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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路易十四》第353章 熱鬧滾滾的叛亂活動(5)
  第353章 熱鬧滾滾的叛亂活動(5)

  那是一座綴滿了玫瑰與絲帶的抬轎,其數量足夠半座宮殿的貴女用來打扮自己。

  而且與柯爾貝爾的小抬轎不同,這座抬轎是古羅馬式的,也就是說,人在裡面並不是坐著,而是半躺著的,它不但體型龐大,鎏金底座遍布精美的波浪花紋,扶手末端是象牙的,被雕琢成一個伸出的天鵝頭顱,坐墊和靠背都是絲綢充填毛絨的不說,還擺放著綴著流蘇的抱枕。

  抬著抬轎的兩名仆役,不但衣著遠勝過一般的外省貴族,就連容貌與身材也是如此,就算是放在國王的軍隊裡也毫不遜色(後來學者們才知道他們確實是軍官,甘願做這種低賤的事情完全是出於愛情)。

  有資格坐在這樣的抬轎上的人,也正如人們的想象那樣,是個姿容豔麗,神采飛揚的女性。她一手輕輕搖著鴕鳥毛的羽扇,一手挽著一個男童的腰肢,免得他過於頑皮而掉下抬轎,對於人們的驚呼與讚美她絲毫不受影響,只在看到有價值得到她回應的人才會微微一笑,或是伸出羽扇來輕輕點點對方的肩膀,又或是伸出手來讓對方匆匆一吻。

  “天啊,”托裡拆利畢竟是一個意大利人,“這難道是阿芙洛狄忒與厄洛斯(古希臘的愛與美女神與她的兒子)麽!”

  “對一些人來說,確實如此。”斯賓諾莎說,然後吞下了第二句,對另外一些人來說,她就是冥王哈迪斯座下的三頭犬,但這件事情他要慢慢和兩個同伴說:“她就是蒙特斯潘侯爵夫人。”

  這麽一說,另外兩人也恍然大悟了,“但不是說這位夫人在凡爾賽宮裡也有自己的房間,而且僅次於王后嗎?”她是有什麽事情出去,然後在今天回來?

  “怎麽可能,今天對她和她的孩子來說是個大日子。”斯賓諾莎說:“她之前可能也曾帶著那位小殿下來過凡爾賽,不過你們要知道,在國王承認之前,王后,王太子妃,王室夫人,無論誰懷孕了,誰有了孩子,都是假的,不存在,就算他就在你面前,也不能和他說話,甚至不能注視他,不然就算僭越。”

  “等等,為什麽這種事情要國王承認?”托裡拆利驚訝地問道。

  比起一直在佛羅倫薩的托裡拆利,惠更斯也算是在法國居留過一段時間:“我也不知道為什麽,不過法國宮廷中有這樣的規矩也不是一兩年了,”他說:“我的一個朋友說,不但必須對孕婦或是孩子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就算是孕婦本身,如果國王沒有宣布她懷孕,她一樣要在王宮的宴會上出現,跳舞,喝酒,用賭博和遊戲消磨到很晚,還要穿束身衣,化妝,不能蓬頭垢面令得王室蒙羞。”

  “呃……也就是說這位夫人在懷孕的時候也要……”

  “不,路易十四對自己的王室夫人還算是寬容,”惠更斯說:“他讓她去了楓丹白露。”

  這樣就不算是在宮廷裡了,但問題是,那位小殿下在楓丹白露出生後,國王沒多久就去打仗了,這段時間對蒙特斯潘夫人來說可算是折磨,她以誕下了國王的孩子自豪,但在國王承認前,誰也不會正視這個孩子,他沒有名字,也無法進入盧浮宮或是凡爾賽宮,就連蒙龐西埃女公爵也不敢把他帶到王太后面前,只能勸慰她說,等到國王回來之後,孩子就會馬上得到承認的。

