是命令。

  秦明珠抿了抿唇,左邊臉頰的梨渦淺淺的,聲線很軟,卻也冷:“我沒興趣。”

  章氏義正言辭:“我是你母親,我還能害你不成?你聽我的,想辦法進公司,先接替你哥的位子——”

  他打斷了,總是睡意朦朧的眼,亮得灼人:“現在想起我了?”

  棄之如敝了二十多年,想起來了,就招招手,當他是狗嗎?

  章氏一噎,臉色不太好,緩了緩眼裡的急切,她放軟語氣:“以前是我忽略你了,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你父親這個人很多疑,防賊一樣防著我們大房,我們做什麽都不能明目張膽,你和你哥我只能顧著一個,你父親也不可能讓你們兩兄弟同時當權,一碗水端不平都是我這個當母親的錯。”話鋒一轉,章氏語氣強勢了幾分,“但不管怎麽說,你都是我兒子,我做這麽多也是為了你們兄弟好,你就聽我一次,先回秦家,讓你爸把會所交給你管,要是都給時瑾了,你們兄弟就都完了,他心狠手辣,不會手下留情的。”

  不是讓他去爭,她是讓他替秦明立守。

  這麽多年,她還是一點都沒變。

  秦明珠正對窗外的太陽站著,光線襯得他膚色透白,帶著常年不見太陽的病態,額前的碎發稍稍遮了眼,淺淺的灰白色,將漆黑的目光染白了幾分,顯得異常冷漠。

  “可能你一天都沒養過我,所以不了解我,我是跟著六哥長大的,為人處世也都是他教的,我跟他一樣,也心狠手辣,所以,你和秦明立會怎麽樣,我一點都不關心,也別指著我去幫你爭權奪勢。”他個子高,站得不直,看章氏時仍舊居高臨下,像個遺世獨立的少年,隔著距離,“六哥答應過我,不管什麽情況下,都會給你留了一線余地,就當我報了你的生恩,你對我沒有養恩,所以,別想著我會當個孝子替你鞍前馬後。”

  或許秦家人生來就薄情寡義,他對這個母親確實沒有什麽親情,更別說秦明立了。生而不養,當賊防,現在來談母子情深,可笑了些。

  章氏張嘴結舌。

  他把手機揣回兜裡:“我的話說完了,以後別叫我出來,更不要去俱樂部鬧,我很忙。”

  說完,他扭頭就走。

  章氏大聲喝止:“秦明珠!”她暴跳如雷,眼裡全是火焰,“你要是就這麽走了,我就當沒有你這個兒子。”

  秦明珠回頭,眼裡帶著懶漫與倦意:“我四歲的時候你不就把我扔了嗎?”

  章氏頓時啞口無言。

  病房外,走廊很長。

  秦明珠來回了幾趟,沒找到電梯口,他不耐煩地抓了一把頭髮,一頭奶奶灰被他抓得亂七八糟,停下來,想著大飛教的口訣:上北,下南,左西,右東……

  所以,東邊在哪?

  他正苦惱著,拐口處,低著頭的女人一頭撞上來。

  他被撞得後退了幾步,抬頭,死死皺著的眉頭突然松開了。

  對方還低著頭,說:“抱歉。”

  道完歉,她繞開,繼續往前走,失魂落魄又漫無目的。

  秦明珠回頭,說:“看路。”

  她微愣,回頭:“是你啊。”

  是你啊。

  莫冰。

  他一隻手拿著手機,一隻手揣著兜,懶懶的樣子,後腦杓的頭髮還翹了一縷呆毛,眼睛被屋外漏進來的陽光刺得微微眯著:“嗯,是我。”

  莫冰禮貌地點了點頭,沒什麽話題可聊,她便說:“再見了。”

  然後,她轉身,離開。

  身後,秦明珠的聲音有點軟,眸光水汽迷離,總像沒有睡醒:“我迷路了,能帶我一程嗎?”

  這人,出門一準迷路。

  莫冰說好,問他:“你去哪?”

  他唇角勾了勾,心情愉悅,眼角都翹著,與他後腦杓那縷不聽話的頭髮一樣,有種不張揚的囂張:“心外科。”

  莫冰轉身,走在前面:“跟我走吧。”

  “好。”他跟上去。

  從住院部到心外科,隔了三棟樓,用空中廊道連著,穿過去便是。

  沒什麽話題,莫冰隨口聊著:“怎麽不結伴出來,”說完,她還是補充了個理由,“你路癡這麽嚴重。”

  秦明珠低著頭,睫毛顫了兩下,似乎糾結,過了很久才開口:“我沒有女朋友。”

  莫冰失笑:“我是說你的隊友。”

  會錯了意,他懊惱地抓了抓頭髮:“不想麻煩人家。”

  莫冰回頭看了他一眼,二十出頭的男孩子,乾淨又純粹,像塊未經雕琢的美玉,這個年紀的男孩子,該是意氣風發。

  她隨口玩笑:“那快點找個女朋友吧。”

  秦明珠猛地抬起頭,幾乎脫口而出:“你覺得我怎麽樣?”

