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十一幕.你們煉金人偶真會玩
讓白歌稍微梳理一下事情的經過。
此刻他正身處一位同齡的女生的房間裡。
女生的父親正在廚房哼著歌洗碗。
而這位女生背朝白歌,讓他把自己的腦袋摘下來。
是不是有哪裡不對。
白歌想到。
首先,他肯定不該來女孩子的房間。
“你在想什麽呢,待會兒要去做的事情可沒辦法用這個身體。”
愛戀在白歌發愣的時間裡已經將那一具身體搬了出來。
白歌這才看清楚這身體的模樣。
呃,並沒有什麽不可描述的畫面呈現在他面前。
這具無頭的人偶身體,與昨日他見到的並不太一樣。
皮膚不是仿人類的肉色,而是凜冽的金屬光澤。
在人偶的肋下,能夠看到兩排散熱口般的構造。
手指末端如同野獸的利爪般尖銳,雙腿也有類似的結構,這人偶整體比起愛戀現在的模樣,要大了一圈,就好像在那手臂之下,埋藏著什麽一般。
愛戀讓這一具人偶靠著牆壁坐著,調試了一下,隨即坐在了它的旁邊。
“在我脖子後面有一小塊地方,我已經打開了權限,你輕輕觸碰就能解鎖。”
愛戀從抽屜裡摸出一根橡皮筋,熟稔地將披肩長發撩起,扎成了一個馬尾,露出了漂亮的後頸。
白歌下意識咽了口唾沫。
他上網的時候,在某些紳士論壇裡有人討論過女孩子最讓人感到美好而不會有非分之想的部位,雖然那帖子到最後因為某些老哥實在過於奇怪的XP而被版主爆破了,但在前期,大家和諧的討論氛圍之中,還是總結出了不少姿勢的。
比如少女扎起頭髮之後的後頸,就得到了許多壇友的認同。
在那個時候,白歌大概永遠想不到,自己會有一天站在一位美少女的身後,得到觸碰她後頸的機會。
愛戀微微閉上了雙眼,腦袋輕垂,如同等待主人愛撫的貓咪,弄得白歌的手差點放在愛戀的頭頂進行戰術摸頭。
他左手的手指觸碰到了愛戀的肌膚。
溫熱,細膩,和真正的人類沒什麽不同,垂下的馬尾發梢掃過白歌的手臂,引起一陣瘙癢。
醒醒,白歌,這可是煉金人偶。
白歌自己提醒自己道。
他畢竟不是什麽球形關節愛好者。
很快,白歌就觸碰到了愛戀所說的那個“開關”。
就像是皮膚裡埋藏的一小塊硬質結締組織,白歌按下了它。
愛戀發出了細小到難以接觸的聲音,接著,白歌看到,她那光滑的脖子處,出現了一道裂紋。
那裂紋環繞脖子而勾連,很快,裂紋擴大,愛戀的腦袋輕輕抬了起來。
“是這樣吧?”
他小心翼翼地將左手扶住愛戀的後腦,另一隻手則放在她的下巴上,沒費多少力氣,就將愛戀的腦袋提了起來。
伴隨著腦袋離開,那一具穿著校服的身體質感也迅速發生了變化,無機質的光澤取代了白皙的肌膚,關節也凸顯了出來。
怎麽說呢,這感覺還蠻怪的。
“別愣著,快點裝上去。”
忽然間,愛戀開口了。
“嗚哇!”
白歌嚇了一跳,沒拿穩手上的腦袋,那圓滾滾的腦袋就這麽跌到了床上。
這畫面著實有些驚悚。
原本白歌以為在“換腦袋”的過程中,愛戀是沒有意識的。
盡管他也沒有什麽大膽的想法,可愛戀就這麽突然開口說話,還是讓他嚇得不清。
“動作快點。”
愛戀臉埋在被子裡,聲音甕聲甕氣。
白歌又拿起了愛戀的腦袋,轉過來,正好看到了愛戀那恨鐵不成鋼的眼神。
“你別說話,我怕對不準。”
象征性地反抗了一句,白歌將愛戀的腦袋裝到了那具鋼鐵之軀的脖子上。
哢嚓——
某種齒輪咬合的聲音響起。
愛戀腦袋部分的脖子與身體完美貼合,很快的,那肉色就緩緩蔓延下去。
“等......”
就在白歌意識到愛戀現在這具身體是沒穿衣服的狀態,準備轉過身回避一下不該看的畫面時,他發現,這身體的變化停止了。
是的,僅僅隻到鎖骨的部分是人類皮膚的顏色,這具身體的其他部分,還保持著冰冷的鋼鐵色澤。
就連關節都沒有什麽變化。
嗡——
什麽東西運轉起來的細微的蜂鳴聲傳進了白歌的耳朵裡。
愛戀站了起來。
“嗯,還不錯。”
她頗為滿意地看了看自己的身體,又抬起手,握拳,松開,握拳,如此反覆。
總有種大反派奪取了新的身體的感覺。
白歌想到。
“我之前提到過吧,那一具是日常用的身體,細節會更加逼近人類。”
愛戀拍了拍一分鍾前還屬於自己的那一具穿著校服的身體。
“而這一具是戰鬥用的戰術人偶,采用了比較先進的技術,無論是進攻還是防禦性能都十分優秀。”
她仿佛在向白歌炫耀一般,左手一抖。
哢——
從手腕處,便刺出了一柄短劍,映照著屋子裡的燈,寒光湛湛。
“當然,其實戰術人偶最好用的其實是非人類形態的擬態野獸或者昆蟲類型,不過我更偏愛這種‘沒用’的人類造型就是了,其他的用著不太順手。”
“是、是挺厲害的。”
白歌不知道這個時候應該用什麽樣的表情來面對。
大概,只要微笑就好了吧。
你們煉金人偶還真會玩。
該不會以後還能看到愛戀的腦袋接在什麽八足坦克,螺旋翼無人機上吧?
“等等,你沒事換這個戰鬥用的身體做什麽?”
想到這裡,白歌因為見到了離奇景象的大腦似乎轉了過來。
“嗯,待會兒準備進行一點飯後運動。”
愛戀越過白歌,走回客廳,又去往三樓。
幾分鍾後,已經換上了一條紅黑配色,有著蕾絲花紋的洋裙的少女走下樓來。
“這件是仿製品,用的是防彈材料,而且......”
她隨口解釋了一句,用戴著黑色紡紗手套的手輕輕掀起了自己的裙擺。
裙擺底下自然不是什麽美好的風光,而是好幾個彈匣與一看就很危險的黑色柱狀物。
愛戀微微一笑,竟然讓白歌看出了幾分靦腆的意味。
媽的害怕.jpg。
“喲,換好了啊。”
老霍這時候擦乾手,從廚房走了出來,上下打量了一番愛戀。
“嗯,老霍,我和白歌出去散散步。”
愛戀頷首道。
“散步?”
白歌看看全副武裝的愛戀,又看看自己。
他立刻想到了在吃飯之前,愛戀對自己說的話,好像是要找自己幫什麽忙來著?
這就是幫忙的內容?
我們之間對“散步”的定義,好像有很大的偏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