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章 元晦
警察點了點桌子:「開始!」
林頤膘了譚箏一眼,精神抖擻,準備率先發難。但嘴還沒張利索,林思成站了起來。
「林總,你要幹什麼?」
「質證!」
「你?」
「對,我!」
說話間,林思成已經繞出了桌子,走到了對面。
林頤莫名其妙:你質證,那你請的律師是做什麼的?
關鍵的是,你能不能說的清楚?
林頤心下大定,剛要說什麼,林思成擺擺手:「林律師,你別激動,我先問!」
如果是譚箏,她可能會顧忌一下,但如果是林思成?
先問,就代表著先敗————
林頤勾了一下嘴角:「可以!」
「好,林律師,第一個問題:你懂不懂文物?」
一秒鐘之前林頤還在笑,但聽到這個問題,一張臉「欻」的就垮了下來。
純粹是下意識,她本能的想到警察站在門口,問她「有沒有學過法」的那一幕。
何其相似?
看她臉色不對,林思成解釋了一下:「林律師,你別誤會,我沒有別的意思:如果你不懂文物,接下的問題,你可能回答不了!」
林頤的臉色更難看了。
林思成是在提醒她:林律師,涉案物證是文物,今天的質證全程都會圍繞文物展開。
如果你連文物都不懂,你怎麼辯護?
林頤的嘴張了又張,一瞬間,腦海中湧出無數的措辭。但是,她不知道該用哪一套。
如果說懂,她只是臨時抱佛腳,浮皮潦草的了解了一下。林思成萬一問到什麼古怪刁鑽的問題,她肯定答不上來。
如果說不懂,警方很有可能取消她的質證權。稍後換譚箏問詢,如果在語言中設置陷阱,三位當事人絕對會中招。
林思成沒時間等她慢慢想:「林律師,第二個問題:本案中的《朱子手稿》刻印內容,用的是什麼字體?」
林頤抿住了嘴:因為她真的不知道。
她只知道,上面朱熹批註時用的是什麼字體:北宋蔡體。
郎慶祥剛要說話,警察敲了敲桌子:「其他人安靜,林律師,請回答!」
林頤躲無可躲,避無可避。
她咬咬牙:「宋體!」
一瞬間,旁邊的三位齊齊的嘆了一聲。
林思成笑了笑:「林律師,說個小常識:宋代沒有宋體,到明代才有。宋代刻印,一律用的是唐體————」
一群警察憋著笑,身邊的三位對著眼神,不知道該說什麼。
林思成太壞了————
林頤的臉紅到了脖子根。
確實是常識,但她確實不知道。問題是,這不能怪她。
一個出生在香港,成長在香港,專注經濟糾紛領域的律師,不需要關注什麼文物。
邦翰司請她來,打的是經濟糾紛、合同違約的官司。她了解的重點是合同有沒有漏洞,免責聲明有沒有短板,競拍流程合不合規。
僅僅只有三四天的時間,她能臨時了解一些涉案物證的信息,已經夠敬業、夠專業了0
再說了,誰能想到,邦翰司剛在法院立案,什麼時候開庭都還不知道,卻被訴方反手先報了案,告他們欺詐銷售?
所以從頭到尾都沒人料到過會有今天這一幕,林頤也從來沒有料到過,會被人這樣羞辱————
一時間又羞又氣,林頤的臉紅的仿佛要滴血。
林思成乘勝追擊:「林律師,接下來的問題都比較專業,為了節省時間,我建議,最好還是讓馮總和郎總回答的好。」
林頤的牙都要咬碎了,死死的盯著林思成:這一句,和告訴她「你既然沒用,那就讓開點」有什麼區別?
「林律師有異議?」
橫了好一會,林頤從嗓子裡擠出兩個字:「沒有!」
如果她說有,林思成再問她與文物相關的問題怎麼辦?
譚箏差點笑出聲:就這點心理素質,還想給我設陷阱?
