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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大明朝》547.第542章 這不是贖買式土改嗎?
  第542章 這不是贖買式土改嗎?

  對於湖北的土地問題,朱慈烺已經有了決斷,不需要聽取黃宗羲和紀坤的意見。不過整個湖廣地域廣闊,情況複雜,還有趕蠻拓業的後遺症,一刀切是不行的。所以他才把比較有想法紀坤和黃宗羲召來武漢,想聽聽他們的意見。

  “臣以為萬事都要講大義,定名分,堂堂正正,如此才能通順興旺,上下和諧,中外歡悅。本朝所失者,就是重大義而輕名分,有封而無建,因而上有天子,下無封君,無封君則無封臣,則衛所之封,名不正,實則爛”

  正在講大義名分的人是紀坤!他是訟棍加酷吏的人設,自然重視法度。同時他又是軍籍出身,祖上也是跟隨朱元璋打天下的功臣,給封在了揚州衛。

  在他看來,朱元璋搞得衛所製其實就是個半封建半官僚!而半封建半官僚就是衛所製的敗筆。

  如果是完全版的封建那就不可能有那麽多的衛,既不需要,也控制不了,世界上也不存在沒有君主直轄領地的封建。

  所謂封建,其實就是管得了的地方直營,管不住的地方發包。

  以明朝的情況,最多在國土周邊地區封上幾十個藩鎮,或以諸王鎮守,或以功臣為君。余下的地方,還是得由官僚政府直接管理了。

  這樣外藩內官,互相牽製,保持壓力,也容易保持活力。

  另外,封在邊境上的外藩如果沒有造反的實力,就只能往外發展,去折騰蠻夷韃虜了。

  當然,內官外藩玩砸了也是有可能的!大明立國之初的九塞藩王就有點內官外藩的雛形。不過九塞王的體制也是半封建半官僚,沒有堂堂正正的法度可以約束上下,各種變扭就不斷了。

  如果是完全版的官僚統治,那就和趙宋差不多了

  “以臣之愚見,國家大事,就應該有名有實,堂堂正正。藩鎮者藩鎮之,官府者官府之,公田者公田之,私屬者私屬之。”

  紀坤接著說道:“如今東南之名實稍正,因而為政比之以往大為通達,百姓稍安,朝廷所入也增加不少,可以勉強維持二三十萬之新軍。然而湖廣、巴蜀、山東、雲貴之地,名難符實之事重多。譬如實為藩鎮,但名為巡撫、總督、團練大臣者有之;實為封臣,名為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者亦有之;名為軍屯官田,實為封臣私邑者更有之。

  朝廷如欲長治大安,就應該先正名分,再固根本,以強乾禦強枝!”

  他的話似乎有點離題了,不過明朝土地問題的根源,其實就封建體系的混亂!

  “如何正名實呢?”朱慈烺問。

  紀坤道:“可官府者官府之,可官田者官田之。”

  他的意思能拿在手裡的,那就別客氣了朱太子的為人誰不知道?但是拿不了的,也沒辦法啊!

  大明現在只是在東南稍安,要收拾的對手還多的很,怎麽可能在湖廣這裡和一幫趕蠻拓業歷練出來的土軍頭打爛仗?

  湖廣的平原地帶當然好搞,但是湖廣西部、南部還有大片的山地,原始森林那是接地連天的,真要掃平沒有十年八年就別想了。

  紀坤又道:“不可官府者,當行封建,立法度,君君臣臣,各盡其責。”

  如果說人話,這番話的意思就是沒有辦法直轄的,也不能放任,而要堂堂正正的封建。只有這樣才能制定法度,讓封君封臣們各自盡職,為朝廷出人出力。

  別以為封建主一定會反抗中央,在歷史上的大明末世之中為朝廷辛辛苦苦打了那麽多年的秦良玉老太太不就是個封建主嘛!她是石柱土司的“老太后”啊,她的白杆兵就是土司家兵。論起功勞苦勞,京營都比不過他們。

  朱慈烺不置可否,又將目光投向了黃宗羲。黃宗羲也當了年余的“酷吏”,整個人看上去都有點陰沉了。

  “太子殿下,”黃宗羲沉吟著道,“您到底想將湖北之田當成官田還是民田?”

