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6章 天運珠與瞎道士
“我叫林鶯鶯,這就是我的真名字,我是魔都人,穿越的時間是2015年。
你問我是幹什麽的呀,我是個模特,好吧,你是老大,你說我是高級雞,我就是高級雞嘍,反正給錢我什麽都做,誰會跟錢過不去呢?
穿越吧,挺讓人匪夷所思的,我記得當時去車展趕場,主辦方提供的衣服特清涼,要求還挺嚴。不讓穿打底褲不說,還要我們剃毛,我們當時座的是大巴車,我就拿著那種一次性刮胡刀在車上剃。
你問有沒有車簾呀,有啊,但是我沒拉,拉車簾幹什麽,我自己的東西,想讓別人看看還不行?
我記得停車等紅燈的時候,在我們車旁邊還停著一輛校車,拉的都是去旅遊的中學生。
當時我可興奮了,故意把腿張開的...
好吧,我說重點,反正就是我剃毛,好多中學生都在看。
有個老師還說我下流,可他看的眼睛都瞪出來了,我還不懂他的心思嗎。
結果也不知道是誰,拿了個小珠子丟我,當時我沒有關窗戶,珠子一下就飛進來了。
我彎下腰撿珠子的時候,紅燈變綠燈了,大巴車正要過路口,一輛闖紅燈的三輪車衝了過來,大巴車一避就翻了車,再醒來我就到了這裡,變成了一個十歲,剛被賣到青樓的小丫頭。
後面就有意思了,我是誰呀,咱是21世紀的精英,還能玩不過一群土著呀。
剛開始,我還有點害怕,後來就安心了。
都說青樓是魔窟,其實也就是那麽回事,只要你會裝,聽話,又有個好模樣,走到哪裡能沒有家呀。
在老娘的繞指柔下,很快就讓我打開了局面,就連當時的媽媽都說,我天生就是吃這碗飯的材料。
是,我是不該驕傲,可是我能怎麽辦,當時我才十歲呀,舉目無親的,難道我還能跑掉?
跟我一起被賣的還有幾個小姑娘,其中一個就嘗試過逃跑,結果第二天就被抓了回來,當著我們的面,六七個男人將她輪了大米,最後是大出血死的,好慘的!
我不想死啊,既然生活無法反抗,除了順從還能怎麽樣,誰讓咱是小姐身子丫鬟命呢。
看到逃跑的下場,剩下的人就老實了,一個個跟著媽媽學本事,沒事的時候再給姐姐們打打下手。
頭幾年,我們還小,媽媽不讓我們接客,只是吹拉彈唱,在樓裡當清倌。
第一個轉變是在十三歲那年,我們一起進來的小姐妹,有被人相中開了臉的。
怕我倒是不怕,咱怕啥,男女之間不就是那麽回事麽。
只是我不甘心啊,咱一個穿越女,那可是小說主角才有的待遇,要是穿越到古代,隻當個以笑取取人的風塵女子,我是無論如何也不服,再怎麽說,咱也得跟小鳳仙,李詩詩,陳圓圓這些前輩比肩吧。
什麽,贖身走人,換個行當?
不換,這裡各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賺錢又輕松,女人哪有不被男人壓的,來了這吧,我就跟回家一樣,趕我都不走。
我沒瘋,人生不就是這樣起起落落麽,我只是不甘心當小角色,我要成名,我要跟李詩詩,陳圓圓一樣,成為傾國傾城的名角。
所以,十三歲那年,我做了個決定,以詩詞揚名。
詩詞不能亂抄,亂抄會被當成妖怪的,一開始,我只寫些明清詩人的詩句,又挑那些看著可以,又不是太驚豔的寫。
寫來寫去,隻用了半年我就成才女了,真是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就連媽媽也要給我幾分面子。
之後,我開始為名聲大噪造勢,為此,我特意勾搭上了一個有才華,沒錢沒權,又三心二意的秀才。
我先是假裝跟他談情說愛,然後又不給他佔便宜,就這麽吊著他。
秀才文才是有的,可是他沒權沒錢,根本就過不了媽媽那一關,更沒有能量來強迫我。
隻用了三個月,秀才就耐不住寂寞,跟別的女人好上了。
我讓人將這事宣揚的沸沸揚揚,然後在大家眾志成城聲討秀才的時候,寄出了大殺器,納蘭性德的相思詩。
人生若隻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等閑變卻故人心,卻道故人心易變!