  但科隆納公爵,還有哈勒布爾公爵出生的時候,據說國王都是在外面的房間等候著的,哈勒布爾公爵更是一出生就得到了公爵爵位,以及一大片領地。

  蒙特斯潘夫人在平定巴黎的暴亂時,越到後期,越是瘋狂,也是有原因的。

  也正是因為之前被壓抑的太久,所以一得到國王的承認,她就迫不及待地要向整個凡爾賽展示與國王的兒子,她在凡爾賽有房間,偏要先帶著奧古斯特返回楓丹白露,再從楓丹白露回到凡爾賽。

  抬轎在台階上行進的總是非常緩慢的,幸而接近九月,陽光已經不是那樣強烈,蒙特斯潘夫人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寬簷帽,又拉過兒子,給他戴上帽子,今天她與她的孩子將會是凡爾賽最閃耀的星辰,她曾經失落的東西,總要變本加厲地奪回來。

  斯賓諾莎望著抬轎搖了搖頭,事實上,哪怕是他這個來到巴黎不過幾天的人,也能看出,這位夫人與之前的兩位王室夫人,科隆納公爵夫人,布魯塞爾公爵夫人是完全不同的一種人,國王對待她們的態度也不同,也許蒙特斯潘夫人樂於享受之前兩位夫人所沒有的赫赫權勢,華衣珠寶,眾人的奉承與矚目,但她越是如此,國王用起她來就越發沒有顧忌。

  斯賓諾莎在心裡說,人們都說太陽王路易十四是個寬容仁慈的人,但讓他說,這位陛下倒像是個錙銖必較的商人,他付出了什麽,總要人千百倍地償還的。

  那麽,路易十四從科西莫三世手裡贖買他們,惠更斯是個出色的數學與物理學家,托裡拆利可以說是伽利略的繼承人的繼承人,他又有什麽能為這位陛下效力的地方呢?就如曾經的勃蘭登堡選帝侯所要求的,他可以到他的大學講學,但不可以涉及宗教——他對宗教所抱持的理念是絕對不會被現在的任何宗教所接受的。

  ——————

  “有關於巴魯赫,”路易十四向邦唐承認道,:“算是我的一次任性吧。”

  “真稀奇,”邦唐為自己的主人送上一杯紅茶和一點蜂蜜梅乾:“您在四歲的時候沒怎麽任性過,在四十歲的時候反而任性起來了。”

  “四歲的時候我可沒有任性的權力。”路易直言不諱地說:“我甚至必須繼續穿著裙子,直到我成為國王,現在我有權力了,難道還不能偶爾任性一下嗎?”

  “但您這樣,羅馬教會一定會感到頭痛不已。”

  “他們的反應有時候還真是快。”路易說:“不過我會妥善地解決此事的,叫他們別擔心。”

  “我還是第一次收到來自於羅馬的賄賂,”邦唐說:“這讓我更加好奇,陛下,這位斯賓諾莎先生原先名不見經傳。”

  “他能夠與笛卡爾通信,就不應該是寂寂無名之人,”路易捏了一塊蜂蜜梅乾,:“他的名聲之所以沒傳開,一來是因為他被驅逐出了原先的猶大教會,也就是說,他是猶大人,但猶大人的社會不會再接受他,他無法成為教授或是學者,猶大的年輕人不會聽他的課程,也不會有猶大商人資助他,所以他只能靠著最基本的手工活兒來養活自己。

  你也知道,最底層的人並非沒有聰慧和勇敢的特性,只是為了生存,他們已經耗盡了所有的力氣,當然更不可能往上攀升,在海牙,除了惠更斯這個不在乎階層與信仰的朋友之外,斯賓諾莎進不去任何沙龍的門,他的理念與想法當然也只能像是被鎖在匣子裡的珠寶那樣,不為人們所知。”

  “您讓我好奇,”邦唐說:“他究竟有著怎樣的想法呢?”