  她腳步驀然停住。

  毫無防備,就這樣冒冒失失地把心事說出了口,沒有精心準備,也沒有天時地利人和,秦明珠用力咬了一下唇,懊悔至極,可心底話已經說出來了,避無可避,他便抬頭,迎著她的目光,直直地看著她。

  到底年輕,肆意灑脫,不扭扭捏捏。

  倒是莫冰,有些措手不及了,愣了很久,才稍微冷靜些,問他:“你認真的嗎?”

  他毫不猶豫地點頭:“嗯。”

  一貫總是睡不醒的眼眸裡,流光溢彩,亮得驚人。

  這麽好的男孩子,應該被善待。

  莫冰思考了很久,語氣認真又鄭重:“那我也認真地回答你。”她咬字很重,說,“抱歉。”

  乾脆利索,她不是拖泥帶水的人,雖然有些猝不及防。

  她看上去很平靜,語氣很緩,說:“我不了解你,就像你也不了解我,我們只見過匆匆數面而已。”

  他站在那裡,有些無措,眼睫緩緩垂下,灰暗的影子遮了眼底的光,手似乎不知道放哪,僵著一動不動,沉默了許久,他抬頭,聲音軟軟的:“那可不可以慢慢了解?”

  語氣真誠懇切得讓人拒絕不了。

  莫冰卻沒有猶豫,搖頭:“你還年輕,以後會遇到一個有力氣回應你的女孩子。”她衝他笑了笑,盡量輕松,“我沒有力氣了。”

  她自身都難保,哪能再拖人下水。

  秦明珠背光站著,安安靜靜地看著她,目光專注,抿了抿唇,許久,問她:“是因為那個人嗎?”

  他知道的,她有深愛的人。

  去年除夕,在雪地裡,他親耳聽到她與那人溫言耳語,與平時的樣子一點都不同,眼睛裡都是柔軟的光。

  他沒有拚命地愛過人,也不知道會是怎樣的刻骨銘心。

  莫冰笑了,眼神溫柔:“對啊,我已經遇到了一個讓我拚盡全力的人,可能我比較懶吧,對別人都提不起勁了。”她收了笑,認真地看他,語氣慎重,“抱歉,對你說這樣不留情面的話,希望你以後也能遇到一個能為你拚盡全力的人。”

  那個人,不會是她。

  話說狠一點也好,趁還未情深,趁還未傷筋動骨,趁還未拚盡全力,點到即止,她已經遍體鱗傷了,不能再累及他人,轟轟烈烈地燃燒了一次就夠一輩子了,愛不動了。

  “不需要抱歉。”唇被咬得很紅,他舔了舔緊張得乾澀的唇,眼神有些暗淡,卻堅定著,一字一頓,他認認真真地說,“你很好。”

  其實,他也不知道他喜歡她什麽,就是覺得,她是個很好的人。

  是他晚了,沒有在她筋疲力盡之前,遇到她,走到她身邊。

  “前面就是心外科,我就不送你了。”莫冰笑了笑,轉身,瀟灑地揮揮手,“再見了。”

  乾脆,又堅韌,不拖泥帶水,但是心軟。

  她是這樣的人。

  秦明珠站在陽光裡,杵了很久,才收回目光,有點後悔,又有點懊惱,不太甘心,又無能無力,心酸酸漲漲的,不舒坦。

  他拿出手機,給他的打野大飛打電話:“跟我排位。”

  煩躁的時候,打遊戲正好。

  大飛顯然不樂意,正浪著呢:“我的少奶奶,好不容易放一次假,能讓我苟延殘喘一天嗎?”

  誰要跟他雙排啊!打個遊戲跟火拚似的。

  冷不丁,秦明珠來了句:“我失戀了。”

  “啊?”大飛懵了,撓撓頭,不太相信,“你什麽時候戀了?”

  秦明珠扯了扯遮住視線的劉海,把頭髮往後捋,扣上棒球外套裡面的衛衣帽子,低著頭往前走,說:“不知道。”提不起勁一樣,有氣無力地咕噥,“是初戀。”

  初戀?

  靠!

  大飛心裡泛酸了:“我們分明說好隻做彼此的天使一起跟遊戲結婚的,你居然偷偷情竇初開,我代表隊友和遊戲一起鄙視你。”

  秦明珠眯了眯眼,煩躁得很:“滾!”

  聽語氣,心情很不好。

  作為隊裡的奶媽打野,大飛覺得還是要安慰安慰一番,他苦口婆心,語重心長地寬慰:“老弟,別傷心,誰年輕的時候沒有愛過幾個渣,往前看,不要灰心,不要氣餒,你會遇上更多的渣,習慣就好。”

  毒雞湯一碗,大飛先乾為敬。

  秦明珠停下,死死皺著眉,心情暴躁到爆:“她是個好人,再亂說,單殺你。”

  大飛:“……”

  最後,秦明珠在時瑾辦公室裡玩了一下午手機才回去,期間,大飛多次被他按在地上摩擦,翻過來殺,翻過去殺,死狀何等淒慘。

  時瑾下午有一台手術,五點才結束。

  在手術室裡沾了一身血氣,他洗漱了才去薑九笙那,她在等他,有話說:“下個禮拜金熊獎,我入圍了最佳女配。”

  時瑾把門關好:“要去柏林嗎?”