你先過了林思成這一關再說吧————
「好,馮總,郎總,那我開始了————抱歉,林律師,借用一下!」
不等林頤說可不可以,林思成從她面前拿起一本文件夾。翻開後,裡面全是《朱子手稿》的照片。
正面、背面、側面————各個角度,九頁手稿清晰無比。
隨後,他又抽了一張宣傳折頁,就三四頁折在一起的那種。
其中一頁是《朱子手稿》的照片,但只有高宗朝的那四張。
其中還有一頁是文字介紹:先講二程,講地位,講影響力。再講《二程集》,然後再講朱熹。
洋洋灑灑千餘言,從朱熹的生平、到他對理學的研究、對宋及以後的朝代的影響力,以及他的學說在近千年以來對國家運轉、王朝興替中做出的貢獻。
最後,則是對這九頁手稿的評價。
很中肯,也沒吹牛,措辭也很肯定。
看完了一整面,林思成又翻了過來。
後面是對邦翰司拍賣行的介紹,詳細列舉了邦翰司的拍賣歷史,以及曾經拍賣過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古玩。
有圖片,也有文字,很是花哨,讓人看的眼花繚亂。
一直到折頁的最下面,不到兩公分寬的位置,印著幾行小字。
字極小,擠的極緊,整個一大段連個空格都沒有。像是一堆螞蟻擠在一起,一眼就能人頭皮發麻的那種。
仔細再看:
本公司製作的圖冊、宣傳資料、狀態報告、專家點評、拍品定名、年代斷代、款識認定、流傳有序描述,以及參考估價等,全部僅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對拍品真偽、年代、
作者、材質、完整性、修復情況、品相、市場價值的任何明示或默示擔保。
依據《拍賣法》的規定,本公司對全部拍賣標的真偽、品質、瑕疵不承擔擔保責任,所有拍品均按現狀拍賣成交。
競買人參與舉牌競價,即代表競買人已充分查驗實物、認可拍品全部現狀,自願承擔真偽、品相、年代判斷的全部交易風險。
拍賣成交後,買受人不得以拍品被第三方機構鑑定為贗品、仿品、後仿、年份不符、
存在修復、品相瑕疵為由,要求撤銷拍賣合同、退還貨款、傭金、倉儲物流費用。
除此外,還特地加了一條:因攝影、印刷、燈光、屏幕色差等原因導致圖冊與影像與實物存在色彩、細節差異,一律以預展實物原狀為準,本公司不對圖像偏差承擔責任。
林思成嘆了口氣:沒哪個拍賣公司,能把免責聲明列到這麼詳細的程度,甚至連燈光導致色差都考慮到了?
這是怕有人發現,兩版刻本的紙不一樣。
但沒人會看這麼細,即便看了,也不會在意:因為所有的拍賣公司都一個屌樣,免責聲明大同小異。
不管是外國的,還是國內的。
所以,如果讓林思成說實話:去拍賣會競拍,和逛潘家園沒什麼區別。該宰你的時候照樣宰你,該拿贗品糊弄你的時候照樣糊弄你。
像這次,委託人和拍賣方針對某位特定的競拍人聯手做局下套的情況,真就不少見。
有的時候,連中間的委託人都能省掉,知名拍賣公司的高管直接拿不值錢的贗品糊弄競拍人,騙幾千萬上億,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比如某利的兩位高級經理,就逮著一位藏家薅,短短幾年,騙了這位藏家五個億。
這還是明確查實拿現代工藝品充當古董,用百多塊的玩意騙藏家百多萬、乃至上千萬的案例。如果把他們以次充好,拿晚清的地攤貨當成宋、明時期的宮廷珍品這一種的都算上,十個億都不止。
所以,現實比藝術更離奇。
感慨了一下,林思成拿起文件和折頁,看了看對面。
不管是馮萊恩還是郎慶祥,都有心理準備。兩人精神一振,暗暗警惕。
「兩位,別緊張!」
林思成笑了一下,指著文件夾中的照片,「馮總,這一頁圖片,是不是本次拍品,《
朱子手稿》中的一部分?」
馮萊恩盯著他:這不是廢話,你拿的是邦翰司的物證資料,你難道不知道?
