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1章 交換
22號位面的巫師,與正統巫師不同,走的是血脈融合之路。
它們會捕捉各種超凡生物,提取它們的血脈融入自身,以此來形成血脈巫師。
久而久之,自身的人類血脈就會受到影響,誕生出的下一代,經常會發生血脈變異,成為天生擁有血脈的人,這個概率在歷史悠久的巫師家族中尤為明顯。
甚至,就連這些血脈巫師的巫術,也有四分來自於融合的血脈,剩下的六分獨屬巫術,也多是配合血脈戰鬥的輔助巫術。
比如說卡門家族,他們的主要血脈就來自於,一種叫黑背狼的三階超凡生命。
所有能覺醒的卡門家族成員,都是天生的巫師種子,不用像擁有巫師天賦,祖上卻沒有出過巫師的普通人一樣,苦苦尋求血脈來給自己融合,他們只要在覺醒之後,培養自身的血脈就足夠了。
“體內蘊含的超凡血脈,濃鬱度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才有成為血脈巫師的可能。一般來說,就算血脈濃鬱度達到百分之三十,覺醒之初也不過是力氣大點,身上長些黑毛,這種一覺醒就能進行完全體變身的巫師,在巫師世界的歷史中也是萬中無一的吧?”
看著畫面中的卡門,王旭目光中滿是不可思議。
普通人融合血脈,成為血脈巫師,都是從熔煉一滴精血開始,自身適應這滴精血之後,再融合更多的精血進入身體,直到血脈濃鬱度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可以進行初步變身為止。
像這種一覺醒,就能達到百分之百融合度的巫師,王旭在有關巫師的書籍中都沒見過。
他只知道,百分百融合血脈的卡門,與其說是人類血脈,不如說是徹頭徹尾的黑背狼血脈,別的巫師本體依然是人,變身後才會成為超凡生命,卡門則是本體是黑背狼,人類才是他變身的模樣。
過去的十五年間,卡門一直處於未覺醒的偽裝狀態,他偽裝成了人類,現在才是他的本來面目。
“吼!”
卡門一聲怒吼,見人就殺,開始了對賭場的血洗。
普通人在他面前,就跟在獅子面前的兔子一樣,王旭親眼看到一個三百斤的胖子,被變身後的卡門一巴掌拍飛了。
卷毛青年舉著鐵刺,還想從卡門背後偷襲。
結果鐵刺扎在卡門身上,就跟刺到鐵板一樣,連他的黑色毛發都破不開。
一下一個小朋友,卡門就像殺入幼兒園的壯漢,所過之處沒有一合之敵。
王旭端著酒杯,看著大殺四方的卡門。
在他的估算下,卡門的力量起碼是普通人的五倍以上,速度更是快的只能看到一道黑影。
“咦!”
殺戮之後,卡門走在樓梯上,突然腿下一軟,跪倒在了地上。
在王旭驚異的目光下,卡門身上的黑毛慢慢褪去,又從黑背狼變成了人形。
同樣,與沒有變身之前相比,現在的卡門整個人都瘦了一圈。
以前的卡門雖然很瘦弱,身上卻有些肌肉,只能說身材偏瘦。
現在,他就像個營養不良的難民一樣,瘦成了皮包骨頭,仿佛隨時都會被餓死。
“變身的後遺症嗎?”王旭若有所思,雖然他沒有見過血脈巫師,可他相信能量守恆。
卡門變身為黑背狼之後,跟超人一樣連連殺戮,總是需要耗費能量的吧。
他還不是巫師,只是個初步覺醒的普通人,血液中可沒有魔力來支撐變身。
所以這些消耗,很可能由他的脂肪代替,將所以能燃燒的脂肪,都化作能量供應給黑背狼之後,卡門自然而然就會解除變身。
嘭...
卡門摔倒在地,沒有死,卻仿佛累倒了一樣,倒在地上呼呼大睡。
王旭目光閃爍,他有無數種辦法帶走卡門,可是他不知道這樣做是好是壞。
要知道,卡門是主角,就像他在危急關頭會爆發血脈,直接完成不可能完成的變身一樣,主角就是用來創造奇跡的。
他不知道自己貿然插手,會不會引起其他變故,或者命運的反彈。
猶豫片刻,王旭放棄了插手的打算,他相信就算沒有他的幫助,卡門也不會死,憑什麽,就憑他身上高達百萬的氣運值。
十分鍾之後,故意晚到的警察姍姍來遲,他們等到的不是安德斯的賄賂,而是滿地的屍體。
一個警察吐了,兩個警察吐了,三個警察都吐了。
賭場已經化為了修羅地獄,血腥味讓人望而卻步,滿地的殘肢斷臂,更是能讓人聯想到屠宰場這個詞。
生死之間有大恐怖,看到這個畫面,三個警察就再也不往裡面走了,因為眼前發生的一切,已經超出了他們的處理范圍。
嘔吐的嘔吐,叫人的叫人,整個西沙貝爾市都被驚動了。
死者是貧民窟一霸,外加十幾名賭場打手,上百位賭客,這樣的案子別說西沙貝爾這種小城市,就是放在全聯邦都是大案,要案。
看著源源不斷從裡面抬出來的屍體,市長,警長,還有為富人服務的議員,全都站在了一起。
“警長先生,死者都是怎麽死的,怎麽這麽慘?”