  “他是所有宗教的敵人。”路易輕描淡寫地丟下了這麽一句可怕的話,也只有邦唐,才能繼續穩穩地端著銀壺,為他續上一杯熱茶:“他的主旨,說起來也很簡單,邦唐,他承認這個世界是有上帝的。”

  “這很好,陛下。”邦唐說。

  “但他不承認這個上帝是有人性的,”路易注視著銀杯中尚未消散的漣漪:“他不承認,他不承認這個上帝也會如同人類那樣思考,有人類的***,有人的感情,會去遵守人類的道德觀念與行為準則——他甚至認為,上帝是沒有形體的,他無所不在,卻又不能讓任何人感到,聽到與看到,他也沒有任何下屬與造物,沒有天使,沒有魔鬼,沒有地獄和天堂,他就是冥冥之中的一個意念,一個最初與最後,他並不會因為人類的作為改變自己的行跡,無論他是在作惡還是在行善。”

  就算是邦唐,聽了這些話,也不由得站在原地怔忡了好一會兒,接下來,他才慢慢地說道:“馬丁.路德只是走了一小步,這位先生卻想要飛翔。”

  “嗯,所以他是所有教會和信徒的敵人。”路易說,所以猶大教會還敢驅逐他,羅馬教會卻不敢公開審判他,因為他的想法,就像是一劑猛烈的毒藥,就算是稀釋在大海裡,也能毒死所有的人——馬丁.路德只是想要剪除教會的冗枝枯葉,就已經差點成為教會的祭品,如果不是當時教權與王權的爭鬥已經到了白熱化的階段,馬丁.路德的變革正是那些大公與國王需要的,得到了諸多諸侯的保護,他也沒法安然地壽終正寢。

  斯賓諾莎呢,他對上帝的詮釋,如果被人相信了,那麽現有的三大教會,它們的基座就會在一夜之間坍塌到無法重建的地步——別看著三個教會(暫且將新教囊括在基督教內)彼此稱對方為異教徒,還爆發了數次宗教戰爭,綿延近千年,但它們的源頭卻在一個地方,都在耶路撒冷,上帝在他們的經書裡有著不同的名字,但歸根結底,其軀乾與肢體並無太大不同。

  現在斯賓諾莎的行為,就是要掘走他們的根,讓枝葉枯萎,讓果實掉落,讓無數以此為生,甚至攫取權力和財富的人一夜之間雙手空空,從最輝煌的寶座上落在最肮髒的泥沼裡。

  “您想用什麽辦法來說服斯賓諾莎呢?”邦唐問.

  “如果我說不能,您會怎麽做呢?”

  “我只會遵從一個人的命令,那就是您。”邦唐也不是什麽虔誠的人,不然他早就離開路易了——無論以怎樣的一種方式,正如路易所說,他是他的朋友與親人,“但我想他會給您帶來很多煩惱。”教會就算不能公開審判斯賓諾莎,也一定會想法設法地讓他永遠地沉默下去。

  路易舉起手,邦唐會意地俯下&身體,國王陛下在他的耳邊輕聲說了幾句話,不由得讓這個忠誠的宮廷總管發笑:“您可真是太壞了。”邦唐說。

  “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拿這個來說服斯賓諾莎,不過可以試一試。”路易說,又拈了一枚梅乾,梅乾的表皮是甜的,但裡面還是很酸,他享受地皺起嘴巴和眉毛:“再拿點梅乾來。”味道厚重的梅乾配著紅茶味道真是太好了。

  “差不多了,”邦唐瞥了一眼盤子:“三小時後晚宴開始。”

  “好吧。”

  “那麽,陛下,我可以再提一個問題嗎?”

  “請說。”

  “您一再說您任性了一次,是因為斯賓諾莎先生並不能帶來什麽利益,反而會造成一些麻煩,是嗎?”

  “是的。”

  “但您不願意看著他去死,是因為您也有著和他一樣的想法是嗎?”

  “是的,邦唐。”

  “那麽說您不是一個純粹的無神論者。”

  “我曾經是,”路易說:“但自從我成為路易十四,我就不那麽認為了。”

  邦唐一鞠躬,就不再說話了。

  路易沒有對他說謊,他確實曾是一個無神論者,直到他成為了路易十四,但他的想法與斯賓諾莎無形地契合了,如果有那麽一個無所不能的神明,無論他以什麽名字出現在人類的歷史裡,那麽他對於人類,豈不是如同人類對於螻蟻嗎?一個人會在乎螻蟻是不是崇拜他,是不是愛戴他,他會披上螻蟻搜集的草葉,會吃螻蟻奉上的果實嗎?他會命令螻蟻,組建一個教會來宣揚他的偉大嗎?