他剛要回答,郎慶祥眉頭一皺:林思成指的,正好是宣傳圖冊和折頁中沒有,照片中有的那五頁中的一頁。
難道他們發現現了紙的問題?
其實就算發現了也沒沒關係,免責聲明又不是擺設?
心裡雖然這樣想,但郎慶祥直覺有些不對勁,搶先回答:「是,但是我要聲明一點————」
「郎總,我問的不是你————」林思成當即打斷,「馮總,請回答!」
兩人對了個眼神,郎慶祥的眼皮眨了一下。
兩人認識不久,沒什麼默契。但馮萊恩至少知道,這是肯定的意思。
他點點頭:「是!」
林思成打開折頁:「那為什麼沒有在宣傳資料中展示?」
馮萊恩不慌不忙:「林總,你既然知道這是宣傳資料,那就應該知道:資料中隻宣傳重點————就像你參與競拍的那兩套醫書(《濟陰綱目》與《濟陽綱目》),一共有一百多冊,難道每一頁都要展示?」
「說的有道理!」林思成頓了一下,在折頁上畫了一個圈,「那就先擱置!」
隨後,他把折頁翻了過來,指著最下面的免責聲明:「馮總,邦翰司對拍品的真偽、
品質承不承擔擔保責任?」
馮萊恩不假思索:「不承擔!」
「對拍品的瑕疵承不承擔擔保責任?」
「不承擔!」
「邦翰司能不能對拍品的關鍵性瑕疵,重大瑕疵承擔必須的披露義務,並保證對明知瑕疵如實披露?」
馮萊恩很想說不能,但話到了嘴邊卻猶豫了一下:因為免責聲明中沒有這一條,他不知道該不該說。
琢磨了一下,他往旁邊看了看。
郎慶祥還在琢磨這一句是什麼意思,林頤則點了點頭。
什麼是關鍵性、重大瑕疵?
說直白點:只要眼睛不瞎,就能看得出來的問題。
比如瓷器有豁口,字畫有蟲眼,古錢缺了邊。
什麼又叫「對明知瑕疵如實披露」?
即拍賣行對知曉的關鍵性瑕疵,必須在圖錄、預展標籤、宣傳資料中顯著標註,不能留白、模糊修飾,以及修圖掩蓋。
這是剛性責任,就像你吃了飯就必須付錢一樣,沒有任何的免責空間,即便聲明了也無效。
如果你否認,不但達不到任何效果,反倒會成為不誠信、抗法的表現,會加重法庭對你的不良印象————
看林頤點頭,馮萊恩也跟著點了點頭:「承擔!」
「好!」林思成又把折頁翻了過來,指著文字內容中對朱熹的介紹:「馮總,朱子姓名叫什麼?」
看了看折頁,馮萊恩瞪大了眼睛:姓林的,你是不是在逗我?
我雖然是外籍,名字也像外國名字,但我是華人。
我要連漢字都不識,怎麼可能成為邦翰司拍賣行亞洲區的負責人?
這上面寫的清清楚:朱子,朱熹尊稱——
「馮總,請回答!」
馮萊恩不情不願:「朱熹!」
「馮總,還有呢?」
「我說了,朱子叫朱熹,還有什麼?」
林思成不疾不徐:「馮總,你隻回答了名,沒有回答字!」
他黑著臉:「林總,這和本案有什麼關係?」
馮萊恩懷疑,林思成就是在故意耍他。
更或是,在故意激怒他。
「馮總,相信我:關係很大!」
大你個頭?