  朱慈烺看著黃宗羲,“黃卿以為呢?”

  黃宗羲道:“計口所均之田理應是官田。均田是為了抑兼並,彌貧富,所以應該是官田,不許私自轉賣轉租但是如今朝廷的官田軍田卻不為抑兼並、彌貧富而設,不僅允許轉租,而且還會因為佃戶欠租而驅田,並且所收之官租甚多。如此官田之法,真的可以在湖北施行嗎?”

  朱慈烺不是開國雄主,所以他不能走“重啟循環”的路,而只能憋憋屈屈的試圖帶著一億幾千萬離亂之民,去摸索一條走出治亂循環的出路。

  所以他不和李自成、多爾袞一樣計口均田——計口均田的實質就是重啟治亂循環,前提則是人口因為“亂”而大幅減少,人地矛盾得到充分緩解。

  一個老百姓你給分個十畝八畝的好田,自然是安居樂業了。而且在人口膨脹到一定數目之前,兼並土地的利益也不大——封建官僚兼並土地是為了收租,人多地少租金才高啊!沒有人你租給誰去?

  同時,當土地足夠寬裕的時候,農民也不容易種地種虧了本,小農經濟也就容易維持了。

  但是當湖北回到大明東南這個人多地少的總盤子當中後,計口均田的成果怎麽維持?如果把湖北那幾個府的土地都歸入軍屯司,那麽不僅租子高了,而且還有驅佃的問題。那些湖北農民能滿意?他們可都是從李自成那裡分到田的,以後他們還不得日日夜夜思闖王啊!

  可如果不收那麽多租子也不驅佃那麽別處租了公田的農民就該叫屈了。

  黃宗羲又道:“如果將湖北流賊所均之田皆列為私田,那麽私田五年免征之策,是不是要在湖北執行?如今湖北商紳數量大減,短期內難以恢復,小農所種之米賣不出去也沒有什麽意思的如果賣不出去,他們何不少種一些?”

  “黃卿可有良策?”朱慈烺笑問。

  黃宗羲道:“臣建議將湖北流賊所均之田列為私田,但是湖北小民必須向繳納一筆買田之資。買田之資可定為一畝土地兩年所產白米之數。約在一石五鬥到四石之間,可分五年付清。

  湖北所均之田,約有三四千萬之數。以三石均之,可得白米九千萬石到一億兩千萬石之間!

  朝廷可以將其中一部分補償給有田契的失田之主,這樣朝廷也就不必用武漢府的官田去補他們的損失了。而所余部分,可盡歸朝廷所有。臣估計五六千萬石還是有的一旦買田之法全面在湖北實行,朝廷在數年之內,都能從湖北得到二千萬石,不僅可以緩解東南糧荒,而且可以增加大筆財入。”

  這不是贖買式土改嗎?朱慈烺心想:應該能行吧?後世不知道誰采用過的既然經過實踐經驗,應該是錯不了的!只是這辦法還是個遠水,畢竟整理湖北四府的土地,和農民訂立買田之約也不是動動嘴皮子的事兒。

  “黃卿的辦法不錯!”朱慈烺點點頭,“紀卿的建言也不錯都有可取之處。

  就設立一個湖北清田司,歸在兵部軍田司下,這個清田司就由黃卿主持吧過一陣子要辦個湖廣招賢科考試,也由黃卿擔任主考,順便為清田司選拔一批官僚。”

  “至於紀卿!”朱慈烺看了一眼紀坤,後者一臉渴望期待的表情,顯然想脫離酷吏隊伍,成為一位名受人尊敬的大明文官啊!

  朱大太子笑了笑:“賞銀兩千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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