“市長,根據我多年從警的經驗來看,這些死者是被一頭憤怒的公熊殺死的,對,就是公熊,除了公熊沒有其他動物能這麽殘暴。”
“那麽問題來了,究竟是哪的公熊呢?警長,市長,我與我的那些好朋友們,一致認為西沙貝爾應該穩定,團結,雖然可能有些小摩擦,可是像這樣的災難絕對不應該發生。同樣,我更不希望你們口中的棕熊,會出現在富人區,你們明白我的意思吧?”
“議員先生,你的擔憂我們能理解,這件事我們會處理好的,還請轉告您的那些好朋友們,西沙貝爾市一如既往的團結,穩定,今天的事不過是個小插曲,我們一定會找到那頭熊的。”
三言兩語之中,殺人案的凶手,就被定義在了公熊身上。
事實也是如此,第二天的報紙上,大幅度報道了一個叫做安德斯的賭場老板,在自家地下室馴養公熊的事。
同樣,安德斯引以為傲的碉堡式小樓,也被當成了公熊發怒時,眾人無法跑出去的原因。
畢竟,賭場只有一個樓梯,只要公熊堵住門口,大家就跑不出去了,這不是很好合理嘛。
至於真相是什麽,誰會去關心真相,那些中產階級組成的市民們,隻關心出事的地方是不是自己家門口,如果不是,那就沒有問題了。
至於貧民,抱歉,西沙貝爾市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是為了保護貧民而創造的。
第二天中午,一隻倒霉的公熊,被槍斃在了港口,這件案子就此結案。
當然了,明面上凶手找到了,暗地裡的調查還在繼續,作為賭場事件中唯一的幸存者,卡門也被警察投入了大牢。
王旭並不擔心卡門的安全,他一直在監視著一切,很清楚警方與市長並不相信,這麽大的一件案子,會是一個瘦的跟麻杆一樣,走路都會打晃的人乾的。
畢竟,現在的卡門太瘦弱了,完全就是難民應有的樣子,吃飯連碗都端不住,誰會相信他是凶手。
咚咚咚...
“誰?”
聽到敲門聲,坐在沙發上的王旭微微抬頭,輕聲道:“進來。”
嘎吱!!
開門聲響起,伯蒂緊張的捏著衣角,從外面走了進來,弱弱的說道:“先生,我想跟你借點錢。”
“借錢做什麽?”
王旭有些不明所以,因為他知道伯蒂的家庭條件還不錯,是穩穩的中產階層。
“有急用,求求你了,只要你借我兩百美金,你讓我做什麽都行。”
伯蒂這麽一說,王旭還沒表態,她自己就哭了。
王旭抬頭看向她,目光中帶著審視:“你要借200美金?”
200美金在這裡可不是小數目,伯蒂的父親比爾,在他這租了整整一層樓開酒吧,每年的租金也不過180美金。
這裡可是中心區,寸土寸金的地方,可想而知200美金的購買力。
“嗚嗚嗚...”
伯蒂只是哭,傷心的像一隻被主人丟棄的小狗。
王旭端起酒杯喝了口酒,沉思片刻,略帶遲疑的問道:“你是不是,想救卡門?”
除了卡門,王旭根本想不到,誰能讓伯蒂不惜一切,來他這借200美金這麽一筆巨款。
聽到他的話,伯蒂身體微微一顫,淚水像決堤的大壩一樣,哽咽道:“卡門被抓起來了,我去警局看望他,那些人說卡門跟一件大案子有關,除非有200美金,不然就等著給卡門收屍吧。”
“你確定?”
王旭知道的情況比伯蒂清楚,很清楚警局並不認為卡門是凶手,只是將他當成了卷入凶殺案的普通人。
按照正常價碼,想從警局撈一個人,有2美金就足夠了。
就是那些搶劫犯,盜竊犯,市面上的價格也不過20美金,如果你在警局有熟人,在這個價格上還能打個折扣。
卡門既然沒有被定性為凶手,那就是不相乾的普通人了,正常情況關個十天半個月也就放了,出錢撈人的價格不會太離譜才對。
“你是不是跟他們說什麽了?”
這個價格很不對,王旭覺得這裡面還有故事。
伯蒂不敢隱瞞,抹著眼淚說道:“他們問我是誰,我說是比爾酒吧老板的女兒,他們還問我卡門跟我的關系,我怕他們把我趕走,就說卡門是我哥哥。”
這就對了,王旭一聽就知道,問題是出在哪了。
如果是普通人涉案,花點小錢就能將人撈出來,如果這個人的身份不普通,一般情況下有兩種可能。
第一個是,這個人的身份很高,是富人,警員們要端茶送水,點頭哈腰的將人送出來。
第二種就是,這個人的身份不上不下,既不是貧民,也不是富裕階層,那你就等著挨宰吧。
很顯然,那幫人聽到伯蒂的話,就將卡門當成比爾的兒子了。
比爾只是酒吧老板,跟富裕階層是挨不上邊的,偏偏他又不是窮人,不宰你還能宰誰。
恐怕200美金這個數,也是那幫人綜合著比爾的身價來的,這筆錢對窮人來說是天文數字,對比爾來說咬咬牙也能拿出來。
“你回去吧,這件事你不用管了,十天半個月之後,卡門就會被放出來。”王旭明白了始末之後,並沒有借錢給伯蒂,他知道卡門這次會有驚無險,不會要死要活的。
可惜,伯蒂不知道這一點,還以為王旭是在推脫,含著淚解開自己的上衣,落淚道:“我用這個跟你換,行嗎?”
王旭瞳孔放大了一下,他必須要承認,那具略顯幼嫩的身體,承載著我們逝去的青春,沒有一點閱歷的人,不會懂得蘿莉的珍貴。
很顯然,他就是這麽一個有閱歷的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