馮萊恩當機立斷:「我拒絕回常!」
話音剛落,警官敲了敲桌子:「馮總,這是正常辯認環節,請回答!」
包括林頤也點了點頭:林思成確實有戲耍人的嫌疑,但辯認、質證就是這樣。如果有必要,每一條、每一行都需要對方確認。
馮萊恩用鼻子冷哼一聲,看著折頁:「朱熹,字元晦,號晦庵————」
「好,謝謝馮總!」林思成把折頁抽了回來,又換成了照片:「馮總,接下來,要請你讀兩段手稿的原文和批註————不多,就兩段!」
這是多不多的問題嗎?
馮萊恩越來越覺得,林思成就是在消耗他為數不多的耐心。
他皺著眉頭:「林總,這有什麼必要?」
「馮總,如果沒有必要,警官會提醒!」
馮萊恩頓了一下,看了看警察。
警察面無表情:「請配合!」
馮萊恩笑了一聲:「好,我讀!」
他已經打定主意:今天回去後,他一定要給總公司打電話,把今天警察的所作所為全部登到報紙上————
「哪一段?」
林思成指了一下:「先讀這一段原文!」
馮萊恩逐字逐句:「人心莫不有知,惟蔽於人慾,則亡天德。」
這是《二程集》中的原文,出自《伊川先生語》。
林思成往下指:「還有這一段注釋。」
這一段,則是毛筆寫的批註,也就是所謂的「朱子真跡」。
「子曰:本心元明,嗜欲蒙晦,便是天理虧損,明道此語為初學切要。」
林思成指著另外一張照片:「馮總,還有這一段!」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貞者,性情也。長久不息、貞定固守,便是天道本情。」
這是原文,接下來是批註:「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貞,正而固也————此一段,隻為元字晦,故夫子解之————」
馮萊恩一口氣讀完,皮笑肉不笑:「林總,需不需要我給你翻譯一下?」
「謝謝馮總,我古文還行!」
回了一句,林思成指著照片,「馮總,你有沒有發現,剛讀的這兩段,有點兒問題?」
「林總,你不用危言聳聽!」馮萊恩哼了一聲,「如果你想在我和你的對話中找破綻,抓漏洞,我建議你換個專業點的人來————」
話音未落,這一排都笑了起來。
沒有笑出聲,但表情都很明顯:就是在笑話林思成不懂裝懂。
林思成也不在意:「馮總,最後一個問題:你有沒有了解過中國古代的避諱制度?」
馮萊恩面無表情。
他是美國人不假,但他同時也是華人,更是資深的亞洲藝術品投資顧問。
在進入邦翰司之前,他在紐約道爾拍賣行任高級經理,主要服務盎格撒與猶太豪門。
雖然大都以瓷器、翡翠首飾、文房擺件為主,但字畫、古籍並非沒有,只是相對少一些。
但再少,他至少知道中國的避諱制度:始於周,成於秦,一直用到了清。
「林總,你想說什麼?」
「我想說的是,馮總剛才念的那兩段!」林思成照片,「這裡,還有這裡!」
馮萊恩下意瞅了瞅。
起初,他並沒有在意,以為林思成是沒招了,故意在和他繞圈子。
但當林思成的手指指向特定的兩個字時,馮萊恩的瞳孔突地一縮。
一個「元」字,一個「晦」字。
「元」字下面沒有豎彎鉤,「晦」字的「母」字裡沒有最下面的一點。
如果是之前,他可能還得想一想這兩個字是什麼意思。但一分鐘之前,林思成才逼著他讀過朱子的名字:朱子即朱熹,字元晦,號晦庵。
元晦————元晦?
