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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謖別傳》第204章 吳下阿蒙(4)
  第204章 吳下阿蒙(4)

  李芳是窮人家的孩子,從小就在外面做事情,她離開家時年齡已經不小,對家鄉的記憶非常深刻。

  雖然她對自己被父母賣掉也有不滿,但因為際遇很好,長大以後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終於明白了父母的苦心,她再抑製不住對親人的思念,憑著兒時模糊的記憶,回到尋陽縣找到了自己的家。

  看著父母和兄妹,還是過著以前那種清苦的日子,李芳內心非常不忍!

  就找上門認回了自己的父母,經常用自己的私房錢接濟家人,但她的錢財並不是很多,家人的生活雖然改善很大,應該沒有多少余財。

  這次哥哥李勇,突然到荊門買下不少的田產,用掉的錢財有近千兩銀子,這比她歷年給家裡的錢財加起來還要多,讓她心裡有些迷惑。

  她也曾問過哥哥銀子的來歷,哥哥說是朋友一起做生意賺到的,讓她放心。

  現在他哥哥被抓,一個素不相識的人通風報信,突然被扯到了這個案子裡,還真讓她有些心裡不安!
  如果自己的哥哥真的做出這種事,那就麻煩大了,她甚至都沒有臉面在劉備府上待下去了。

  看到李芳受驚的表情,馬謖要的就是這個效果,馬上反過來安慰李芳道:
  “李管家也不要著急,現在我把他們帶到江陵去,並不是說他們就是搶劫犯,只不過是例行調查,問問情況而已!”

  李芳畢竟是女子,還是有些膽小怕事,可不願意這樣的事情發生,就算是叫去詢問也不想。

  先不說哥哥從小是吃不得苦的人,能不能受得了那皮肉之苦,所謂“三木之下,何求不得!”可不是虛言唬人,屈打成招的事情,時常發生。她有心寧事息人,就試探著對馬謖說道:
  “馬將軍,你能不能不把他們送到衙門,直接交給我?”

  馬謖本來的意思,也是要寧事息人,雖然李芳的提議正中下懷,但他還是有些為難的說道:

  “以我們的交情,李管家既然已經開口了,我應該給你一個面子,我也相信你的家人都是清白的!但令兄與這個案子的事情,趙將軍已經知情,如果要是我私自在這裡放人了,只怕趙將軍不會答應,要是報到主公那裡,我也不好交代。”

  李芳一聽,臉色刷的就變白了,她和趙雲打交道的次數,可比馬謖要多得多,她可是知道,趙雲雖然為人隨和,但要是在公事上,可是出了名的堅持原則,從來都是公事公辦,絕不徇私!

  當年在建業東府居住的時候,趙雲與李芳各為其主,因為劉備和孫夫人之間偶爾的意見不統一,各自都要執行主人的命令,他們之間的不愉快事件可不少。

  只要是劉備吩咐下來的事情,趙雲雖然也會發表自己的看法,但只要接受了任務,他可不管對錯,都是不折不扣的執行,可沒有少給李芳難堪。

  李芳心裡明白,哥哥要是落到趙雲的手裡,雖然不見得被冤枉,但那些諸如“殺威棒”之類的程序,可是一道都不會少!
  而且李芳對自己的哥哥也沒有信心,因為在她的印象中,父母一向都是重男輕女。雖然比自己大,但在家裡一向是好吃懶做,從小就沒有少做壞事!

  一旦事情是真的,或者哥哥頂不住殺威棒而胡亂服罪,到時候再想要從趙將軍手裡撈人,基本不太可能。

  李芳想起哥哥被打得皮開肉綻的樣子,不由得用哀求的眼光看著馬謖說道:

  “馬將軍,你就幫幫我吧,我和趙將軍可說不上話!”

  馬謖一看火候差不多了,假裝猶豫了一會,才回答道:

  “李管家,不瞞你說,令兄發生這樣的事情,也與我有關,這案件也是因他侵佔軍屬田產的事情牽扯出來的,既然有你作保,我拚著受主公的責罰,也要幫你這一次,這幾個人你都領走吧!”

  李芳大喜,千恩萬謝以後,帶著那幾名手下,分別把自己的家人領走。

  因為這幾個被抓之人膽子都小,見機得快,並沒有拒捕,都沒有受皮肉之苦,幾個女衛都對馬謖很滿意,再次道謝以後,分別離去。

  馬謖敢把這幾個人放走,其實也是看出來,劉備讓趙雲接受這個案子,其實並不想追究,無非是例行公事問詢一番,他不想把自己裝進去,也就樂得做個人情!

  ……

  ……

  呂蒙被孫權看重,點名安排鎮守尋陽,與江夏郡遙遙相對,他一直把關羽作為自己的假想敵,想要戰而勝之!
  呂蒙雖然是武夫出身,但他可不是那種一勇之夫!
  他的武功並沒有達到頂尖水平,即便是在江東,他的武力也只在中等水平,較之甘寧、太史慈、蔣欽、周泰等勇將,頗有不如!
  他也有自知之明,用關羽做踏腳石,在武功上是無法與之匹敵的,所以,他只能假象在戰場上擊敗關羽。

  他雖然是一員智將,李勇等幾人到荊門縣購買田產,也是他主導的,甚至大部分費用都是他出的!
  但馬謖想的有點複雜了,呂蒙並沒有如此深謀遠慮,他這麽安排,並不是要在江陵留下內應,而是想要收買孫夫人女衛,並拍孫夫人的馬屁。

  當然,他這樣做,也有給劉備添亂的意思,他已經給孫尚香出了個主意,讓她找劉備多要一些土地,賞給自己這些女衛的家人,並讓女衛們替她管理田產事宜,收取佃租,作為自己的開支費用。

  呂蒙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挑起孫尚香的野心!

  一個女人,一旦嘗到權利和金錢的甜頭,肯定不會輕易放棄,就要爭奪江陵的控制權,很容易造成孫尚香與劉備之間的不和睦!

  因為江陵本來就是孫權給孫尚香的嫁妝,就相當於她的封地,江陵由她來主導,合情合理!
  這樣一來,劉備就比較難做了,如果他給了孫尚香這個權利,這江陵就難以管理了,如果他不給這個權利,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呂蒙要的就是這個效果,因為當時他和孫權定計,是他獻計讓醫生將不孕藥物放到食物裡,造成孫尚香一直不能受孕,以此幽禁劉備。

  但劉備帶孫尚香離開江東以後,就不能每天給孫尚香服用那些藥物,雖然醫生說她懷孕的幾率很小,呂蒙也怕發生意外。

  一旦孫尚香生下一男半女,這江陵就鐵定是歸劉備所有,呂蒙的計策也是不攻自破,他在孫權心目中的份量,也要大打折扣!
  因為孫權以後要想和劉備開戰收回荊州,就沒有合適的借口,對一方大勢力來說,信守盟約是很重要的,這開戰的借口也非常重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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