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7章 名利居
進了名利居,王旭找地方坐下,抬眼往周圍打量了一眼。
入眼,就跟來到現代的百年老店一樣,裡面掛滿了字畫與對聯,其中有幾位王旭都認識,不是當代大儒便是文壇新秀,顯然這些人都來過這裡,還在店裡留下了墨寶。
“客官,您是住店啊,還是吃飯啊?”
等到王旭坐下,有店小二上來招呼。
王旭一邊欣賞著牆上的字畫,一邊開口道:“也住店,也吃飯,要一間上房,再來一桌酒菜,挑拿手的來。”
“好嘞,您稍等...”
店小二吆喝著走了,很快便有酒菜端上來,兩涼、三熱、一蒸、一燉、一壺酒,擺了小半桌。
胡吃海塞一陣,味道還不錯,菜式與酒水都屬上乘。
一算帳,來了新花樣,店小二先是打量他兩眼,隨後開口道:“敢問公子,可是有功名的讀書人?”
“怎麽?”
王旭穿的是儒士服,放下碗筷,掃了眼身上的衣服,笑道:“這身衣服,應該沒人敢亂穿吧?”
讀書人分為兩種,一種是有功名的,一種是沒有功名的。
沒有功名的人,是不能穿儒士服的,在家裡穿都不行,堂而皇之的穿出去更是大罪。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店小二連連應是,又道:“我們名利居有個傳統,付帳可以分為兩種,付錢,或者付文。公子要是自信,可以用墨寶代付,不管是詩詞還是字畫,只要寫的好,全都能在我們這裡當銀子用。當然了,如果太差,或者是不方便,您當我沒說。”
“這些牆上的字畫,都是這麽來的?”
王旭沒有急著應下,而是又往牆上掃了眼。
店小二臉上帶著恭敬,回答道:“您真是好眼力,我們名利居,在這少說有五百年歷史了,收錄的各種字畫,對聯,詩詞,不下上千幅,擺在一樓客廳裡面的,連十分之一都不到。”
王旭之前聽過,有的酒樓隻對文人開放,每一年州試前後,都是一場文學盛宴。
看來,名利居也差不多,雖然不禁止有錢人進來,追求風雅卻不落後,不用想也知道,能將字畫擺在這裡的,別管叫不叫得上名字,恐怕沒有一個是泛泛之輩。
“老師走後,我這幾年深居淺出,確實有些低調,連外面人都說我是江郎才盡。這次來揚州趕考,低調是不可能低調的,既然如此,不如所幸就高調一次。”
王旭心思一轉,看向大堂內的食客,發現其中不乏士紳文人,於是開口道:“拿筆來!”
店小二一揮手,便有夥計端上筆墨。
將筆拿在手中,王旭思索片刻,提筆寫道:“憫農...”
憫農: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這首憫農詩,放在後世就跟床前明月光一樣,基本上誰都能哼哼兩句。
不過很少有人知道,這首詩是八句詩,前面還有四句:“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四海無閑田,農夫猶餓死。”
前四句王旭沒寫,為什麽不寫,一是前四句只能算一般,二是前四句太招人恨。
他可是朱黨的後備役成員,寫詩,寫四海無閑田,農夫猶餓死,這不是諷刺士紳兼並土地,給寒黨新政搖旗呐喊麽,當然不能那麽寫了。
只寫後四句,去掉那些帶有諷刺性質的,就只剩下了對農民辛苦,對糧食來之不易,應該珍惜的勸說,算是標準的政治正確。
至於滿大桌子的菜,酒足飯飽,寫這樣的酸詩是否合適,其實一點都不影響。
歷史上,生於唐代,一路做到宰相位置,寫下這首憫農詩的李紳,可是一位最愛吃雞舌頭的雅士。
傳說中,李紳吃飯,必點鳳舌這道菜,一頓飯要殺三百隻雞,隻取雞舌頭,其余一律不要。
他還有一個毛病,被宰殺的雞,取了舌頭之後必須丟掉,挪作他用都不行。
李紳有個小妾,覺得將整隻雞丟掉太可惜了,就留了一隻雞晚上燉湯喝。
到了晚上,李紳喝湯的時候一看,發現雞湯裡沒有雞舌頭,立刻就大發雷霆。
後世有歷史學家出來洗地,說李紳吃雞舌頭,將雞丟掉,是為了救濟窮苦百姓。
窮苦百姓吃不起雞,就整天守在李紳家外面,撿那些不要的雞回去吃,李紳這麽做是善舉,不是真的極盡奢華。
到底是怎麽回事,大家又不是唐朝人,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反正李紳的行為,一直被人津津樂道,與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詩句,比較起來相距甚遠。
嗖!!