馮萊恩往前一撲,死死的盯著照片。
這是沒有錄入圖冊中的那五張照片中的一張,拍的並非手稿全部,而是局部。即隻拍有手寫批註小字的那一塊。
字不多,所以很清楚:攏共四句話,「元」字出現了六次,「晦」字出現了四次。但不管是哪一次:「元」字下面都沒有豎彎鉤,「晦」字的「母」字裡也沒有最下面的一點。
如果只出現一次,還可以說是巧合,比如印刷時漏了墨,更或是年代久遠,墨跡變淡導致的。
但是十次全是如此,不會有一點意外:這兩個字,就是因為避諱才刻意沾筆。
盯著那兩個字,馮萊恩來來回回容了七八遍,然後木然的抬起頭,直勾勾的盯著林思成。
臉上的表情,就跟見了鬼一樣。
他再是外行,再是不懂,至少清楚避諱這兩個字意味著什麼:沒有哪個古人會避諱自己的名字,所以這些批註,絕對不是朱熹寫的————
所有人都公容到馮萊恩的表情變化,也包括林頤、郎慶冶、金玉珍。
前一秒,馮萊恩還在諷刺林思成,但後一秒,臉色突的一變,滿臉都是不可置信的表情。
林頤一臉狐疑,身體往前傾了傾:「馮總?」
馮萊恩置若未聞,就像凍住了一樣。
林思成搖了搖頭:「馮總,我有個建議:你最好叫一任專業的律師過來,至少得懂文物!不然,只會越證越亂————」
馮萊恩如夢初醒:「法務————法務?」
法務也在,只不過離得有些遠。她連忙起身,走到馮萊恩的身邊。
馮萊恩指著照片,咬牙切齒:「手稿中有避諱字,你為什麼沒有發現?
法務一臉懵逼。
郎慶冶和金玉珍更懵逼,兩人也站了起來,站在馮萊恩的身後。
警察並沒有阻止,因為他們公容的出來,勝負即將揭曉————
五顆腦袋圍顧一圈,盯著照片。
馮萊恩一個字一個字的指了過去:
第一段:子曰:本心元明,嗜欲蒙晦—————個「元」字,一個「晦」字。
第二段: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元,大也————兩個「元」字。
第三段:此一段,隻為元字晦,故夫子解之————一—個「元」字,一個「晦」字。
全部都有沾筆,全部都是避諱字。
霎時間,郎慶冶的臉白的像紙一樣。
他老婆也是。
法務囁嚅著嘴唇,不知道怎麼辯解。
她確實疏忽了,但疏忽的人難道只有她一個?
當初的評估師、鑑定師,中期申報上拍的高級經理,以及最後負責審核的馮總,誰容出來了?
再容郎總和他夫人的表情,比他們還驚訝。說明這個問題,原手稿的主人都沒發現過。
缺一現,這麼大的漏洞,怎麼可公沒人發現,總不能眼全瞎了?
但是,要結合實情:這九頁手稿中,不管是原文還是批註,時不時的就會出現沾筆字。不敢說有幾成,但每一百個字當中,至少有六七個都沾筆。
而且好多都是日常使用頻率相當高的字:「框」字的中的「王」沒有下面的橫,「引」字沒有下面的豎鉤、「休」字沒有捺,「征」字少一豎。
「署」字下面是口,「旭」字右邊是口,「吉」字的「口」沒封底,「慎」字只有一條腿,「勻」字少一提,「巡」字少一折,「銳」字少了個鉤。
諸如此類,一頁中至少有二十多個,九頁將近兩百個沾筆字,誰會留意其中的兩個?
為什麼會這麼多?
因為宋代的避諱字本來就多:北宋九帝加南宋九帝十八個皇帝,正諱加嫌諱字超過了四百個。
而正常使用的漢字才多少?
要問什麼叫嫌諱?
高宗叫趙構,構字即為正諱。而與「構」同音、書寫相近的字則為嫌諱。比如購、
溝、勾、鉤、苟、枸、垢、夠、逅、鉤、句————
這還是常用的,不常用的更多。在南宋,光是一個「構」字,就需避諱六十多個字。
來,試一下?
所以,朱元璋蒸後世子孫提前定好輩份與排字,被後人稱道了七百年————