  她搖頭,坐在病床旁的躺椅上,穿著藍色格子的病號服,外面套了件長款的針織開衫,杏粉色,襯得她膚色很白。

  “要找個合理的借口缺席。”她說,“我現在還‘重病’,不能出鏡。”她想,要不要乾脆也裝病,和主辦方說病得起不來。

  時瑾走過去,蹲在她雙膝前面:“電影節是周幾?”

  “周四。”

  時瑾說:“不用缺席。”薑九笙不明其意,他慢慢解釋,“你去柏林,這邊也要收尾了,你周四出鏡沒有關系,我會安排你的行程,你不在江北也好,秦家正亂,你留在我身邊我反而不放心。”

  她也沒有多問,說好,由著他安排。

  這時,有人敲門。

  “時醫生。”

  是心外科的劉護士長。

  時瑾起身,去開了門:“什麽事?”

  劉護士長沒有進去,站在門口,看了看四周,見沒人,才小聲說:“721重症病房的病人,剛才有意識了。”

  時瑾道了謝後,才關門回薑九笙身邊。

  她問:“怎麽了?”

  太陽西落,冬天的白天短,窗外已經有些暗了,涼意三兩分,時瑾起身去給她拿外套,披在她肩上:“秦明立可能要醒了。”

  “那凶手該著急了。”薑九笙想了想,問時瑾,“是蘇伏嗎?”

  凶手不是溫詩好,秦行和章氏都沒有動機,蘇伏的可能最大。

  時瑾不置可否,坐在床尾,彎著腰看她,反問:“為什麽這麽覺得?”這件案子的來龍去脈,他沒有告訴她很多。

  薑九笙眯了眯桃花眼,眼角彎著,像一輪半圓的月,眼睛裡面像掬了一汪清泉,明亮又清澈。

  她娓娓道來,語速不緊不慢:“當初是蘇伏把你和警方合作的消息放給了秦明立,以我對你的了解,你大概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正好,你手裡有蘇伏的把柄,秦行前不久才把秦家完全交給你,你不便一上任就鏟除異己,讓蘇伏和秦明立狗咬狗才是上策,若是把蘇伏的把柄送到秦明立手裡,如此一來,不管是借蘇伏的刀解決掉秦明立,還是借秦明立的刀解決掉蘇伏,最後獲益的都是你。”長篇大論之後,她歇了一口氣,喉嚨滾了滾,笑著看時瑾,“我猜得對嗎?”

  時瑾說過,他扔了一塊讓他們狗咬狗的肉,若是她猜的沒錯,應該就是蘇伏的把柄。

  他笑:“全對。”湊過去,用額頭貼了貼她的額頭,毫不吝嗇地誇獎,“你怎麽這麽聰明?”

  一絲不差,她把他的心思全猜了個透。

  所幸,她是他的人,順從又聽話,不然,她這樣聰慧,他絕對贏不過她,至少,他一遇到她的事,陣腳就會亂。

  薑九笙從善如流地回:“因為是你女朋友啊,智商得配得上你。”

  時瑾被她的話愉悅到了,用力在她臉上親了一口。

  “所以,蘇伏技高一籌,對秦明立下手了?”蘇伏的把柄在秦明立手裡,要麽是蘇伏殺人滅口,要麽是秦明立借機翻身,結果很顯然,秦明立躺在了醫院,一敗塗地。

  時瑾點頭:“嗯。”

  薑九笙還有個疑問:“那她的不在場證明是假的?”

  “是真的。”見她好奇,時瑾繼續解釋,“她要對秦明立下手,還用不著自己親自動手。”

  如果不親自動手的話,又要殺人滅口,就只有一招了,借刀殺人。

  蘇伏那隻奸詐的狐狸。

  “既然她的不在場證明是真的,那麽,”薑九笙頓了一下。

  蘇伏的口供,除了證明自己不在場,還替一個人做了證明。

  她知道了,看向時瑾:“凶手是秦五。”

  “嗯,是他。”

  這就解釋得通了,為什麽蘇伏有不在場的證明,為什麽蘇伏要替秦雲良作偽證,薑九笙想,蘇伏一定把秦雲良的把柄也一並送到了秦明立手裡,然後,借他這把刀,以除後患。

  還有一更,很晚,凌點左右,不要守,明早看。

  想來想去,莫冰都是這樣的人,乾脆利索,不負青春不負他人。

  林莫明珠三人,我沒有劇本,隨著人物性格來寫,是分是和,隨緣……誒,我是如此佛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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