  就算那個神明足夠仁慈,他也只會多撒一點糖粒罷了。

  他不會,上帝也不會。

  ——————

  晚宴前,巴魯赫.斯賓諾莎得到了覲見國王的機會,這讓蒙特斯潘夫人不太高興,她以為自己可以佔據晚宴前國王所有的時間,但她確實還沒到能夠讓國王改變自己想法的程度,一切如常進行,只是在走進待見的小房間時,就算是面對國王也還能平靜如常的斯賓諾莎也有點頭暈目眩。

  這裡是法蘭西權勢金字塔的最高處。

  斯賓諾莎隻認得幾個人,他們曾陪伴著國王一起去到佛羅倫薩,還有一個人,無論從任何一方面,都高於任何人,雖然斯賓諾莎沒有見過他,但也猜得出這個所有人都要向他鞠躬行禮的人正是王弟菲利普,也是奧爾良公爵,國王最信任的弟弟,也是一個將軍,他在身上披著深紅色的肩帶,穿著森林綠底色,銀線繡花的外套,乳黃色的緊身長褲,這樣對比強烈而且鮮豔的顏色,貴女們也未必敢輕易采用,但在這位公爵身上,人們之能說人與衣服相得益彰。

  他與路易十四有一些相似的地方,也有一些不太相似——主要是輪廓柔和的眼睛與嘴唇,這可能繼承於他們的母親,哈布斯堡僅有的不會令人太過詬病的部分,他和大部分法國男性那樣不留胡須,看上去十分年輕,精神奕奕。

  說到胡須,這裡可能只有斯賓諾莎留著胡須,無論是猶大人,還是崇尚古希臘的學者,都喜好留一把大胡子,加上生活與教會對他的折磨,他早早雙鬢灰白,胡須也是猶如鵪鶉羽毛般斑駁,事實上他不比奧爾良公爵大上幾歲,但看起來就像是兩代人。

  奧爾良公爵也不應該說是待在候見室裡,他一路徑直走進來,和幾個他看得順眼的人說幾句話,就往覲見廳去了,斯賓諾莎敏銳地發覺對方看了他一眼,不過在這裡幾乎每個人都要看他一眼,因為他從穿著打扮到容貌形態,都和他們常見的人不同。

  候見室裡的人一個接著一個地少下去,斯賓諾莎毫無疑問地,總應該是最後一個,但路易十四最好的一點就是不給人無謂的希望,邦唐是那個大略估算時間與人數的人——他了解國王,知道他會在什麽人身上耗費多長時間,他看看鍾,覺得差不多了,就走了出來,詢問候見室裡的人是否需要茶水,這句話讓國王的貼身侍從來說,就是委婉地告訴他們,今天國王沒時間接受他們的覲見了,他們要改日再來。

  等到人們一個接著一個的走了,斯賓諾莎終於得到了國王的召見。

  路易十三的時候,晚宴還在晚上十點開始,凌晨兩三點鍾的時候結束(一般國王會在十二點前就寢),但我們都知道,晚餐過於飽足,吃的太晚對身體不利,但這個時代的傳統就是如此,於是路易十四在凡爾賽宮落成後,才將晚宴時間改到八點,在晚上十二點前結束。

  如果之前那些有幸覲見國王的人,親眼目睹斯賓諾莎被引入覲見室,一定會嫉妒的兩眼流血,因為國王竟然留給這位學者長達一個小時的時間,與他們只有短短幾分鍾的覲見時間簡直就有著天壤之別。

  斯賓諾莎也不是第一次見到路易十四了,他向這位陛下鞠躬——意外地發現房間裡只有他,國王和一個侍從,也就是邦唐先生,這位先生據說是人們被允許進入凡爾賽宮後應該首先認識的第一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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