嘻嘻,真是好詩,而且應景,不枉我苦辛營造這種局面。
可想而知,這首詩一出,一時間洛陽紙貴,我的詩名,才名,立刻瘋傳大江南北。
你問那個秀才啊,這秀才傻,還以為我是真愛她,結果我的詩寫出來沒幾天,他就羞愧的投湖自盡了,你說傻不傻。
而且秀才的死,也是我人生的轉折點。
他死了,不但沒有損害我的名聲,反而更刺激了話題性,大大提升了這首詩的魅力。
當我豔名傳遍大江南北,一時間風頭無二時,我的金手指覺醒了。
對,就是這顆珠子,它是跟我穿越過來的,我醒來的時候它就在我嘴裡。
這顆珠子可不簡單,它叫天運珠,能收取與賦予別人氣運,現在我也沒有搞懂它都有什麽功能。
在我手上吧,我就發現它能吸氣運,然後給我許願的能力,就跟小說中的主角一樣。
那些主角,都是想什麽來什麽,比如說缺錢了,肯定很快就有賺錢的機會。
而我,只要付出氣運,然後向天運珠許願,很快就能將願望實現。
當時,有個豪門之家的大少爺,想讓我給他當小妾。
我能看上一個紈絝少爺嗎,當然看不上了,配上我的最低也得是個王爺,而且是明媒正娶的正妻呀。
可是不管是我,還是青樓的媽媽,都沒有抗衡他的實力,眼看著我就要大禍臨頭了。
然後,我就用自己的氣運許願,讓這個紈絝少爺不得好死。
嘻嘻,第二天,外面就傳來了消息,紈絝少爺進山打獵,遇到了藏在山裡的通緝犯。
慘啊,真慘,那個通緝犯最好男風,紈絝少爺被人抬出來的時候,聽說後面都讓人給玩爛了。
從那以後,我就利用抄詩來聚攏名氣,然後與那些有大氣運動人交往,讓天運珠吸取他們的氣運。
慢慢的,我有了自己的花船,成了江南花魁大賽的冠軍,當上了天下第一名妓,就連當時的皇子,也以看到我的舞姿為榮。
可惜好景不長,就在我許下願望,要跟當時的六皇子在一起時,迎來了氣運反噬。
六皇子的氣運太龐大了,根本不是我之前接觸到的人能比的,而且他有氣運金龍護身,我連吸收他的氣運都不行。
遭遇反噬之後,我自身的氣運大降,喝涼水都塞牙。
一個不巧,有人打翻了蠟燭,結果榮華富貴成了過眼雲煙,我就這麽死了。
再醒來的時候,我就成了紅船上的一縷孤魂,只有一塊木板當做寄身之所,終日只能待在冰冷的海水下。
那樣的日子持續了三十年,我才從遊魂變成了猛鬼,有了聚攏紅船,出現在人間的力量。
每隔十年,我能出現在人間三天,這三天就是我尋找獵物的時候。
因為六皇子的事,我知道身份高的人,雖然有大氣運,可是也有更凶猛的反噬。
所以,我就尋找那些小門小戶,有氣運,氣運卻不會太高的人下手,吸乾他們的陽氣,然後讓天運珠吞噬他們的氣運,輔助我修煉用。
什麽,史太公,我不認識史太公啊?
哦,你是說從我船上逃走的那個傻小子,哼,那是三十年前的事,那天,我遇到了一個喜歡管閑事的臭道士。
那個臭道士還真有兩把刷子,我與他一番惡鬥才刺瞎了他的兩隻眼睛,可惜他精通五行遁術,最終我還是沒能將他留下來。
你說的那個傻小子,就是那天逃走的,他還從我這因禍得福,得了不少氣運回去。我猜測,有了那些氣運之後,姓史的傻小子該飛黃騰達了吧?”
......
把玩著手中的天運珠,王旭聽林鶯鶯講述了她的過往。
這是一個有金手指,卻沒有主角命的穿越者,到死也沒有飛黃騰達。
“我的故事說完了,天運珠也給你了,看在咱們是老鄉的份上,你就繞我一命吧,我保證以後再也不出現在你面前。”
林鶯鶯一臉討好的看著王旭,王旭並不是個言而無信的人,開口道:“你...”
“哈哈哈,妖孽,我找你了三十年,你終於被我找到了,我能報瞎眼之仇了!”
王旭還沒等開口說話,伴隨著一陣大笑聲,一個手上拿著算命幡的瞎眼子踏水而來。
看到這個瞎眼道士,王旭楞了一下,樂了:“嘿,瞎子,我們又見面了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