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派遣與外包
“勞務派遣的用工比例如果已經超過10%,那麽上市前必須規范,這點沒有任何彈性。國家雖然限定了勞務派遣比例,但沒有限定勞務外包的比例,關鍵是咱們怎麽定義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什麽樣的工人算勞務派遣工人, 什麽樣的工人算勞務外包工人。”這個聲音來自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羅大軍。
羅大軍的這番話讓所有人瞬間記起,他曾是資本監管委員會特別聘任的發審委委員。
發審委委員之於在座所有資本中介,毫無疑問是最高法官,權威性的存在,在業界沒有一定的業績貢獻,沒有一定的影響力積累,是不可能有機會擔任發審委委員的。
“我曾經審過一家企業,叫新安電子,他們就是用勞務外包來解決勞務派遣問題的,最後過會了。”
鄧玲撇嘴不滿道:“不是我說,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不是差不多麽?你們資本市場怎麽這麽喜歡玩文字遊戲?發明一堆生詞繞我們企業,直接能把我們繞溝裡。”
羅大軍哈哈一笑,“如果你們什麽都懂了,那我們還去哪裡找飯吃?”
勞務外包是指企業將其部分業務或職能工作發包給相關機構,由該機構自行安排人員按照企業的要求完成相應工作的業務模式。
在勞務外包模式下,企業與勞動者之間不存在用工關系,因此無需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
勞務外包最大的優點在於公司可以集中資源於最能反映企業相對優勢的領域。
比如關鍵工序或關鍵技術,塑造和發揮企業自己獨特的、難以被其他企業模仿或替代的核心業務,而將輔助性、簡單的、重複性和臨時性工作外包給專業的服務公司,從而構築自身競爭優勢,降低綜合管理成本。
鄧玲此時雙手同時舉起兩根筷子就朝羅大軍道:“羅老師,您看這兩根筷子,我左手是勞務派遣,右手是勞務外包,兩個都是我們通過別的機構要人, 要的也都不是我們的人, 這些人都具有流動性,說實話,我沒看出差別在哪兒。”
其他高管紛紛點頭,表示他們也沒明白“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究竟有什麽區別,平常大家也經混著叫,為什麽國家隻限定勞務派遣的比例而不限定勞務外包的比例?
“其實很好區分,抓住一個關鍵點就行。”羅大軍本來正要往下說,但他突然停住了,目光看向了律師曹愛川。
曹愛川作為城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這種法律問題她自然很熟,於是她開口接話道:“2014年時,魔都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做了一個《民事判決書》,裡面對於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有清晰的區分,雖然都是用外面的工人,但在勞務派遣合同下,我們天英有權利指揮、監督和管理工人,但勞務外包不允許。”
鄧玲蹙了蹙眉,疑惑道:“所以勞務外包就是指我們沒權管工人?”
“對,外包公司管,也就是說,在勞務外包模式下,咱們對那些工人不管理、不控制,也不向他們直接發放薪酬。”
人力資源部部長陳斌立即道:“薪酬我們從沒直接發放過,都是統一轉帳給那些派遣公司的。”
“咳咳,注意用詞。”鄧玲用手裡的筷子敲了敲碗,“現在不是‘派遣公司’了,別派遣派遣的叫,叫‘外包’,今後一律叫‘外包’。”
陳斌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連連點頭,他心裡當然是開心的,因為國家對於勞務外包沒有10%這條紅線,所以如果可以將派遣員工定義為外包員工,他陳斌什麽都不用做,就可以將這個棘手問題徹底解決了。
不料此時羅大軍搖了搖頭,“鄧老師,不是隨意改個名字就行,也不是咱們想怎麽分就怎麽分,主要還得看性質,得看沒跟咱們簽合同的這些員工,有多少不歸咱們管。”
鄧玲直接擺了擺手,“羅老師您放心,我知道怎麽做。”說完她朝陳斌道:“等下吃完飯讓人分類統計下,那些什麽清潔人員,保安之類的,肯定就算勞務外包,別一起加進派遣員工裡面,搞得我們人數很多似的,重新區分下。”
陳斌嘴上應著,但心想清潔人員和保安能佔幾個?絕對不到100人,就算將這些人全部剔除,派遣人員人數肯定還是超標,問題依舊沒得到解決。
“肯定不夠。”律師曹愛川直接道破了陳斌心中的疑慮,“勞務外包要有專門的勞務合同,同時員工手冊、規章制度、獎懲單、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確認表、外包人員工資表等都要符合勞務外包的規定。”
作為律師,羅大軍今天提出的這個方案之前她不是沒想過,但介於天英控股提供上來的上述所有資料,都不支持將這些工人定義為勞務外包人員,故她自然沒提出“重新區分”這條建議。
關於這一點,曹平生當然明白律師堅持什麽,他說道:“曹律師,對於那些外包人員,咱們天英確實不能‘控制’,但他們本質上就是在給咱們生產產品,不可能一點不控制,一點不管理,那樣就全亂套了,就算是保安和清潔工,該管還是得管。”
“沒說一點不能管。”曹愛川一拍大腿,大家以為她要生氣,誰知她居然一臉笑意。
柴胡覺的王萌萌的這個上司挺神經大條的,說好聽就是有些天真燦漫,尤其是面對與她同階層的合作夥伴時,她沒半點律師的嚴肅與高冷,能跟鄧玲開玩笑,也能跟曹平生抬杠。
“對於外包人員的日常工作,咱們可以進行人事工作管理。”曹愛川解釋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