一詩寫完,萬丈金光,從紙面上衝天而起。
金光在半空中組成四句詩,散發著耀眼的光芒,文光一路向上攀升,很快便達到了八丈,與九丈詩成鎮國只有一步之遙。
“詩成鎮州!”
看到這邊的動靜,大堂內的食客都坐不住了。
在座的有一個算一個,不是文人便是士紳,沒有一個目不識丁。
眼見這篇詩詞,只差一丈便能鎮國,有人驚呼道:“這是誰寫的詩,名利居難道來大儒了?”
“不是大儒,是一個年輕人,看上去好年輕啊,他有二十歲沒有?”
“十七八的年級,有如此詩才,這種人我們揚州沒有吧?”
“誰說沒有,難道你們忘了幾年前,被薛大儒帶在身邊少年了嗎,那個少年可是春風得意,十幾歲的年級,就寫下過好幾首鎮府詩的人啊!”
“對,我記得那人,那個少年叫王旭,這幾年沒了他的消息,眼下這個寫詩的人不會就是他吧?”
伴隨著周圍的議論聲,金光慢慢收斂,化為一頁金書留在了桌子上。
王旭目光中帶著笑意,這篇詩文,預示著他的回歸,也預示著他的履歷上,又將再添一筆。
履歷,說有用也有用,說沒用也沒用。
平常你不會用到它,但是在評定大儒,或者修史的時候,這就必不可少了。
假如王旭跟其他人,一起評定大儒,對方的詩文數量與質量不及他,二選一,他成大儒的可能性就比對方更大。
同樣,寫出的高質量詩文多了,被人記住的可能性也更多,要是他身上有幾十篇這種詩文,能夠裝訂出一本王旭詩集來,別說他幾年不出現,就是幾十年不露面,別人也不敢否定他的才華。
這幾年,王旭稍微低調些,就被人在暗地裡說江郎才盡,還不是因為他拿得出手的詩文太少,無法證明他是個文豪,而不是曇花一現的過客。
“敢問公子,您如何稱呼?”
名利居的掌櫃,小跑著從樓上下來,拉著王旭寒虛問暖。
王旭微微一笑,對著周圍人拱手道:“小生王旭,字續之,見過諸位了。”
“王續之,可是寫出,世人隻道黃金貴,不問天公買少年的王續之?”
一名讀書人站起來,向著王旭詢問道。
王旭聽了,微微點頭,一笑而過。
書生沒等再說什麽,一位士紳又站了起來,繼續道:“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這首詩呢?”
“也是...”王旭謙虛的拱了拱手,算是對大家的問候。
“遠看山有色,近聽水無聲,春去花還在,人來鳥不驚,這首詩是不是你的作品?”
聽到還有人問,王旭繼續點頭,這首詩是他在江南所做,老師帶著他去訪友,見到了一名畫道宗師。
宗師畫出一幅山水畫,讓王旭即興作詩,王旭便抄來了這一首。
“果然!”
聽到王旭的對答,周圍士紳恍然大悟,看向他的目光就不同了。
鎮州詩,放在進士身上都是亮點,王旭連舉人都不是,能做出鎮州詩來,就跟中學生研究高等數學一樣。
可想而知,用不了一天,揚州府的士林中人,就會知道他來的消息。
當然了,這也是王旭想要的,他還等著揚州府的讀書人,幫他傳播名望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